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貸款暫行管理辦法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提升信貸資產管理的精細化水平,構建和諧信貸文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在綜合借鑒和吸納國內外個貸業務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起草制定。
【拓展資料】一、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四、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五、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六、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七、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八、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與調查。
十【拓展資料】一、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十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十三、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2]
十四、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十五、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十六、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❷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五條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第六條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九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第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受理與調查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第十六條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第三章風險評價與審批第十八條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第二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第二十一條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第四章協議與發放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❸ 貸款中的貸款原則包括哪些呢
貸款的原則有,依法合規的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自願的原則;貸款機構審慎經營的原則;以及貸款機構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其經營原則。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❹ 淺談如何做好個人信貸工作
個貸基礎管理和基層管理是個貸工作開展的根本,扎實的基礎管理到位基層管理是個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保證。因此,要做好個人信貸工作,我覺得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基層信貸人員整體素質。一是大力構建學習平台,將健康的信貸文化思想、行為及職業道德進行有效傳導和貫徹;二是建立長效的信貸培訓機制,讓信貸人員有針對性地「充電」,以適應新的信貸工作需求;三是建立科學的信貸考核目標體系和信貸考核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建立和完善信貸管理機制。一是預警機制。要建立針對內部的信貸分析系統,用統計數據的相關性監測預警信貸風險;要建立貸款客戶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對客戶財務信息、與客戶相關的其他非財務信息也要進行監測分析。二是審查機制。進一步完善分級審查結構,逐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運作有效的治理運作機制。三是風險評估機制。要加強與風險管理部門溝通,對信貸業務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及時預警並准確提示風險。四是責任追究機制。防患於未然,確保信貸業務的有效發展,防範和化解信貸資產風險。 三、切實執行信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嚴格執行貸款「三查」制度,對每筆貸款都必須認真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嚴格審查、貸後尤其需要跟蹤檢查。同時要本著安全性、效益性原則,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資信狀況和合法性、手續完整性進行審查,全面掌握客戶的資產和生產經營及盈利能力,確保貸款對象准確、貸款金額適度。二是嚴格貸款操作規程,特別是對每筆貸款的每個環節的相關操作流程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細化各個環節的責任,全程監控每筆貸款的風險點。三是確保信貸管理的正面獎懲激勵和約束機制的有效執行。 四、強化信貸管理,強化業務流程。一是全面貫徹信貸管理制度,推行崗位責任制,形成有效的風險承擔機制。二是加強信貸過程式控制制,要推行格式化的調查文本,實行主責任人制度,盡可能地將人為因素降到最低。 五、積極推進信貸文化建設。一是更新理念,構建信貸管理的長效機制。二是建立建全信貸風險防範、控制機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貸管理辦法和制度,建立信貸結果評價體系,建立信貸風險預警、控制、保全體系,實施客戶評價辦法,糾正信貸業務管理過程中的偏差,建立良性互動的溝通渠道,確保信貸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
❺ 建行裝修貸使用規則
為滿足居民住房裝修融資的需要,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住房裝修貸款可用於支付家庭裝潢和維修工程的施工款、相關的裝修材料款、廚衛設備款等,住房裝修貸款實行「有效擔保、專款專用、按期償還」的原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滿足居民住房裝修融資的需要,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個人住房裝修貸款(以下簡稱住房裝修貸款)是指中國建設銀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用於裝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住房裝修貸款可用於支付家庭裝潢和維修工程的施工款、相關的裝修材料款、廚衛設備款等。
第三條 住房裝修貸款實行「有效擔保、專款專用、按期償還」的原則。
第四條 住房裝修貸款由零售業務網點受理並初審,支行零售業務部門審查,較小金額的貸款由支行信貸管理委員會授權下的貸款審批人以個人名義審批並負責;較大金額的貸款由支行全體貸款審批人會議集體審批。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五條 住房裝修貸款對象為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第六條 凡申請住房裝修貸款的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證件,裝修的房屋是自住房屋;
(二)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夠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
(四)與裝修企業簽訂有《家庭裝修工程合同》,或與裝修材料供應商簽訂有《購買家庭裝修材料合同》、《購買廚衛設備合同》,有家庭裝修預算書;
(五)在建設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
(六)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條 住房裝修貸款起點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15萬元(含15萬元)。其中: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採用質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質押財產價值的80%;採用保證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
第八條 貸款最短期限為半年,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
第九條 住房裝修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規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下年初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申請的受理和審查
第十條 借款人應到經辦行指定的零售業務網點辦理貸款申請手續。經辦人應當主動熱情接待申請貸款的客戶,向客戶介紹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的條件、利率、期限、用途、擔保、還款方式、違約處理、辦理程序及借款人需承擔的各項費用等,解釋住房裝修貸款的有關規定,明確告知借款人和保證人應當在建設銀行進行資信調查時給予協助。
第十一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裝修貸款應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申請表》(附式1),並提供如下資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建設銀行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三)與裝修企業等簽訂的《家庭裝修工程合同》、《購買家庭裝修材料合同》、《購買廚衛設備合同》,以及家庭裝修預算書;
(四)裝修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以抵押和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抵押物或質押財產權利憑證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六)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營業網點應審查客戶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並填寫《個人消費信貸材料清單》,原件經當面審查後退還貸款申請人。
第十二條 貸款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和各項資料後,經辦人應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以及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調查限定在10個工作日內並給予借款人答復。具體調查內容如下:
(一)借款人按規定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
(二)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材料之間是否吻合;
(三)借款人的資信及收入狀況是否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保證人是否有保證能力;
(四)抵押物或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是否屬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是否已設定抵(質)押及其他相關情況;
(五)保證是否符合《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裝修貸款管理辦法》的要求。
❻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一般來說,白戶是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有找當地正規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指陣》,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❼ 西安個人住房「商轉公」貸款操作規程(201704001) 中的第十三條 「結清原商貸」怎麼理解謝謝
商轉公:
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步奏:
1、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個人,有三種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方式可供選擇:
2、客戶可先自籌資金把原銀行貸款結清,原房產撤銷抵押,重新辦理抵押後,公積金中心放款至客戶存款賬戶。
3、客戶交納保證金,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親屬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積金中心可放款給客戶,等客戶還清原貸款後,退還保證金。
4、客戶可找一家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墊資還清客戶原貸款,客戶繳納墊資費和保證金,擔保人提供階段性擔保,抵押落實後公積金中心放款,退還客戶保證金。
公積金貸款條件
1、首先你工作的單位給你上了公積金,那麼你就有了個公積金帳號;
2、公積金需繳存12個月以上,時間和繳存額必須滿12個月
3.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4.不是未成年人貸款 需要的相關手續,你只需要准備: 1、你的公積金帳號; 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 3、月繳存額; 4、繳存比例; 5、公積金繳存地點。
注意事項
購房者申請的新的貸款期限,必須在公積金貸款規定的期限以內,最長不超過原「商貸」剩餘的貸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轉貸的話,剩餘部分商業貸款期限應當與公積金貸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積金繳存地與貸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行政區域的,申請人要向貸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異地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申請。
❽ 房屋裝修貸款的操作流程
個人申請住房裝修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行為或擁有自有住房;
4、持有裝飾工程或購買裝飾產品合同;
5、有銀行認可的作為抵(質)押的資產,或有具備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貸款流程
1、借款申請人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時需填寫《個人住房裝飾借款申請書》。同時向銀行交驗有關證明和資料;
2、銀行對借款人交驗的有關證明和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資信程度審查認可後,承諾貸款。借款申請人據此與裝飾公司或裝飾產品銷售商簽訂裝飾工程合同或裝飾產品訂貨合同,並將合同正本提交銀行。
3、借貸雙方簽訂《個人住房裝飾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應辦理《個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證,抵押住房保險和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4、本行辦妥借款擔保手續或收押《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後辦理放款手續;
5、銀行受借款人委託,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支付裝飾用款名義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劃至裝潢公司或銷售裝飾產品單位在銀行開立賬戶。
❾ 教育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做好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負責的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批轉的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國辦發〔1999〕58號)和中國工商銀行制定的《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試行辦法》(以下簡稱工商銀行試行辦法),制定本操作規程。第二條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執行,教育部設立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為全國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部際協調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屬高校(以下簡稱: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並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貸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導。學校指定專門機構管理本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第三條中國工商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制定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批、發放和回收等項工作。第四條國家助學貸款的目的是幫助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基本生活費,以完成學業。第五條本操作規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貸款人是指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工商銀行分支機構。第二章貸款對象和條件第六條貸款對象為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第七條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成績較好;
(四)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五)誠實守信;
(六)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三章貸款計劃的確定第八條學校於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據學生的貸款申請,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包括學校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和所佔在校生比例,計劃貸款額度等內容)報送管理中心。第九條管理中心將學校貸款申請報告審核匯總後,根據部際協調組確定的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指導性計劃及財政部核定的年度貼息經費,按照各學校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學校的貸款額度,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達給各學校,同時抄送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第十條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根據年度貸款控制總額和各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將貸款控制總額於十月十日前分解下達到相關分行。第十一條各學校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額度通知後,於十月十日開始與經辦銀行辦理具體貸款事宜。第四章學生貸款金額的核定第十二條學生貸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學生貸款金額=所在學校收取的學費+所在城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個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會等其他方面資助的收入)。第十三條各學校根據管理中心下達的貸款額度控制學校貸款規模,核定每個學生的年度借款金額。第十四條經辦銀行負責最後確定國家助學貸款對學生的實際發放金額,其中,用於學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的學費收取標准,用於生活費的金額最高不超過學校所在地區的基本生活費標准。第五章貸款申請第十五條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第十六條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第十七條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二)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三)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章貸款的審批與發放第十八條學校負責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和年度貸款額度對借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第十九條學校在收到借款學生的借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在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編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留存,一份交經辦銀行)。第二十條學校在收到管理中心下達的國家助學貸款分配額度通知後,應及時將下列有關材料匯總後交經辦銀行: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
(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三)經辦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❿ 西安公積金異地互貸落實了 具體操作流程早知道
2015年9月15日,住建部發布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並提出,公積金管理部門應抓緊出台異地貸款業務細則。此外,住建部將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雖然提出了「異地互貸」,但是西安一直暫落地。
昨天(3月28日)西安公積金「異地互貸」終於落實了,西安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發布了《西安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操作規程(試行)》通知文件。
具體規程如下:
一、貸款對象
購買西安市行政區域內自住普通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
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在其他城市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房屋購買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二、申請條件
具備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以申請異地貸款:
(一)申請人或配偶具有西安地區戶口(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人或配偶在西安地區長期工作或居住的(需提供一年以上西安地區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或持有西安地區居住證)。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繳存正常;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繳存職工;
3.借款人及配偶徵信報告中近5年內不超過連續3期或累計6期的違約記錄,且借款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同意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貸款規定。
三、所需資料
(一)外地市繳存職工在西安購房辦理異地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證明》(見附表1);
2.借款人近12個月的公積金繳存明細,並加蓋繳存中心或繳存銀行的公章(或業務章);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4.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
6.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個人徵信報告;
7.購房首付款證明;
8.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9.辦理異地貸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繳存職工在外地市購房辦理異地貸款開《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證明》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表》(見附表2);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四、貸款流程
(一)貸款申請。借款人按照本規程第三項要求,向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委託銀行提交貸款申請資料。
(二)貸款受理。受委託銀行收齊借款人申貸資料後,向中心報送預審批,預審批通過後開通託管戶,錄入相關信息,掃描《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證明》原件及申請資料原件,並提交中心審貸系統。
(三)審核審批。中心收齊貸款資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借款人及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通知借款人辦理相關手續。
(四)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後,貸款銀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時間,將借款資金以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人)按規定開立的賬戶內。
(五)回執。放款後,受委託銀行經辦人員在《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證明》上填寫相關貸款信息,並在中心加蓋公章(或業務專用章),由借款人將回執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
五、貸款額度、貸款利率和期限
貸款額度按照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執行。貸款期內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為一年(含)的不調整;一年以上的於次年1月1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最終貸款期限以公積金中心審核批準的《西安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期限為准。
六、貸款償還
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將每月應還款本息存入在貸款銀行開設的還款賬戶內。
借款人出現違約還款,受委託銀行負責3個月以內的貸款催收工作;連續3個月以上違約還款,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受委託擔保機構發送協助催收函;出現連續6個月以上違約還款,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收回貸款,並由貸款地中心與繳存地中心聯系溝通,將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強制轉賬用於還款。
七、注意事項
(一)借款人或配偶在繳存地中心開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需加蓋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公章(或業務專用章)。
(二)借款人或配偶在繳存地中心開具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使用證明》內繳至年月距離證明出具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三)借款人或配偶的繳存明細如出現補繳、斷繳情況,按西安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四)借款人在本中心正常繳存,配偶在異地中心正常繳存,在西安購買自住住房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可根據配偶的《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合並計算,直接受理,無需開立託管帳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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