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協議離婚,貸款買的房歸男方所有,但是房產證還沒下來,貸款也還沒還清,該怎麼辦呢
首先,夫妻是協議離婚,也就是說一切問題已經協商解決了,貸款買的戶么歸男方所有,意思也就是說剩下的房貸與你沒有半毛錢的關系,房貸男方一個人去還,現在對於你來說,拿著你們協議離婚的復印件找銀行說明情況,申明該房產與我沒有任何關系,至於房產證貸款還清你才可以拿到手,到時候對方會辦理,對於你來說,必須到銀行去申明一下,講清楚就沒事了。望采訥。
❷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子,離婚以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夫妻事先有約定的話,按事先約定協議進行辦理就可以了。如果沒有約定,雙方婚後共同貸款買房的,則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雙方自行協商如何處理,協商不成的處理方式如下:1.夫妻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2.夫妻雙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由於房屋評估機構按照現在房屋的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房產所有權的夫妻一方應當給予房屋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夫妻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房產所有權的,根據夫妻雙方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❸ 夫妻離婚了房子歸對方,我還要繼續跟對方一起還房貸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應當對財產分割一並作出處理。若協議離婚,雙方可以約定清楚,離婚後房產所屬及還貸問題,若是起訴離婚,法院也會在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房產所屬,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明確離婚時房屋補償計算標準的通知》,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房屋補償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補償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項(包括本息)÷(房屋購買價+全部應付利息)×房屋評估現值(或夫妻認可房屋現值)×50%,您可以以此計算房屋折價款的補償數額。
一般而言,離婚後,房子歸對方,對方應向您支付房屋折價款,您不需要跟對方一起還房貸,但法律也不禁止雙方自行約定雙方共同償還貸款。
若您考慮的是離婚後變更貸款人的問題,如是公積金貸款,雙方可以共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擔保中心辦理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如是銀行商業貸款,雙方可以聯系相關銀行貸款經理,提供相應材料後辦理變更貸款人手續,變更後由得房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即可。
❹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協議房子和月供歸男方,那麼辦理房產證後續手續還要女方出面嗎
如果婚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到時候辦理房產證,後續手續還是需要女方出面的
❺ 婚前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主要有三種方法:(一)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需要指出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三)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❻ 請問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還有還款義務嗎
您好,若之前你們是共同貸款即房產證上是雙方共同名字,且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❼ 貸款買房還沒還清就離婚了,房子歸男方,如果女方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明確的說,這肯定是算第二套房的,因為這種是屬於婚內的,共同財產貸款是兩個人的事情,那你有貸款記錄,那肯定就是算第二套房。
❽ 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雙方都想要這個房子法院會怎麼判
法院會根據離婚雙方誰更需要這個房子,就會判給誰!
比如說離婚後女方帶孩子,一般情況下都是把房子判給女方;
如果離婚後女方單身,而男方有老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且無房,就會把房子判給男方!
❾ 婚內貸款買房,我是主貸人,離婚後不要這套房子可以過戶給男方一人承擔貸款嗎。
離婚時可以協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辦法。
房子登記在你的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離婚時可以約定房子歸男方所有,剩餘貸款由男方自行償還。
但是有個問題,在貸款尚未清償完畢之前,房產證是變更不了名字的,因為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還有個問題需要考慮,你作為房屋的主貸人,房子歸男方後,萬一男方不按時償還貸款呢,會影響你的徵信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