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Ⅱ 婚後夫妻房產由男方父母代還,離婚後房產應該如何劃分
一、婚後夫妻房產由男方父母代還,離婚後房產應該不被分割。
結婚是少不了家庭參與的經濟世界,婚禮消費以及衣食住行經濟賬單都會有男方父母參與消費,女方僅僅參與女方經濟賬單。
婚後房產還是男方父母還貸,這說明男方家庭環境好,而且夫妻兩人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人生,完全享用魅力時光。
若是父母購房屬於贈給兒子的結婚禮物,那麼房產證名字會有兩全其美的過戶世界,夫妻兩人若是離婚,無權分割資產也是她父母擁有房產證使用權。
比如她父母擁有社區還債賬單,而且房產證手續有父母辦理的資產方向。
離婚父母無可奈何,要麼房產還貸兩不相欠要麼夫妻離婚凈身出戶。
Ⅲ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Ⅳ 貸款是以男方的名義還的,離婚後女方能分房產嗎
其實離婚之後,因為房子兩方會產生非常大的爭議,具體的話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去判斷。因為可能裡面會摻雜非常多的因素,比如說婚前買的房,首付是父母付的等等,這些因素可能都會影響到房產。
一、貸款是以男方的名義還的,離婚後女方能分房產這個問題,最主要是看這套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同財產。
還有其他的因素可能就非常的復雜了,那就很難說清楚了。而且夫妻之間如何分房產這也是頭疼的問題,建議具體怎麼分還是要由夫妻雙方進行溝通協商,如果兩個人溝通協商不了,那麼只能夠由法院積極判決。
Ⅳ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女方一人名字,共同還貸,離婚時怎麼分
我們知道,結婚的時候,買房,是我們現實生活中的一個剛需,那麼,婚後買房,是由男方父母出的首付。而且房產證寫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兩個人共同還貸。這個時候,因為兩個人的感情不好,讓感情破滅了離婚,這個時候,關於這個房子的分配,該如何正確處理呢,因為這個房子是他們婚後購買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這屬於婚後共同財產,所以,正常情況下,應該是正常分配,每人一半。但是因為,首付是男方出的,也可以理解為,男方的貢獻更多,所以可以適當的傾斜,男方分配上更多一點。當然,說這些東西的確不好,但是感情已經走不下去了,這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經營自己的感情,不要讓他走到這一步,這並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那麼在感情里,我們該如何好好經營?下面我們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
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引起重視,因為這對於我們來說,都非常的重要,而且也是常見的,如過我們忽視了,那麼帶來的結果,和損失,將是我們不願面對的。
Ⅵ 婚前父母買的房子交的首付,後面貸款也是父母出,現在夫妻要離婚女方有資格分割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婚姻家庭組織解釋(一)》第七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人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該不動產登記人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貸款和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不動產登記一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對另一方予以補償。」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對房屋分配方式有財產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房屋。沒有約定的,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性父母償還全部住房貸款,並有明確約定,貸款及貸款對應的住房福利只給男性個人,住房是男性的個人財產,女性不能分割住房的所有權。如果婚後男方父母只償還部分貸款,如果男方或女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或者男方父母明確表示貸款是為男女雙方償還的,那麼男方需要補償女方婚後支付的錢以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需要明確的是,除非男方同意,即使是後一種情況,女方能得到的也不是房屋的產權,而只是婚後償還貸款的現金補償及其相應的房屋升值。
你好,如果這是你父母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但是離婚涉及的房子會稍微復雜一些,需要考慮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首付和貸款款由誰的賬戶支付。1.如果首付是父母賬戶出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你父母出的首付,可以看做是個人給你的禮物,女方分這部分比較難。2.如果貸款是父母轉給你的,你每月還房貸。婚姻期間支付的房貸及房屋相應增值部分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要求分割。具體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以下是法律條文,可以看看。【相關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釋義(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支付購房款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產。
Ⅶ 夫妻結婚時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離婚後房子該如何分配
父母在孩子結婚的時候都會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年輕人很少可以通過自己的能力買房買車,大多數都是通過家裡支持或者貸款。關於夫妻結婚時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離婚後房子該如何分配?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雖然首付是父母給的,但是貸款是男女雙方一起還的。該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獨占。其次,婚姻矛盾基本上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果沒有觸及到原則性的問題,最好不要選擇離婚。最後,離婚之後,對彼此以後的發展會有一定的影響。財產上的處理會耗時耗力,大多數離婚官司都是由經濟糾紛引起的。既然當初選擇結婚,就說明兩個人是有感情基礎的。不要因為一些外在的因素影響兩個人的感情,房子和車子都是身外之物。
一:女方償還貸款的部分需要在離婚的時候分割。
雖然首付是父母給的,但是貸款是男女雙方一起還的。該房子女方也有份,不能由男方一人獨占。
關於夫妻結婚時是男方父母付的房子首付,離婚後房子該如何分配?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Ⅷ 房子是婚前買的,登記在我對象的名下,婚後我對象他父母還貸款離婚後這比錢我能分到嗎
首先,
這屬於正兒八經的婚前財產,
跟婚後的對象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因此,
即便離婚,
對象也是一毛錢都分不到!
其次,
換作是我,
即使是能分到給我名下,
我也一分錢都不要!
畢竟,
這原本就是別人的東西,
自己卻要強取豪奪!
試問:
花著這些錢的時候,
良心不會痛嗎?
Ⅸ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
Ⅹ 婚後,男方父母全款給錢買的房子,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離婚後,女方能分到嗎
你好,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能夠分到的,但男方父母贈與時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
房產名字寫夫妻雙方,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還會參考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
【法條】《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658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5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26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