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公代款老婆沒簽字,老婆要承擔責任嗎
原則上妻子需要承擔責任,但法律也規定了例外的情形。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的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該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這個原則也有例外,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2、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也就是說,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該債務負責。
② 老公貸款老婆簽字承擔的是什麼責任
妻子承擔連帶責任,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清償。因為這屬於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其表現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簽字,也可以是事後一方的追認。
【法律分析】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在外借的債務,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無論另一方是否有簽字;但以下視為借款一方的個人債務:1、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的債務;2、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3、一方能夠提出證據證明該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況另一方有簽字的視為對此債務有連帶債任。丈夫貸款妻子簽字的表明妻子向債權人承認該款項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妻子也負有償還義務。丈夫貸款需要妻子簽字時,妻子不認可該款項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不簽字。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妻子簽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該債務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進行抗辯或者償還債務後向丈夫一方追償。對於共債共簽,即能在家庭重大財產利益的處分上保護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權和同意權,也能夠最大限度減少事後糾紛的發生概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③ 結婚後老公貸款老婆需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那要看你老公在銀行貸款是拿來做什麼的 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貸款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擔的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此貸款不是用在你們家庭的 那麼女方就沒有什麼責任。 總之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共同債務,否則就是個人債務, 女方無需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④ 老公欠的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大多數的夫妻在結婚之後所掙下來的財產也就屬於共同的財產,這只是在兩人互相信任的同時。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別的自私,瞞著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貸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有疑問,這屬不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其實老公欠的貸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還要承擔這種義務,確實是對女方很不公平。
維持好家庭根據現實社會綜合情況來看,想要維持好一個家庭的和睦財務問題,確實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維持婚姻最好的一種方式。因為在婚姻的生活中,兩個人想要共同的去維持,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將個人的財物都處理好,這樣生活才會更有意義,畢竟家庭美好對感情也比較和諧,婚姻也比較有意義。
⑤ 夫妻一方的貸款需另一方承擔嗎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外欠債,一般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另一方能證明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⑥ 老公信用貸款離婚了老婆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銀行貸款離婚後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需要分情況。 如果貸款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貸款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