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建房我可以領公積金出來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購建房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余額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需一起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② 父母買房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是不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積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購買住房時,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管理規定,在職職工個人貸款的共同申請人是借款人的配偶,只有是共同借款人的情況下才能使用他人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需要先消費後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③ 父母要自建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積金貸款嗎
1、提取證明材料(原件)
①國土管理部門用地批准文件;
②規劃部門規劃選址批准文件;
③建設管理部門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築材料發票。
2、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①職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需同時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的,應出示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婚姻關系證明,可由配偶代辦;
③委託他人辦理的:受託人是委託人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親屬關系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受託人非委託人直系血親的,委託書需要在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註: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④單位為職工代辦提取,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⑤應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簽章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一式兩份和提取人的銀行儲蓄賬戶存摺(卡),託管職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3、提取申請時間
自審批文件批准後,12個月以內申請提取1次,以後年度不再提取
4、提取額度(以百元為單位)
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費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購買建築材料發票載明金額為准且不超過申請時職工和配偶上月公積金賬戶余額。
5、提取人范圍
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
6、提取次數
一次性提取,以後年度不再提取。
7、辦理時限
公積金中心應當在接到職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經審核不準予提取的,應告知原因。
8、相關提示
①職工家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多種住房消費行為,只能就其中一項住房消費行為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職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滿18周歲子女。
②職工購買了同一套住房已經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12個月以後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③無房屋所有權且不是房屋所有權人配偶的職工,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④繳存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房屋地址應當在職工本人、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⑤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後方可辦理。
9、說明
①政策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②材料不全,中心應當場一次性告知應提供的全部材料;
③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項政策執行標准,均以各文件執行時間為准;
⑤未盡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為准。
④ 爸媽房子裝修可以提取子女公積金嗎
父母房子裝修,是不能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的,房屋裝修不屬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范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4)父母建房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⑤ 償還父母名下住房貸款可不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如果提取子女的公積金,那麼購房合同必須要有子女的姓名才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⑥ 四川資陽:購買住房可提取父母、子女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
據四川省資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6月6日,資陽市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新購房屋住房公積金可提可貸。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但提取額與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
實行公積金家庭代際間互助。繳存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款;繳存職工與父母或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繳存職工占該共同購買房屋產權份額的限制。
資陽市將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緩繳。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徵信記錄。
文件顯示,該市將取消住房按揭保證金。對新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的項目,將開發企業按揭貸款階段性擔保納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范圍,金融機構及住房公積金中心不再收取按揭貸款保證金。
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加大支持剛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力度,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房地產信貸投放。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續貸。
降低地產交易服務收費標准。新出讓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地產交易手續費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於重新制定地(礦)產交易服務收費的通知》(川價發﹝2006﹞229號)標准減按50%收取。
優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時限。由開發企業書面申請承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在第一次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繳納50%,在竣工驗收前全部繳清。
加大稅收優惠支持力度。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調整為10%。對成功申報城鎮園林綠化及生態小區建設的企業,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統籌考慮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實際稅負與房地產市場發展趨勢,適時下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優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方式。對於房屋首次登記時應由開發建設單位代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允許開發建設單位鎖定同等價值房源並承諾承擔共有部分應分攤維修費用後,即可辦理首次登記。
優化預售辦理條件。降低預售許可形象進度要求,單棟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主體樓層總數(含地下層數)四分之一及以上,即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
合理調整房屋徵收政策。對新啟動的房屋徵收項目,鼓勵貨幣補償安置方式,制定異地安置激勵措施,引導實施異地安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對尚未開工安置房項目,結合項目實際和群眾意願,對具備改簽條件的,進行優化調整和置換改簽。
持續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全面深入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規范整治活動,加大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力度,重點打擊違法廣告、虛假宣傳、逃避資金監管、違法違規建設及「房鬧」「渠道公司」等行為,依法依規採取警示約談、信用扣分、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
建立公益性商品房交易展示平台。政府主導,突出公益屬性,搭建集線上展示、線上選房、自主查詢等功能於一體的商品房交易展示平台,促進住房消費。
⑦ 父母買房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積金嗎
可以的。公積金是可以用於直系親屬買房的,只要有關系證明,由子女本人親自去辦理就可以了。
⑧ 父母和子女一起買房 提取公積金嗎
父母和子女一起買房,能提取公積金嗎。
這個要看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是哪位。以參加住房公積金的名稱為准。所以是不可以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⑨ 父母建房可以申請提取子女住房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是不能使用子女的公積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購買住房時,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