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父母能否將購房款和升值要回
父母出資給小兒子買了房,房產證寫著二兒媳婦的名字。二兒媳婦不是人,不給小兒子過戶,父母能否要回購房款和房屋市場升值部分?
㈡ 老人給兒子錢買房子現在升直了能要回嗎
一般來說,老人給兒子買房視為對自己兒子的贈與。這與我們國家的文化風俗有關,好像老人攢錢給子女買房是「應該的」。從法律上,似乎也遵循了這一傳統。且看下面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房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從上面的法條看,似乎法律上一般認為老人出資給子女買房的,就是對子女的贈與。既然是贈與,房屋所有權屬於兒子,那即便房屋升值還是貶值,都與父母無關,只能是兒子的。
前段時間有個網路上很火的判例,似乎顛覆了這一認識:
案例:父母出資購房是贈與還是借款?
浙江紹興的一位老人將自己的兒子兒媳告上法庭,要求歸還當年自己給小夫妻買房時墊付的購房款136萬余元。將兒子兒媳告上法院的蔣老太太表示,兒子兒媳是2013年11月份登記結婚後,打算在杭州濱江買下一套公寓,但小夫妻倆的積蓄不夠,於是蔣老太代為支付了首付、裝修等款項。蔣老太太認為,這是暫時借給兒子兒媳度過難關的,但是在兒子兒媳看來,該部分出資被用於購買婚房和裝修,結合「男方首付,共同還貸」的風俗,「理所當然」就是作為母親的原告對夫妻倆的贈與行為,不應認定為借款。
法院認為: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訴辯意見,本案主要爭議焦點為案涉匯款憑證項下款項性質為贈與款還是借貸款;若為借貸款,是否屬於袁佳慧與蔣冠冕的夫妻共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應予理解該條款適用於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之時,解決的是贈與夫妻一方還是雙方的問題,但前提是父母出資款能夠被認定為贈與性質。反言之,父母出資款並非必然就應定性為贈與性質。
上面這個案例中,法官認為父母掏錢給孩子買房不是天經地義的,不一定是贈與,除非雙方事先明確約定贈與,否則應視為借款。
需要注意的是,該案例僅為個案,在法律工作者中對此判決結果持反對意見的不在少數。如果父母確實有意收回房屋,一方面注意房子盡量登記在自己名下,不要直接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另外,將來就算不嫩收回房屋,也可以事先要求出具借條,可作為借款追償。(作為借款追償有可能侵害了小兩口雙方或其中一方的利益,是否會被法院支持還需看具體案情和在案證據,除非小兩口都簽署了借據,自然就沒什麼爭議了)
㈢ 父母的首付能拿回來嗎 房子增值部分算誰的
您好,房屋處理情況,房屋歸男方所有,婚後還的貸款為共同財產,女方可以分割,還貸部分的增值女方也可以分割,由於結婚時間短,上述補償款應該不高。
㈣ 父母出資給你買房竟要擔這么大風險
中國人買房有個有趣的現象:子女買房,父母出首付,有的甚至在買房之後還會幫助子女還貸款。融360房貸君有個遠房親戚阿姨,兒子結婚時出了首付,還貸的前幾年都幫著還貸款,後來自己生了病,兒子卻連生病的錢都不給出,阿姨抱怨說,早知道有這風險,就不會幫他買房了。
知道親戚阿姨的遭遇後,融360房貸君在深表同情的同時,不禁思考:父母給子女出錢買房真的是天經地義嗎?除了阿姨說的贍養問題,父母還會承擔哪些風險?
養老風險:為買房傾盡所有積蓄,老無所依
同事的一位朋友A家,父母拿出所有積蓄支持孩子買房,後來生了病,自己卻拿不出足夠的錢治病,兒子那邊也要還房貸,日子緊巴巴的,最後東拼西湊才借到治病的錢。
法律風險:給兒子出資買房,房子沒父母的份
之前有個網友大叔B,兒子結婚後,老兩口給小夫妻出了一部分首付,後來兒子離了婚,房子判給了兒媳婦,本來想指望在房子中養老的兩夫妻賠了房子又賠了錢。
在房價不斷上漲的背景下,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成了普遍現象,從情感的角度看,是做父母的心疼子女,從法律的角度看,有些父母的疼愛缺乏合理的規劃。針對以上問題,融360房貸君想提醒一下廣大父母和子女,在買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以下幾個問題:
1. 出錢買房後自己生活是否受影響
2.明確出資部分是贈與還是借貸
3. 贈與一方還是雙方
4.出全資還是部分出資
先說說這第1條,有些家庭父母為了給子女買房,不惜動用自己的養老錢,等自己急用錢的時候卻沒了著落,就像上文的朋友A父母。雖然父母疼惜子女,但是也要對自己負責才行,房子雖然買了,生活卻出了問題,這樣真的是得不償失。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有一定的規劃意識,在保證自己養老生活不受影響的情況下,適當支援子女買房。
再說說第2、3條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父母能提供證據證明出資部分只贈與自己的子女,或者能證明出資的錢是借給子女用於買房的,否則都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上文中的網友大叔B,只是單純地出錢給兒子買房,並沒考慮是贈與還是借貸,也沒讓兒子打欠條,所以房子被認定為對兒子夫妻二人的贈與,離婚時也分不到房產,要不回出資的錢。
關於第4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全額出資,將不動產權登記和贈與一方的規定呼應,法院將以此作為判斷父母出資購房真實目的的依據。
所以,付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出資部分的贈與對象,如果大叔B是全款給兒子買的房子,產權只登記在兒子名下,就會被認定為對兒子一方的贈與。不過能全款買房的人也只是少數,多數家庭都是父母出部分資金幫子女買房,這樣很容易被認定為對兒子夫妻的贈與。另外,對於婚前就給子女買房的情況,除非產權證上只寫了自己子女的名字或者有明確贈與證明,否則都會被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
不少父母認為,現在房價這么高,年輕人要背負很大的壓力,作為父母能幫盡量幫,也沒想著讓他們償還。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是出於情分而非本分,有人礙於面子,不好意思跟子女打欠條開證明,覺得問題會變復雜,實際上這是防止問題變得更加復雜的簡潔方法。要跟子女明確買房的錢是贈與還是借貸,最好留下書面或者錄音憑證。子女也不要認為給自己買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管是否給自己買房,都要懂得理解、感恩。可憐天下父母心,願天下的父母都能健健康康安享晚年。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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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婚後父母一部分出資買房,當時沒有寫借條,但是確實為借款,因為父母收入都很少,況且買房的目的為了升值
問:婚後父母一部分出資買房,當時沒有寫借條,但是確實為借款,因為父母收入都很少,況且買房的目的為了升值而不是居住。並且有銀行轉帳的證據,可以判為對夫妻的借款么?如果不被認為是借款是贈與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父母子女方》的名字的話,可以明確視為對一方的贈與么?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呢?因為對方勢力大,會利用關系。不知道有什麼可以保護自己的措施么?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等財產?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即使沒有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也可;2、只要沒有特別約定,婚內獲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張平均分割;3、若能證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過錯,在分割財產時可要求其少分,同時可向對方主張過錯賠償;4、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兩周歲以下的孩子應由母親撫養;若孩子大於兩周歲,則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作為確定孩子撫養權的標准;5、未撫養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支付標准為其收入的20—30%。
㈥ 婚前貸款買房離婚,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根據我國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由此可見,一般在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情況下,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產權仍然歸屬於房產證名下登記人所有。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房子財產增值部分,應進行合理補償。
如果是夫妻兩人名字都登記在房產證上面,那就屬於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㈦ 婚後父母出資貸款買房事宜
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這個確實長遠,但凡不是什麼壞事,婚前最好做財產公證,如果沒有財產公證,遇到以後離婚,雙方都只能拿證據說話,如果雙方都無證據,房產將證上人的名字各分的50%
㈧ 首付靠父母貸款自己付!給90後的8個買房忠告
現今,「60後」忙著房子拆遷,
「70後」還貸多年,
「80後」還在攢錢,
而「90後」也活躍在購房大軍中,
小區里有一家好的物業定能讓自己的生活增色不少,小區環境、鄰里關系、房屋質量、小區設施等都需要物業來管理。對於沒有獨立生活經驗的90後而言,有這樣一個好幫手在身邊一定是件特別好的事情。買房前先考察小區物業的資質,詢問已經住進去的業主關於這個小區物業的具體情況。
如果買房過程中注意了以上事項,相信10年20年以後你都不會後悔自己選的房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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