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主要風險點有哪些
商用房貸款是購房者經常採用的貸款方式,但是商用房貸款有一些風險,具體的風險點包括
以下內容:
(1)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主要內容
①借款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②商用房出租情況發生變化。
③保證人還款能力發生變化。
(2)商用房貸款信用風險的防控措施
①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②加強對商用房出租情況的調查和分析。
③加強對保證人還款能力的調查和分析。
㈡ 大學生校園貸款有哪些風險
所謂「校園貸」就是在校學生通過針對大學生的網路貸款金融機構和平台在網上申請獲得信用貸款的方式。然而,大學生校園貸是存在風險:
所以,大學生應該理性消費,避免過度消費導致申請校園貸而引發一系列不良後果。
㈢ 個人信用貸款風險點
(一)構架完善和科學的個人信用評級體系
根據貸款機構自身的業務特點和發展戰略,構建自己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可由四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基本情況的評分,這個評分主要是個人的工作經歷、工作單位以及家庭狀況等;第二部分則是業務狀況的評分,也就是在存在信用記錄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每一筆業務對應的相應的信用積分;第三部分是有關特殊業務獎懲的積分,例如,在使用信用卡進行透支消費之後,如果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將透支金額全部還回的,可得進行額外的信用分數的獎勵,如果有惡意透支拒不還款的行為,可以進行信用分數的扣分,有情節較為惡劣的人,可以將其加入黑名單;
第四部分是綜合上述三部分進行個人信用評價的整體匯總。
(二)貸款環節嚴格把關
貸款安全是與借款用途的真實與否和前景密切相關的。借款人在借款之前,需要保證借款用合法、前景要足夠客觀、預期的收益良好、並且個人借款的貨款使用方向要不能夠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放貸的前提是明確貸款的用途是和合法和真實的。此外,放貸機構還需要深入分析貸款的投資方向和用途,對市場風險進行全面的衡量。
只有健全、完善內部的信用貸款的管理機制,並且加強對於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的培養,構建科學的個人信用等級評價體系,才可以讓放貸機構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才可以更好的規避因為個人信貸業務所產生的風險。
㈣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的風險有哪些如何防範
銀行發放個人貸款跟公司貸款面臨的風險並無太大不同。
其中最大的風險是借款人違約
至於樓上說的抵押物的問題,雖然說借款人違約銀行可以處理抵押物,但是銀行要付出管理成本(處理資產保全的人員是要發工資的),而且抵押物變現所得只能用於償還貸款直接導致的損失,如本金,利息,訴訟費,多餘的還要還給借款人,萬一抵押物跌價了,賣不了那麼多錢,那追索起來也比較困難,所以說對貸款的最大保障是借款人的償還能力不是抵押物,哪個銀行都不希望借款人違約,導致要處理抵押物的!
其他的風險還包括政策風險(個人貸款還有經營性的,如果經營的是政策要收緊,風險就比較大了)
還有一些非正常的風險(如這次地震導致的房貸一筆勾銷)
至於防範的方法,無非也就是貸款調查,審查,審批要盡量規范,對抵押物的評估要審慎,不能完全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特別在房地產泡沫較嚴重的時候尤其不能完全相信市場價,另外貸後管理也很重要。
㈤ 銀行個人貸款業務的風險點主要有哪些呢
小弟不才,剛好在個人金融業務部工作,我行個人業務發展也比較好,當然做銀行必存在風險,無非是大小的問題,我個人認為,個人信用尤為重要,你了解借款人,借款人個人誠信意識較強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第二我部管理個人業務一向主張大力開辦門市房抵押貸款,以來知人知面不知心,二來萬一有風險,門市房更好執行一些,切忌抵押房產房地千萬不要分開。在有借款人配偶必須簽字表明統一貸款。其他一時說不了太多。
㈥ 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貸款簽約環節的主要風險點不包括( )。
【答案】D
【答案解析】未按貸款合同的規定發放貸款屬於貸款發放環節的風險,不屬於貸款簽約環節的主要風險點。
㈦ 國家助學貸款存在很多金融風險,以下不屬於金融風險的是哪個
國家助學貸款的金融風險成因分析 國家助學貸款中金融風險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個人信用的評價機制的缺乏 由於缺乏個人信用體系造成的信息不對稱, 極易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降低了商業銀行辦理助學貸款的 積極性。信息不對稱可能發生兩種情況: (l)貸款前的逆向選擇。 那些最積極尋找貸款、最可能得到貸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借款者。譬如,某些有超前消費 意識的學生,盡管家庭經濟較好,但他可能是最努力獲得貼息貸款的申請者;反之,一些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品 學兼優的學生可能出於「自尊」而消極對待國家助學貸款。 (2)貸款後的道德風險。 在國家助學貸款業務中,道德風險突出表現在: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大學生,有可能用這筆錢去從事非學業 活動,不認真學習,以至受到學校開除等處罰,甚至還有少數人會故意逃避還貸義務。
2、政策法規的不完善 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助學貸款的法律法規,銀行現在發放助學貸款多按《擔保法》《貸款通則》等金融 、 法律法規發放,而現行金融法律法規都是針對生產性貸款制訂的,因而對助學貸款不完全適用。 此外還應該看到,我們對欠貸問題的追究還只是停留在行政規定的層次,缺少法律的約束力和穩定性,同時 缺乏切實可行的追討貸款的辦法, 對故意拖欠貸款的學生處罰力度不夠, 對銀行和學校的不作為行為缺乏監管機 制,對一些具體問題的規定還不夠全面和清晰,這此問題都間接的加劇了助學貸款的金融風險。
3、大學生畢業生履約能力不高 借款學生畢業後歸還貸款面臨三重困難,即 ①就業的不穩定。 ②地區收入的不平衡。 ③低收入,高消費。學生剛畢業,既要為就業、再就業繼續投資,又要為戀愛、結婚和孝敬父母花費大量的 資金。 這使相當一部分人處於恪守信譽與維持起碼生存的兩難選擇境地。
4、缺乏擔保,銀行放貸積極性不高 國家助學貸款從一開始就帶有很強的政策性,但卻又定性為商業貸款,從銀行方而看,商業銀行目前正處在 上市的關鍵時刻,對金融不良資產的管理非常嚴格,造成商業銀行放貸的積極性不高; 其次, 助學貸款是純粹的個人信用貸款, 在目前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 銀行幾乎承擔了所有的風險, 從貸款管理的角度來看,這種貸款筆數多、金額少、成本高、收益低,一旦發生呆帳壞帳,收賬成本高於收益。 因此,銀行對助學貸款能拖就拖,能不辦就不辦,造成目前助學貸款中間冷(銀行)兩頭熱(學校和學生)的局 面。
㈧ 以下不屬於貸款審查和審批中的風險的是( )。
正確答案為:C選項
答案解析:[解析]貸款審查和審批中的風險主要包括:業務不合規,業務風險和效益不匹配;不按許可權審批貸款,使得貸款超授權發放;審批人對應審查的內容審查不嚴,導致向不具備貸款發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容易發生風險或出現內外勾結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情況。貸款資金發放前,未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屬於貸款支付管理中的風險。
㈨ 我國助學貸款有哪些風險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指定的商業銀行面向全日制高校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個人信用貸款,目的是幫助貧困大學生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以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由於國家助學貸款是一項國家政策,而商業銀行又以追求利潤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為目標,因而兩者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矛盾。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助學貸款的利潤空間較小,多筆數小額度,管理成本較大;助學貸款依靠的是個人信用擔保,還款拖欠風險完全由銀行自身承擔,風險太大。因此在一些商業銀行眼裡,助學貸款就如同「雞肋」,他們承辦助學貸款更多的是為了完成指令,而不是一種完全的市場行為;呆壞賬問題也並不全然是「借口」,而確實是影響銀行發放助學貸款積極性、導致銀行「嫌貧愛富」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國高校中有大量貧困學生需要救助,國家助學貸款業已成為救助貧困生的主渠道之一,因此,如何化解國家助學貸款難題,完善助學貸款政策,是一個必須加以重視的問題。筆者認為,化解國家助學貸款難題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
其一,改進助學貸款的還貸方式,延長還貸期限。應該看到,在違約拖欠還貸的大學畢業生中,確有相當一部分人暫時不具備還貸能力,他們或沒找到工作,或薪水太低,或家庭負擔過重。國家助學貸款規定大學生畢業後6年內還清貸款,否則便視為拖欠,這對於很多大學畢業生而言確有相當難度,不是賴賬不還,而是無錢可還。從國際比較眼光看,助學貸款的6年還款期限也是較短的,有的國家採用的是按大學生畢業後收入的比例來還款,收入高的還款期限短,收入低的還款期限長,這些經驗可資借鑒。改進還貸方式、延長還貸期限,是解決助學貸款呆壞賬問題的一種有效手段,當然其前提是,政府給予銀行的貼息期限也要相應延長。
其二,如前所述,助學貸款的高風險與商業銀行追求風險最小化之間存在著矛盾。助學貸款既然是國家為了保證教育公平而發放的政策性、救助性貸款,那麼這種貸款的主體就是國家與貧困生,銀行只是代為操作方。幫助貧困生上大學、順利完成學業,政府理應在救助貧困生方面肩負起更多的責任,承擔起助學貸款的拖欠風險。據悉,在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中,政府已經給予貸款銀行相應的風險補償。和商業銀行相比,政府在追討違約欠款方面具備更多的優勢,由政府出面給貧困生貸款提供擔保,承擔拖欠風險,解除了商業銀行的後顧之憂,更利於助學貸款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助學貸款是件好事,要把這件好事辦好,光靠怒斥商業銀行「嫌貧愛富」是不夠的,而必須依靠助學貸款政策的不斷改進和完善。
銀行狀告學生,也許實屬無奈。 大學生違約拖欠助學貸款,增加了銀行承擔的經營風險。幾年來,各大商業銀行發放了上百億的助學貸款,收獲的卻是居高不下的不良貸款率。在北京、上海等高校集中的大城市,助學貸款的不良率高達20%—40%.在個人徵信體系不完備的情況下,銀行的追貸成本遠大於貸款本金。除了求助於司法機關,銀行可能沒有更好的選擇。
大學生違約欠貸,有些是因為誠信意識淡薄的惡意拖欠,但還有很多完全是囿於還款能力不足的無奈選擇。目前大學生就業遭遇「寒流」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從本科生到博士生的起薪點都隨行就市、不斷下調,還出現了「零工資就業」的現象。那些靠助學貸款才讀完大學的寒門學子剛出校門,就要償還幾萬元的銀行貸款,可能有點力不從心。
盡管社會一直在「強推」助學貸款,但想想對簿公堂的銀行和學生,不得不承認現行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存在漏洞———風險分布也許存在不均衡的問題。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收益與風險應當成正比分布。然而,在目前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安排下,風險分布卻存在問題。
高校是助學貸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卻沒有承擔應有的風險。據新華社前日報道,每年全國幾百億的大學收費,沒幾個人能說清楚其收費標准和成本明細。個別高校甚至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助學貸款算是幫了個別高校不少的忙。若是沒有助學貸款,不少寒門學子將與大學無緣,個別高校自然少了不少財源。助學貸款看似落到學生手裡,其實不過是經學生之手打入了學校的財務賬戶。可是,一旦出現欠貸行為,學校卻不承擔很多實質性的責任,既不用掏錢還債,也不用幫忙追貸,空背一個「擔保」的名頭。
銀行是助學貸款制度的最小受益者,卻承擔了最大的風險。銀行是以經營貨幣為主業的企業,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就投資回報率而言,助學貸款小於其他商業貸款,發放助學貸款並非最佳的市場選擇,機會成本很大;助學貸款發放期限高達8—10年,流動性風險較大,而個人徵信體系的缺失又讓銀行承擔了巨大的信用風險。無論從資本回報率還是風險防控的角度考慮,發放助學貸款利潤空間小,還容易蝕老本。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銀行只能兵行險著。一旦出現呆賬壞賬,可能只能用自己的資本金和利潤核銷。
當然,另一個受益者就是地方政府,也沒有承擔足夠的風險。政府應當是助學貸款的最大潛在受益者。助學貸款大大減輕了政府的財政壓力,但地方政府對於銀行資本金的損失卻缺少實質性的補償;相對於銀行承擔的資金損失而言,政府現行的「貼息」政策可能是杯水車薪。
受益最多者理應承擔最大風險。在助學貸款制度安排中,應盡快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在政府、學校、學生、銀行四個利益相關者之間合理分配風險,學校和政府應承擔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