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⑵ 請問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購房,婚後也是男方父母出資還貸(貸款人是男方),婚後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可以加也可以不加女方名字,加不加都不影響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⑶ 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和貸款,房產寫在夫妻名下,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拋開感情不說,結婚就是男女雙方以共同生活為目的,所產生的一種契約關系,這種關系一旦形成,意味著倆人要為共同的生活而努力,所以才有了婚後所得為共同財產一說。不過共同財產遠遠不止有我們說的這么簡單,法律是根據無數的現實案例編寫總結而成的,幾乎要囊括所有的情況,所以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否為共同財產是有法律依據的。在感情好的時候誰也不會計較太多,財產也不會分配的很清楚,畢竟都在為自己的家而努力,一段婚姻一旦感情破裂了,勢必會談到財產分配的問題,這時候有人就會後悔沒有提早安排。婚姻不是兒戲,離婚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特別是涉及到財產跟孩子的問題,很可能會面臨著各種分配的難題。
三、財產分配有明確規定。對財產分配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比如婚後夫妻共同買的房,不管是只寫一方的名字,還是寫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都屬於共同財產。而由一方父母出資,就要看房產是寫在誰的名下了,如果只寫在子女名下,那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如果寫雙方名字,則算是共同財產。
⑷ 婚前男方早已買房,男方父母支付首付,男方還貸,女方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
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該房屋有銀行貸款,雖然說婚後是男方一個人在還房貸,但在夫妻雙方沒有書面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男方實際上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在償還自己婚前的個人債務。
這樣的話,女方也不是吃虧的。假定雙方離婚,關於男方的這套婚前房屋,男方應當向女方支付夫妻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婚姻法越來越保護個人財產,反對不勞而獲。提升自己的經濟實力才是王道。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9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⑸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且由男方還房貸,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離婚時怎麼分割
要是男女結婚之後,一方父母為出資為其購買了房屋,同時也將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這種情況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房屋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了只是對一方的贈與,否則的話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房產來處理,離婚的時候往往就是均等分割房屋,多數情況下一方取得房屋,但同時需要對另一方折價補償。。。男方還房貸,但是結婚後男方的收入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⑹ 男朋友爸媽給首付,我們負責還房貸,男朋友要求房子寫他爸媽名字,合理嗎
這沒有什麼不合理!依我之見一一男朋友的父母的要求既合理又合法。你與男朋友為結婚而購買婚房,如果從「首付」到各分期付款的所有的錢都是你們二人支付的話,該房產的所有產權依法只能屬於你們二人。
最主要你們還沒有結婚,男朋友爸媽首付,應該把你男朋友的名字也寫進去,婚前的事你是管不著的,婚前財產跟你無聯系,結婚後還貸款是你們兩的共同財產,主要你們兩互相互愛,以後父母的財產都是你們的,你男朋友父母也拿不走的,因為你沒有結婚,你結婚了你名字也可以寫上去的,這個沒有合理,不合理,你男朋友爸媽沒有做錯,互相做得好!有一個美好的家庭!共同努力明天會更好。
⑺ 婚前男方父母為兒子買房付首付,婚後男方父母還房貸,男孩有權公證給女方一半
可以加的。
公證有著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便房產證上沒有寫女方的名字,但只要婚前辦理了房產公證手續,女方就擁有部分房屋的產權。
男方婚前的財產,公證贈與給女方一半,則屬於贈與行為。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如果男方辦理了公證手續,則依據贈與的相關規定,男方是不能反悔和撤銷的。
⑻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離婚,房子怎麼分配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把房產證寫兒子兒媳兩個人的名字,可以視為對兒子兒媳的贈與,但是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還房貸部分在男方父母提出證據的情況下,應視為兒子兒媳的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負責償還,離婚時房子產權夫妻各人一半,也就是說房子應該歸男方家庭所有,但應給予女方一定經濟補償。
⑼ 結婚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付首付貸款購買,男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和女方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
該房屋既然是婚後購買,並且在房產證上寫了男女雙方的名字,就視為該房屋為男方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房產,如果離婚以後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⑽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