❶ 下列不屬於個人汽車貸款貸前調查的重點內容的是( )。
【答案】D
【答案解析】個人汽車貸款貸前調查人在調查申請人基本情況、貸款用途和貸款擔保等情況時,應重點調查以下內容:(1)材料一致性的調查;(2)借款人身份、資信、經濟狀況和借款用途的調查;(3)擔保情況的調查。所以,選項A、B、C均屬於個人汽車貸款貸前調查的重點內容。
❷ 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的,貸前調查應調查的內容不包括( )。
正確答案為:C選項
答案解析:[解析]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的,貸前調查應調查抵押物的合法性、抵押人對抵押物佔有的合法性、抵押物價值與存續狀況。質押權利條件是質押擔保方式的調查內容。
❸ 貸前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貸前調查工作一般由主辦信貸員與協辦信貸員共同完成,一般採用查閱有關資料與實地調查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貸前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五點。
第一點,先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況,信貸經理應仔細分析借款人提交的身份證、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營業執照、房產證等資料,評估借款人的貸款主體資格,看其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點,考察借款人的信譽狀況,信貸經理會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徵信系統查詢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看其有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經理會通過與借款人的家庭成員、同事、上司、朋友等進行面談,了解借款人的信譽情況。
第三點,分析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如果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是進行企業的資金周轉,信貸經理應要求其提供公司的財務報表並進行仔細的審查。認真分析借款人近年的資產負債;資金結構;資金周轉、盈利能力;現金流量等信息,評估借款人的經營狀況並對其企業的發展前景進行預測。
第四點,了解經營者素質,信貸經理會通過搜集信息或預約面談的方式對借款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領導層的學識、品德、經營管理能力等進行了解。
第五點,調查擔保情況,若借款人採取擔保貸款的方式,信貸經理還需要對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變現難易程度;保證人的保證資格、保證能力進行深入地調查。
貸款前調查工作結束後,信貸經理會將調查過程中的信息詳細撰寫成調查報告,最後將調查報告提交給銀行的審查部門進行審核。審查通過以後,就可以按照要求對申請者進行下款。
❹ 貸款調查都有哪些信息
貸款調查的信息有,貸款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貸款用途是否明確合法;貸款人是否具有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以及貸款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等信息。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❺ 個人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哪些內容
貸款對象:在農村信用社服務區域內,經工商行政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當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
(二)貸款條件: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借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農村信用社貸款按如下程序辦理: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簽訂合同→貸款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收回....
❻ 銀行在辦理個人貸款時會調查哪些內容
1.基本情況。在收到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後,銀行會對借款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了解借款人提交的相關證件是否真實有效,提供的婚姻狀況、居住地址等是否真實,提供的職業情況是否真實。
2.資信情況。銀行一般會通過徵信系統,了解借款人的資信情況,看個人信用報告有無信用記錄,有沒有逾期還款的情況等。對於資信不好的借款人,銀行有權不予受理貸款。
3.資產與負債情況。銀行會調查借款人及其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情況,可變現資產情況。還會調查借款人及其家庭在貸款行或其他的負債情況。調查這兩個方面,主要是了解借款人有無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
4.貸款用途。銀行會調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情況,是否合法,是否屬實。
❼ 個人貸款調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貸款調查主要包括:
1.借款人基本情況;
2.借款人收入情況;
3.借款用途;
4.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5.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❽ 貸款需要調查嗎
貸款要進行調查。貸款調查一般包括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徵信記錄、負債率、借款用途、還貸來源。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❾ 如何做貸款調查
貸前調查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和環節,是貸款發放的基石,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個別信貸人員由於只查看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資料,而造成貸前調查失實。在貸前調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調查方式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調查外,還要摸清申請人的真實背景。貸前調查工作如果不扎實,一是可能增加信貸資產風險,二是可能喪失與每個優良客戶建立信貸關系的機會。貸前調查主要分為個人貸款與企事業貸款兩種。個人貸款相比企業貸款而言,它的貸前調查較為直觀,著重查看客戶以前的信用記錄,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戶的學歷、經歷、經營管理能力、業績、社會關系、愛好、生活習慣、品行、年齡、健康狀況等等,最後再查看一下第二還款來源情況。企事業單位貸款的貸前調查較為復雜,我們要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一、借款人資格。審查企業是否具備貸款條件,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確定借款人是否是經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看其法人代表的社會關系、愛好、生活習慣、品行、年齡、健康狀況等,再了解企業的職工人數及構成人員情況,特別是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的專業技能、經驗。例如,一個企業的注冊資本金再高,如果沒有與之相適應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管理文化理念等,該企業生產的產品也不會有多大的競爭力,因此獲利能力不可能太強,從而會給銀行資金帶來相當大的風險。最後是查看企業的其他負債、融資與對外擔保情況,要按照銀行制定的《借款人對外保證及保證人管理辦法》去執行,超過該標准數的企業就不具備借款資格。
二、數據分析與採集。查看企業歷史記錄,與銀行有無信貸關系、其他資金往來關系、有無不良記錄、擔保情況、其他個人負債情況等等。首先要把企業當作一個對立面來查看企業與銀行的歷史記錄。通過第一步分析得出初步結論,實地查看經營項目的可行性、營利能力、法人代表綜合能力、其他管理人員情況、財務人員情況,了解企業的用電近期內是否有大幅度的增減變化,並分析原因,因為用電量基本上能從側面反映企業的生產情況。其中,查看企業的上年度財務報表要有財政部門簽章、上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三、調查借款原因。借款單位申請貸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計劃,這是貸前調查的主要內容。要分析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是否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無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借款申請人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否合規合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
四、分析與總結。經過以上步驟的分析與總結,再進一步分析企業的相關情況,具體要分清企業的產品類別,不同類型的企業要區別對待,從而決定其借款期限。例如,有的企業生產周期性較短,有的企業生產周期性較長。
最後,總結出貸與不貸的結論,把符合條件的客戶變成自己的優良客戶,成為銀行利潤的新增長點,把信貸資產的風險降到最低。綜合以上幾個步驟,撰寫貸前詳細的調查報告。
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貸前調查的質量優劣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在貸款營銷過程中,個別信貸人員因拘泥於借款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的資料,而造成貸前調查失實。在貸前調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調查方式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調查外,筆者建議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申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深入的核查和分析,以摸清申請人的真實背景。
1、對企業真實性的調查。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查企業的登記記錄、年檢記錄,了解企業的歷史由來、出資人、出資額,確認企業的真實身份。
2、法人代表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調查。有關法人代表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調查應以工商部門登記為准,不要一味聽從企業介紹的情況,對申請人提供的有關企業領導人學識水平的憑證應以原件為准,並可向教育行政部門了解其學歷的效力。對其個人品行的調查應面向申請人的員工和客戶,並要了解他們在相關企業任高級職員以來的情況。
3、申請人的信用道德、信用品行的調查。一方面要調查申請人的應付款帳簿、明細帳,了解申請人拖欠他人的明細帳項、拖欠時間長短;另一方面可向被拖欠企業電話或發函,調查申請人拖欠他人貨款的原因,從而摸清企業的一貫信用道德和償債能力。
4、生產經營管理能力調查。一要查看申請人近兩年各項指標增長率、增長幅度,尤其是市場佔有率的變化更能反映企業競爭力的變化。二要查看申請人近兩年應收帳款的數額、增減率、帳齡,防止企業虛增銷售額和利潤額,也可以向其上游企業了解拖欠申請人款項的原因,從而側面了解申請人的產品質量、競爭力和市場前景。三要通過財務費用、資金周轉率、銷售利潤率、單位產品毛利率、管理費用等指標來判斷申請人管理能力的變化。四要通過申請人交納電費、水費的變化情況來了解其生產量和開工率的變化情況,一般企業的生產量與能源消耗成正比,這樣可以避免只聽申請人的一面之辭。
5、盈利能力的調查。目前比較簡便的辦法是到稅務部門了解申請人所得稅的交納情況,這樣申請人的凈利潤額一目瞭然;如果申請人提供給銀行的會計報表與提供給稅務部門的報表不一致,則可與稅務部門、申請人一起分析原因,以便銀行能清楚地知道申請人真正的盈利能力。
6、負債真實性的調查。部分企業的銀行借款不放在相應的科目核算,以調整自己的資產負債率,還有的企業將應付票據如銀行承兌匯票,不進行帳務處理;也有企業對提供擔保的情況根本不作登記,給銀行貸前調查帶來許多假象。目前相對可行的辦法是查詢央行信貸登記系統。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在《貸款證》的基礎上開始建設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登記范圍主要包括辦理信貸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在國內注冊的其它經濟組織;登記內容包括目前商業銀行開辦的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擔保以及借款人的基本概況、其他經濟大事等。中國人民銀行從總行到省(區)到地(市)城市建立資料庫聯網,城市資料庫與各商業銀行連接,形成了人民銀行與各商業銀行間的信息採集和提供咨詢的網路體系。目前,全國聯網工作已即將完成。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網路查詢自己客戶已登記的全部信用情況,包括客戶在各地發生的借款、擔保、被起訴、欠息等情況。這樣就可以徹底弄清保證人的真實借款情況和已提供擔保的情況以及其或有負債情況。
通過以上這些方面的調查,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從而為貸款決策提供真實完整的基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