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和貸怎麼快速區分
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區分:
一、借方和貸方是借方和貸方記賬的記賬符號。結合具體的賬戶,意味著不同的含義。
1.代表賬戶的兩個固定頭寸:左借方和右方貸方。
2、結合不同的科目,分別表示增加或減少:例如資產科目,借方增加,貸方減少。相反,在負債賬戶中,貸方增加,借方減少。
3. 指示天平的方向。例如,資產賬戶的正常余額在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正常余額在貸方。
二、貸款方向。
「有借必有貸,借貸必平等」。每個條目都有一個借方和貸方,每個賬戶的兩個方向的借方和貸方總額相等。
三、記錄為借方或貸方。
會計要素有六種: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在六個元素中,有兩個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是資金的歸宿,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資金的來源。收入費用=利潤。
拓展資料
1. 貸款是對需要利息的借錢的簡單通俗的理解。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貨幣資金並必須償還的一種信貸活動。 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息、透支等借貸資金。 銀行通過放貸和貨幣資金,可以滿足社會對補充資金的需求,擴大再生產,促進經濟發展。 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按月等額償還貸款本息之和。大多數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樣,每月的還款額是一樣的;
(2)等額本金還款:借款人在整個還款期內將貸款額平均分攤至各期(月),從前一交易日至當日還款日期間還清貸款利息的還款方式。這樣,每月還款額逐月遞減;
(3) 每月還本付息和到期還本:即借款人應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金(適用於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貸款) ,貸款按日計息,按月還本息;
(4)預付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可以通過向銀行申請預付部分貸款金額。一般為10000或10000的整數倍,還款後,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其中還款金額和還款期限發生變化,但還款方式不變,以新的還款期限為准。不超過原貸款期限
『貳』 貸方和借方最簡單理解
貸方的意思就是付出,記錄的是資金的來源。借方的意思是顯示資產方的增加或負債方的減少。
1、關於銀行借方和貸方,如果是資產類、費用類賬戶(比如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應收款、主營業務成本等等),「貸」表示減少,「借」表示增加。而資產和成本類有餘額一定在借方。
2、如果是負債、收入類賬戶(比如借款、應付款、主營業務收入、實收資本、年利潤等等),「貸」就是增加,「借」就是減少。要是有餘額一定在貸方,收入類沒有餘額。
3、像在銀行流水當中,貸方指的就是銀行存款的來帳或增加項目,而借方指的是銀行存款的減少或支出項目。簡單的說,進項表示貸方,出項表示借方;貸方是錢的來源,而借方是錢的使用。
4、再打個比方,客戶如果存錢進銀行賬戶,那就是「貸」;如果從銀行賬戶里將錢轉出,那就是「借」。在借貸記賬法下,一方登記增加,另一方就登記減少。
拓展資料
借貸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1、金錢借貸應立借據 或書面契約。法律上並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後紛爭,最好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同時明確借方和貸方是什麼意思,各是誰,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2、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借據或借貸契約 ,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①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②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
③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④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 10%」「自借款日起於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⑤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⑥立據日期。
⑦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叄』 貸方是什麼意思
借方和貸方即借款人與貸款人。借款人是在民間借貸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方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而貸款人是指在民間借貸中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金融機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肆』 借方和貸方指的是誰
摘要 在會計中,資產類、費用類賬戶用的增加計入借方,減少則計入貸方;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類賬戶的增加則計入貸方,減少則計入借方。如果是在借貸關系中,那麼借方則是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貸款人是指在借貸活動中運用信貸資金或自有資金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機構。
『伍』 向銀行貸款稱為借方,還是貸方
銀行是貸方,申請人是借方。
借貸記賬法指的是以會計等式作為記賬原理,以借、貸作為記賬符號,來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
【賬戶結構】
借貸記賬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借方、貸方反映會計要素數量變化的增減性質則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質的賬戶,借貸方所登記的內容不同,下面分別說明各類賬戶的結構。
(一)資產類賬戶的結構
在資產類賬戶中,它的借方記錄資產的增加額,貸方記錄資產的減少額。在同一會計期間(年、月),借方記錄的合計數額稱作本期借方發生額,貸方記錄的合計數稱作本期貸方發生額,在每一會計期間的期末將借貸方發生額相比較,其差額稱作期末余額。資產類賬戶的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
資產類賬戶的期末余額可根據下列公式計算:
期末余額(借方)=期初余額十本期借方發生額一本期貸方發生額
(二)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正好相反,其貸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額;借方記錄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額,期末余額一般應在貸方。
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期末余額可根據下列公式計算:
期末余額(貸方)=期初余額十本期貸方發生額一本期借方發生額
(三)成本費用類賬戶的結構
成本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賬戶的借方記錄費用成本的增加額,賬戶的貸方記錄費用成本轉入抵銷收益類賬戶(減少)的數額,由於借方記錄的費用成本的增加額一般都要通過貸方轉出,所以賬戶通常沒有餘額。如果有餘額,也表現為借方余額。
(四)收益類賬戶的結構
收益類賬戶的結構則與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額記入賬戶的貸方,收入轉出(減少額)則應記入賬戶的借方,由於貸方記錄的收入增加額一般要通過借方轉出,所以賬戶通常也沒有期末余額。如果有餘額,同樣也表現為貸方余額。
『陸』 向銀行貸款時誰是借方和貸方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貸款合同中從資金的流動方面來理解更容易些,資金的流入方(借款方)是借方,資金的流出方(放貸方)是貸方。日常生活中的借款合同,借方貸方意義一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柒』 借方、貸方、借款人、貸款人怎麼區別
借方與貸方的區別:
借方:
借方表示增加,貨方表示減少,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做賬時如果有增加項,就一定要有減少項,否則賬就做不平。
借方和貸方與現實中的借貸並沒有直接的關系。它在會計中就相當於是兩個符號一樣,一個是增(+),一個是減(—)。只是根據原則,資費成(資產,費用,成本)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債權收(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借方。其實只要記住資費成就可以了。
一個分錄有借方和貸方組合成,
做題是,如 在銀行提現金500 分錄 借:庫存現金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因為兩個科目都屬於資產類,資產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 提現現金增加,銀行存款減少。
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區別:
借款人權利:
1、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依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
2、借款人有權依照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貸款;
3、當借款合同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借款;
4、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
貸款人權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2、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4、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6、在貸款將受到或已受到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借貸中應該注意的事項:
1.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並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後紛爭,最好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同時明確借方和貸方是什麼意思,各是誰,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2.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借據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於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立據日期。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3.借款續期:
有時候借款快要超過訴訟時效了,債權人出於各種原因暫時又不準備起訴,這時,很多人往往通過續期來防範訴訟時效風險。
忠告:如借款續期,可在原老借條上直接備注即可,如在原來借條下方空白處註明「續借一年,利息照算。債務人簽名,署上日期。
4.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
民間借貸大部分是發生在熟人之間,因為太熟,借條很隨便,有些甚至都沒有借條。一些熟人之間,雙方電話中說好金額,見面時債務人直接拿出寫好的借條給債權人,一旦債務人居心不良讓他人代寫借條,並在訴訟中否認借條為本人所寫,則債權人將會陷入被動。
(7)個人貸款借方貸方擴展閱讀:
概念區別:
融資租賃和借貸是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
1、借貸契約是貸款人將貨幣所有權轉移給借款人,借款人則歸還相同數額的貨幣並附加利息;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並未將貨幣所有權交給承租人,而是交給了供應商(他們之間構成買賣關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構成也復雜於借貸契約還本付息的簡單結構。
2、按照借貸契約,借款人用借入資金購買的設備具有所有權,與貸款人無關;在融資租賃交易中,不能無視物件使用關系的存在,且該物件使用關系屬於債權關系性質,出租人始終具有設備的所有權,並且可以對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債權人)。
3、期末租賃物件選擇權的存在與借貸契約說相矛盾,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租期結束後承租人有三種選擇權,退還租賃物、續租或購買,而在借貸契約中,本息還完後即表明契約自行終止,抵押品只能無條件退還借款人。
4、借貸契約說將導致融資租賃適用利率管製法規,實際上,租金的構成與利息計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復雜得多。
風險提示:
一是要訂立規范借款合同;
二是要注意收集保存證據;
三是利息約定要合法明確;
四是要慎重提供借貸擔保;
五是非法債務不受保護;
六是要重視正當債權保護;
七是虛假訴訟要追法責。
『捌』 借方是借出去還是借進來, 貸方是貸出去還是貸進來
借方是接進來,貸方是貸出去。
就像是一個企業向銀行進行貸款,那麼這個借貸的企業就是貸方,是貸進來;而同意企業借貸的銀行就是貸方,是貸出去。
借貸是一種記賬符號。
資產類科目,借是增加,貸是減少;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就是看一下銀行給的進賬單,銀行印刷的時候上面都有「貸方記賬憑證」,上面會有標注企業記賬的時候是借方。
拓展資料
下面來介紹一下什麼叫做「 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或稱為分錄憑單,是指由財會部門根據審核確認無誤的原始憑證匯總表或原始憑證編制、記載經濟業務的簡要內容,確認會計分錄,作為記賬直接依據的一種會計憑證。
(2)記賬憑證的主要作用在於對原始憑證進行進一步的分類、整理,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然後據以登記賬簿,是會計人員的會計憑證,也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如銀行存款-借是增加,貸是減少。
負債類和權益類科目:借是指減少,貸是指增加;
收益類科目:收入科目貸是指增加(收入增加),借是指減少(轉出);
成本費用科目:借是指增加(費用增加),貸是指減少(轉出)。
如收到銀行貸款,借銀行存款相當於增加,貸短期貸款相當於增加。
取得銷售(服務)收入:借現金(銀行存款)等同於增加,主營業務收入等同於增加。
先確認科目分類,然後再記憶借貸具體的含義。
對於借款條件:
1、 申請人必須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城市戶口或者是有效居留身份,要求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良好的信用,並且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
4、一些銀行要求申請人持有信用卡或銀行貸款,並有要求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5、還要求提供銀行認可的資產抵押或質押,或者有條件的有償還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本息擔保人和連帶責任的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