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雙方貸款離婚時一方可以獨自承擔嗎
夫妻雙方貸款離婚時一方可以獨自承擔。
離婚的時候有貸款可以只讓一個人承擔償還債務。如果在離婚前是夫妻共同貸款,那即便夫妻離婚了,這貸款未還清的部分一般也仍然屬於夫妻二人共同的債務,所以通常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只是夫妻雙方若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也可以只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但因為銀行和貸款機構都是獨立的債權人,所以夫妻雙方之間的約定對於銀行和貸款機構一般是無效的。
如果夫妻離婚時規定貸款由一方償還,但該方之後沒有按約定償還的話,那債權人仍然有權利要求夫妻雙方歸還。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⑵ 如果夫妻雙方在銀行有貸款,一方跟人私奔了怎麼辦
如果是夫妻,雙方在那個銀行有貸款,在這一方面跟別人私奔了,那如果說出不出去報復心理就不要還這個貸款?把對方也變成黑名單,那如果是按照正常的心態,就是一雙先把這個貸款先還掉再說,其他的就不用問了,否則的話也是傻的,1000自損800的事並不得到什麼好處
⑶ 夫妻共同貸款還不上老公被抓老婆離家出走法院會查找她的下落嗎
欠債還錢殺人還命天經地義老公被抓老婆離家出走法院應該是會查找他們的
⑷ 夫妻共同貸款老公還不上老婆離家出走跑路躲著可以不用還了嗎
當然不可以啊!老公還不上,老婆有義務和責任去還貸款。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建議你歷史還貸款,避免對你們的個人徵信造成影響,從而影響到下一代的生活。
⑸ 丈夫攜款跑了該怎樣處理他
遇到這種情況第一時間就要報警,這樣就會凍結你老公的銀行卡,現在是法治社會。只要你和你的老公還有夫妻關系,我覺得他有必要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女兒,女婿肯定知道她爸爸在哪裡,只是不願意告訴你,遇到事情要靠自己。
⑹ 請問一下,合法夫妻捲款出走違法嗎
夫妻財產是共有財產,沒經對方同意,夫妻任何一方捲款出走都是違法的。
⑺ 共同經營中一方攜款出走如何追訴
如果兩個人共同經營,一個人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攜款出走。朋友可以與對方聯系,如果不行,只能選擇報警來處理。
⑻ 攜款出走 應如何判刑
這應該不會判有罪的,是妻子,也就是婚姻關系還存在,這只能算家庭糾紛,是民事方面的。
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沒有徵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單方處理共有財產,也無權單方處分屬於自己應占份額的那一部分財產,擅自處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異議的,可以認定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則贈與行為無效,受贈人應當返還贈與物。
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財產做處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對方的同意或默許。
⑼ 夫妻共同簽字貸款一方不在了,另一方怎麼辦呀
直接起訴另一方,這一方也是應當負責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