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和子女一起買房 提取公積金嗎
父母和子女一起買房,能提取公積金嗎。
這個要看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是哪位。以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名稱為准。所以是不可以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㈡ 父母買房,可以利用已婚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㈢ 購買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議通過官網查詢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㈣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可以。
住房公積金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是指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子女未結婚之前購房,可以申請提取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積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分首套房或二套房,只要職工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購房手續,均可以申請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若職工購房並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則要看購房人名下以前有沒有房產,銀行有沒有房貸記錄、公積金中心有沒有購房支取記錄。
住宅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1、員工請求提取住宅公積金時應當供給自己身份證及復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宅,假如住戶歸於這種狀況,應供給承辦銀行(咱們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門,權威部門,或房產管理部門同意規劃、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證明,二選一即可,房子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定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這種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及原《房子所有權證》。
3、員工及家庭成員因嚴重疾病或發作嚴重傷害事故導致日子困難,日子面對巨大壓力,應供給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確診證明和病案、二級甲等才有用,患者醫保卡、當期醫治費用發票。非員工自己患病,不是其自己話,還應供給婚姻證明或許親屬聯系證明。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㈤ 父親買房能用子女的公積金貸款嗎
父母購買房產,如果只有父母的名字,子女可以做接力貸,但是不能使用公積金余額,如果有子女的名字,可以按照相應份額進行貸款
㈥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貸款嗎
不可以。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一、申請貸款客戶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2、年齡為60周歲以下,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兩個(含)以上申請人申請借款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不能所有借款人年齡加貸款年限均超過70歲。
3、具備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違法行為,當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對其不利的民事案件。
5、信用良好,徵信記錄符合我行要求,且在銀行辦理的貸款業務當前無拖欠
二、父母買房子女參貸可以嗎
父母買房子是不能用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的,但是考慮到離退休職工的收入較低,所能獲得的貸款額度也較低,為了支持離退休職工的貸款需求,住房資金管理規定,離退休職工申請貸款的,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是對離退休職工申請貸款的支持,但同樣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只有父母與子女共同購買住房,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二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一.每月1-20日到公積金賬戶自動還款,余額不足者到公積金中心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二.委託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可以一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金。
1.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公積金中心將按照貸款實際佔用的天數重新核定借款人剩餘部分的貸款本息。
2.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本息,公積金中心行按剩餘的貸款本金重新計算借款人的月還款金額或貸款期限。
㈦ 父母買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積金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買房是可以用子女公積金的,直系親屬可使用公積金賬戶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還款。但是還是有些限制條件就是公積金賬戶人必須要寫入房產證,共同借款人必須是買房人的配偶或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