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能不能房產證寫父親的名字,貸款的時候用自己的名字去貸款啊
我爸貸款買房,房產證上的名字不能只寫「我」的名字。
,誰貸款當主借款人,房產證上必須體現這個主借款人的名字,因為後期辦理抵押手續,必須是這個人名下的房產才能有效。
「你」可以當共同還款人,這樣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可以寫上你的名字,但是辦理抵押必須你倆同時到場。
Ⅱ 婚後女方的父母買房出首付,寫女方父母的名字,女方貸款還款,請問:男方在離婚時有份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果結婚後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那麼針對償還貸款的數額,一般會認定為這是女方父母像夫妻雙方的借款,離婚時針對還貸部分,男方是可以主張進行分割。但是,房屋仍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這個在離婚時是不能分割的。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無法協議的,可以通過到法院訴訟進行解決。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照顧女方、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該房屋登記在女方父母名下,屬於女方父母的財產,而並非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夫妻在離婚時是不能進行分割的。但對於婚後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貸款的部分,是可以主張債權的。如果夫妻婚內對於該債權有協議,按照協議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Ⅲ 婚前買房寫的是父母名字婚後還子女本人貸款算個人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房子會被認定屬於你父母,但你對出資或還貸的部分享有權利,婚後還貸的部分你配偶也享有權利。如果你與父母之間就房屋權屬有爭議,你需要證明你與父母之間存在借名買房的關系。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Ⅳ 婚後父母首付,我按揭,產權登記父母,離婚怎麼認定共同財產
你好,根據您目前提供的信息,父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作為您的夫妻共同財產認定。
父母首付並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房產,屬於父母的共有財產。
按揭款則可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依照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您婚姻中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或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等,則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揭款是您的婚前財產,您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您的財產,那麼屬於您的個人出資,不算作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您有更多細節需要補充,我們將為您進一步解答。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Ⅳ 買房寫父母名字子女還貸款可以么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產證,父母各一本,貸款人一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Ⅵ 我現在正在鬧離婚,有貸款買房還沒有辦貸款,請問辦貸款時可以寫父母名嗎
可以寫。
房子首付如果是婚後付的。那屬於二人一人一半范疇。至於貸款部分。就是誰償還歸屬誰。如果房子寫父母名字。貸款由父母償還是可以的。如果離婚,只要將首付的一半支付給對方就可以了。
Ⅶ 如果是父母的房子,自己在還貸款,可以退個人所得稅嗎
這個主要是看貸款的時候用的誰的名?比如說是父母的名義貸款的。那麼,即使是你在還也是算在父母的名下。如果是你自己的名義貸款,然後你自己的在還。那麼是可以作為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扣除項的。
Ⅷ 婚後買的房子寫的是父母的名字,夫妻倆還款,離婚後該房產會怎麼分割
如果說你們倆現在居住的房子是你的父母出的首付款,並且名字落在了你的父母名下,那麼縱然這一套房子是在婚後購買的,也和你們夫妻沒有任何關系。因為這套房子的產權不是你,也不是你的妻子,而是你的父母。縱然說你們參與了還房貸,但是這套房子依舊和你們沒有任何關系。因此,你們離婚針對這套房子是無權分割的。
針對還款的部分,顯而易見,你若是一個男人,理應當把你妻子承擔的部分還給你的妻子。要知道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家買房子,房子寫父母的名字,還款卻是你們,在你妻子的心裡應該是非常不痛快的,畢竟,這種情況顯而易見是防著她一個人而已!你和你父母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你的妻子和這套房子毫無關系,你們也算是成功的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因此,你們離婚,這套房子不會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不會依法分割。
Ⅸ 買房子寫父母名字自己還款可以嗎
可以的,買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你都可以幫忙還款 ,只要你不在了房子名字的那個人就得還咯但是
Ⅹ 貸款可以寫父母名字自己還嗎
可以寫父母的名字。
銀行貸款買房條件:
(1)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