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妻子是主貸人(正在還貸)。
1、夫妻共同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兩人為共同還款人。還款時,一般只設置一個扣款帳戶(主貸人的銀行卡)銀行扣款都在該銀行卡中扣款。 2、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來償還貸款,夫妻兩人的公積金都能提取(不是合貸也能提取)。提取的手續是:攜帶貸款合同、兩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還貸銀行卡、擬提取公積金一方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或申請),在當地規定的提取時間內到貸款銀行辦理有關手續。根據你的意思,你的公積金卡里的錢已用完,需用對方公積金卡里的錢,應該是將提取的對方的公積金轉入你的卡中。由於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但不管怎麼樣,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來用於償還購房公積金貸款。 3、利率調整一般都在每年的元月份。由於利率調整使利息增加而造成卡內余額不足的扣款失敗,銀行有責任,加息後,月還款額增加,銀行有義務通知借款人,這種不良記錄與借款人無關。 總的來說,節後你們攜帶剛才提到的這些資料到銀行去一次,如果來不及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應先將現金打入卡中
㈡ 夫妻買房貸款是一方還是雙方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拓展資料: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對於之後還房貸的部分,那麼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即使是只登記在丈夫名下並由丈夫一人在還貸,但是由於是在婚姻存續期間,那麼這部分仍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雙方離婚後,還房貸的這部分財產還是可以依法進行分割。
在結婚後買房,不再是一個人的事,不僅涉及兩個人還可能影響兩個家庭,建議夫妻倆在決定買房前先協商清楚房子的相關事宜,那麼簽誰的名字或者房本寫誰也不再是爭吵的內容。
注意事項: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麼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麼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4、夫妻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㈢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需要哪些手續
如您在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一手住房貸款,需要請您提交以下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其它有效居留證件);
3.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未婚人士簽署統一格式的未婚聲明)
4.支付所購住房首期購房款的證明;
5.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經濟收入的證明、納稅證明、銀行對賬單、銀行儲蓄簿及有價證券等的原件或復印件);
6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它有效文件;
7.借款擔保的抵(質)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8.保證人同意為其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其資信證明;
9.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
10.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11.外籍人士貸款所需提供的資料(全部外文資料須由國內正規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並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1) 護照、外國人居住證(台灣籍人士提供身份證、台胞證或回鄉證,港澳同胞提供身份證,往來通行證);
2) 工作證明;
3) 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若公司注冊地在外地,則公司營業執照、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須由公司注冊地公證處公證;若公司在國外,其工作證明、收入證明需經中國駐當地使館認證)。
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需要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㈣ 夫妻貸款買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法律並沒有規定買賣一定要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購買的,房產證可以寫雙方的名字,如果貸款購買的,一般只能寫貸款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如果有特別的約定,是指夫妻雙方私下怎麼分配財產的協議,並做了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