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貸款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如果有特別的約定,是指夫妻雙方私下怎麼分配財產的協議,並做了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B. 婚後買房 如何確定夫妻雙方誰是主貸人
夫妻買房誰做主貸人更合適?是經過計算還是約定俗成?接下來,為大家詳細解讀。
相信大家都會有這樣的疑問,首先我們來規范一個說法,「主貸」和「參貸」的說法是不標準的,一般使用上述說法。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
C. 按揭買房夫妻貸款房產證寫誰的
法律分析:沒有區別。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D.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名字是誰房主是誰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會顯示為共同所有人,房主為夫妻雙方。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4)買房夫妻貸款在誰名下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不動產登記。代理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被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境外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處分不動產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或者公證。
E. 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貸款在誰名下
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貸款可以一個人去做貸款。
也可以兩個人貸款,根據需求來決定就好。房產證寫名字和貸款沒有直接的關系,在簽合同時寫了兩個人的名字,房子就是兩個人的,可以由一個人負責貸款。如由收入高或者是公積金高的一方單獨申請房貸,另一個人出具相關資料和證明,證明家庭收入即可。
兩人的姓名可以在購買合同中簽字。
1、買房時,通常要經過很多過程才能簽訂合同,比如簽訂銷售合同,申請相關抵押和交易,比如轉讓,這些都要求夫妻雙方都出席,相當於房子是共同財產。
2、一般來說,只有其中一人被確定為借款人,兩人在抵押人的列上簽字。申請按揭時,您也可以以夫妻的名義申請相關內容,所以銀行還需要在審查其資質的同時,還必須同時簽署相關程序。
3、還要准備證件,如果夫妻雙方共同購房,會有更多的證件提供,所以千萬不要馬虎,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還需要提供夫妻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單位的收入證,差不多六個月(或)3個月銀行業務流程,其他財務憑證等。
4、主要有貸款和次級貸款,主要貸款人和相關次級貸款人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而不僅僅是看收入水平。一般來說,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應該只考慮其中的一個作為主要借款人(主要貸款人),無論你的證書上是否有兩個名字,另一個人應該能夠作為共同借款人。
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F. 夫妻買房貸款是一方還是雙方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拓展資料: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對於之後還房貸的部分,那麼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即使是只登記在丈夫名下並由丈夫一人在還貸,但是由於是在婚姻存續期間,那麼這部分仍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後,還房貸的這部分財產還是可以依法進行分割。
在結婚後買房,不再是一個人的事,不僅涉及兩個人還可能影響兩個家庭,建議夫妻倆在決定買房前先協商清楚房子的相關事宜,那麼簽誰的名字或者房本寫誰也不再是爭吵的內容。
注意事項: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麼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麼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4、夫妻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G. 婚內貸款買房如何屬於個人
法律分析:1、婚前個人全款買的房,屬個人財產
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夫妻雙方買房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3、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全款買房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全款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出資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4、婚後一方父母不說明贈予夫妻雙方,被視為只對一方的贈予
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H.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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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夫妻共同貸款誰是借款人
夫妻共同貸款,由誰提出貸款申請,那麼提出的一方就是主貸人,另一方自然成為共同貸款人。同一筆貸款,是不會有兩個主貸人的,因此夫妻之間誰的還款能力更強一些,一般誰就會作為主貸人。當主貸人沒有能力還款時,由次貸人進行還款。
如果貸款逾期,主貸人和次貸人的徵信中均會顯示逾期,因此夫妻共同申請貸款,對於兩個人的徵信都是有影響的。
【拓展資料】
夫妻共同貸款的注意事項: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簽約要求雙方親自到場。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夫妻共同貸款,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社保證明等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主貸次貸有講究。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4.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