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人挪用經營貸購房將被納入徵信,這一規定為的是防範什麼
近日中國銀監會,城建建設辦公室和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通知的發布代表著我國對房地產市場進一步調控納入更嚴格的系統管理,通知規定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將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處罰信息將會納入到徵信系統,這一規定製定是為了防止由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性質貸款來炒房購房。
三、有什麼深遠意義
此項規定有很深遠意義,表明了國家對房地產市場整改決心,首先金融機構方向來遏制對房地產干預,清除掉一批利用經營性貸款來購房炒房群體,再次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管理,管控好資金貸款方向,從根源上解決了炒房團資金流,針對中介機構設置黑名單和白名單,更將中介機構在提供新房和二手房買賣時,更加謹慎,更加合規。這些規定有利於房地產市場調控,有利於房價調整,有利於貸款合法運行。對金融機構來說有著深遠意義,讓金融制度更加完善運行,更加合規。
以上幾點可以看出國家對於借款人挪用經營貸購房很是慎重,此項規定防範了很大一批借用經營貸來擾亂房地產市場群體,凈化了房地產市場。有利於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
B. 國有房產能否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國有劃撥土地房產可以辦理抵押。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C. 國有企業為個人抵押貸款
1、如果企業委託承包時只讓承包人負責經營,而不是產權抵押,這種行為觸犯了法律。
2、如果企業在委託個人承包經營時,也將產權一並轉移給委託人,則不違法。
D. 在沒有取得全體股東同意法人代表私自將夲公司房產抵押貸款用於外企業違規違法嗎
入股的方式有:1、將原公司股東的股份轉讓後如果;或者公司增資擴股。只有這樣的方式才是合法的。需要看股權轉讓的資料、協議等是否完整。可以通過對公司的工商檔案查詢了解到。
E.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義貸款,抵押他自己的房產獲得貸款,請問對我有什麼風險有什麼辦法免責
如果他自己有房產的話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可能沒有用公司名義貸的多。如果用你公司的名義貸款,如果發生欠息或者本金還不上都是你公司承擔主要責任,並且會影響公司的徵信,以後公司在辦理很多業務都會有影響,或者猶豫徵信有問題而直接辦不了。貸款人就是主要責任人,很難免責的。
F. 房屋抵押貸款
房產抵押手續怎麼辦理以及需要哪些條件
一、辦理房屋抵押手續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書面的房屋;
2、雙方帶房屋所有權證書和身份證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請抵押登記。
二、房地產抵押的基本條件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下列房地產可以設定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3)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使用權。
同時,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除外;
(3)用於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的房地產;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房地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房地產;
(6)其他依法不得抵押的房地產。
房地產可以重復設定抵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房地產抵押後,該房地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也就是說重復抵押是允許的,但該房地產的價值要大於(或等於)它所擔保的債權的總和。
三、銀行發放抵押貸款時要對房地產進行重新估價抵押貸款申請人買進房地產時的價格,稱為房地產成交價格。但是,金融機構並不把房地產成交價格作為確定抵押房地產價值的依據,而必須由發放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委託房地產估價機構對該房地產重新估價。因為當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金融機構)需要將該房地產予以變賣來實現它的債權,所以金融機構必須了解該房地產的實際價值是多少,這樣才能確定其貸款額度(按房地產價值的一定比率確定),以確保貸款的安全。
四、如何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借款人與銀行需簽訂書面的《住房抵押》,該合同主要包括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兩部分。
借款合同應包括:
(1)貸款種類和用途。貸款的種類為住房抵押貸款,貸款只能用於購、建、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2)貸款的金額和利率。貸款金額最多隻能為購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資額的7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3)貸款的期限和還款方式。貸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年。還款方式一般有兩種:月均還款法和累進還款法。月均還款法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償還額足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累進還款法是指貸款期限內,逐年或每隔幾年遞增償還額,但每年或某幾年內各月均以相等的償還額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4)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借款合同需要變更和解除的必須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5)違約責任。
對於貸款方來說,其違約行為主要指貸款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按時將款項交付借款方;對於借款方來說,其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為就比較多,主要有以下行為:
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息;
②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文件;
③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的;
④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權的房屋出租、出售、轉讓、饋贈或再抵押的;
⑤借款人使用貸款從事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活動的;
⑥在同一貸款人的兩個以上(含兩個)分支機構取得貸款的。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為住房抵貸款數額即為貸款金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實際上就是貸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4)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和實現抵押的費用。
(5)抵押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般情況下,借款方和貸款方將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並為一個統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房屋一經設定抵押權,原房屋業主仍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只是這種權利受到限制,所以仍然可以買賣、出租。實際上,抵押房屋的轉讓、出租並不影響抵押權人的權利,該房仍然是抵押權的標的物,抵押權人的任何權利都未受到侵犯。
G. 用有限責任公司房產抵押為個人貸款構成什麼罪
第二種意見:汪某在房屋賣給他人4年之後,將房屋產權證辦成自己的名字,並以此房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逾期不能歸還,屬於隱瞞真相、虛構事實,應構成貸款詐騙罪。
H. 重磅!三部門聯合發文打擊違規使用經營貸
3月26日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後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通知》的發布和實施,是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重要舉措。下一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人民銀行將密切溝通協作,聯合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堅決打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全文如下: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I. 房屋抵押貸款出現違約。我的房產叫中介做房產抵押貸款,結果貸款發放後給中介挪用了。我應如何處理此問題
讓中介公司立馬還錢,並且這段時間的利息一並還,不然就告訴媒體曝光,進而通過法院解決。企業很怕負面消息的
J. 挪用經營貸買房將被壓額度、收貸款、上徵信
央廣網北京6月1日消息(記者 馬文靜)6月1日,銀保監會就近期監管工作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發布會上表示,銀保監會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房地產金融化、泡沫化勢頭得到遏制。
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得到初步扭轉
梁濤表示,近期,房地產融資呈現「五個持續下降」的特點,資金過度流入房地產市場問題得到初步扭轉。
一是房地產貸款增速持續下降。截至4月末,銀行業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10.5%,增速創8年來新低,2021年以來持續低於各項貸款增速。
二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持續下降。房地產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重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已經連續7個月下降。
三是房地產信託規模持續下降。房地產信託余額較去年同期下降約13.6%,自2019年6月以來呈持續下降趨勢。
四是理財產品投向房地產非標資產的規模持續下降。相關理財產品余額同比下降36%,近一年來持續保持下降趨勢。
五是銀行通過特定目的載體投向房地產領域資金規模持續下降。相關業務規模同比下降26%,為連續15個月下降。
梁濤表示,同時,銀保監會引導銀行業在貸款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對剛需群體進行差異化支持,加大對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支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截至2021年4月末,銀行業發放的個人按揭貸款中,首套房佔比為91.8%,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同比增長31%。
六大行全部實現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下降
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針對不同類型的銀行,對於房地產類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按揭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均作了限額規定。
「政策實施的效果初步顯現。」銀保監會統信部副主任劉忠瑞表示,截至4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六家國有大型銀行全部實現房地產貸款集中度下降,其他各類銀行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總體上也呈現下降的趨勢。
「但在執行過程中也發現一些新問題。」劉忠瑞指出,一些地方中小銀行利用大型銀行退出的時機,爭搶房地產貸款市場份額,房地產貸款增速較快,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有所上升。「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這一問題,對新增房地產貸款佔比較高的銀行實施名單制管理,督促這些銀行落實房地產金融調控要求,合理控制房地產貸款增速。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我們將進一步採取更加嚴厲的監管措施。」劉忠瑞說。
挪用經營貸購房的借款人將被壓額度、收貸款、上徵信
對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是銀保監會近期的關注要點。
劉忠瑞透露,針對一些城市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的苗頭,銀保監會組織了專項排查,各地銀保監局對經營貸規模總量大、增長快的機構進行重點核查,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從排查的情況看,可謂手段多樣、花樣翻新。」劉忠瑞介紹,一些企業和個人挪用經營貸,通過各種方式規避監管要求——有的拆入資金全款買房後,申請經營貸款償還買房資金;有的借款人將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在多家銀行賬戶間流轉套現,以掩蓋買房的最終目的;有的編造交易背景、虛構貸款用途等。一些銀行貸前審核不到位,貸後資金管理不足。一些中介機構協助包裝貸款材料、提供過橋資金,協助借款人繞過銀行審批條件。
劉忠瑞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會同住建部、人民銀行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效果和排查結果,對自查不力被監管查實、故意隱瞞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問責的銀行、中介機構,將依法依規從嚴採取監管措施;對確認挪用經營貸的借款人,不僅要壓縮授信額度、收回貸款,還將報送徵信系統,提高挪用貸款的違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