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職員讓我企業貸款有風險嗎
有的。風險有:管理者對債務融資風險認識不充分、銀行對企業的債務監督不充分、企業投資決策失誤。
B. 用公司名義貸款買車和以個人名義貸款買車有區別嗎
個人名義好一些,提供的資料少一些,不麻煩,如果用公司要提供好多公司的東西,很麻煩,浪費時間,而且貸款不支持公司去貸 。
C.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目前有一筆信用貸款,對我個人買房按揭貸款有影響嗎
這么說,如果你的個人徵信名下顯示有這筆信用貸款,那麼就是有影響。如果沒有,那就無影響
D. 我在一家私人企業上班,公司以我個人名義貸款,公司擔保,對我會有什麼風險
這個風險很大。一般來說私人企業以個人名義貸款都是其法人代表貸款的,而不是普通員工貸款。
以你的名義貸款,意味著你就是貸款人,如果公司沒有把還貸款的錢給你的話,那麼你就要自己還貸款了,你是第一還款人。如果銀行發現這筆貸款沒有及時歸還,那麼銀行首先要找的就是你了,直到你實在還不了,才會找企業還貸款,因為他只是替你擔保而已,屬於第二還款人。
而且這筆貸款一旦逾期的話,是記在你的賬上的,也就是說你在人行的信用記錄是不良的,如果真發生這種事的話,那麼很有可能在未來幾年內你都別想再在銀行貸款了。銀行一般是不會再貸款給信用不良的客戶的。更甚者,如果企業堅決不還貸款,而你也無力償還的話,那麼你還有可能遭到法院起訴,後果不堪設想···
同時,即使這筆貸款能夠正常歸還,但如果銀行查出貸款有挪作他用的話,那麼責任就是有你承擔了。
還有很多其他的風險,總之一句話,千萬不要代替企業向銀行貸款,萬一企業跑了的話,那麼你就吃不了兜著走啦····替他人貸款是時時有風險啊,關系著你未來的平靜生活····
如果企業非要以個人名義貸款,那就讓他的法人代表貸款唄,反正企業就是他的啊····
E. 個人可以向企業借款嗎
個人可以向企業借款。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 ,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 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
個人借款的途徑有:銀行或者其他的網貸公司。
個人向企業貸款時應注意的風險點如下:
1、納稅主體為與借款企業相關聯的本企業的個人,包括投資者(自然人股東)、投資者家庭成員、企業其他人員;
2、判定時限為納稅年度終了後或超過一年;
3、是否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
借款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六條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貴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
《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第四條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F. 法人向個人借款的風險有哪些
法人向公司借款有以下風險:
1、企業之間借貸非法定書面形式,又沒有其他證據的,法律不予認可借款事實;
2、借款前,未進行調查,後續導致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具相應能力而導致合同無效;
3、合同履行時,因一方故意違約、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合同未按約定履行,造成損失的風險;
4、其他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G. 我個人借公司名頭辦貸款有什麼風險,不需要公司的印章,只是要一個工作證明,
只需要「一個工作證明」那就和「借公司名頭」之間沒有什麼聯系。用公司貸款必須是法人或是公司授權人,只需要工作證明依舊只能做個人貸款。
H. 朋友向銀行抵押貸款用我公司的名義,我有什麼風險嗎
會有一定風險,具體如下:
1、如果對方不能按時還貸,該公司為貸款人,銀行會要求公司還款。即使地方會將該筆欠款還給公司,公司也是第一還款人,銀行會從公司賬戶扣款,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2、如果對方不能及時還貸,會影響公司的信用記錄,從而影響公司以後的融資。
3、以公司名義貸款,就佔用了公司的可用貸款額度,如果公司自身經營需要貸款時,可能會因為額度不夠而無法成功貸款,因為每家公司根據自己財務狀況能貸款的額度是有限度的。
(8)個人用企業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需承擔責任,承擔之後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責任承擔的根本區別所在。股東只要沒有轉讓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東,仍然要承擔義務享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I.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義貸款,抵押他自己的房產獲得貸款,請問對我有什麼風險有什麼辦法免責
如果他自己有房產的話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可能沒有用公司名義貸的多。如果用你公司的名義貸款,如果發生欠息或者本金還不上都是你公司承擔主要責任,並且會影響公司的徵信,以後公司在辦理很多業務都會有影響,或者猶豫徵信有問題而直接辦不了。貸款人就是主要責任人,很難免責的。
J. 公司借款給個人,有什麼法律及稅務風險嗎
公司借款給個人的法律風險:會被懷疑抽逃資本或轉移資產;
公司借款給個人的稅務風險:會被稅務局認定有相關收入而征稅
在增值稅方面,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第十四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無償向個人提供借款(除特殊規定外)增值稅應該按視同銷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