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好處多要利用起來不簡單
雖然連「房本上寫誰的名?」這樣的問題都已經商量好了,但是又有一個新的問題出現了,要不要用兩個人的名字共同貸款買房。
對於這個問題,購房指南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當然要!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有很多好處的,比如額度高,省利息之類。但是要想得到這些好處,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今天購房指南就給大家說說這中間的技巧和竅門。
先說說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好處一:擴大貸款額度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有什麼影響呢?我們舉個例子。
小劉夫妻要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小劉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劉太太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雖然在教育機構工作的劉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如果其他條件都滿足的話,他們就可以成功地申請到銀行貸款了。
好處二: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其實也是擴大貸款額度的問題,當然這次是由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現在房價漲得那麼快,有時候公積金貸款往往不很夠用,但是即使用組合貸,也要盡量把公積金的價值發揮到最大。
目前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3.25,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就算商貸可以打個折扣,也要高出1個百分點以上。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那麼,要實現共同買房的這些好處,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注意一:備好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注意二:簽約、簽合同、過戶均需雙方同時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所以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注意三:誰是「主貸人」不是鬧著玩的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那麼誰是「主貸人」更合適?「主貸人」到底起什麼作用?
「主貸人」主要關系一些保險的問題,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注意四:離婚後「非主貸人」也有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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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該怎麼處理這個房子
離婚後,可以對貸款房子進行估值,根據市場價格,扣除貸款金額與利息後,將剩餘金額平分,而後由獲得房產一方支付給未獲得房產一方。
部分網友在看到這的時候,會有所疑慮,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另一方是否有權利分配這套房子,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只要是婚後購房,即使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依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根據相關法律予以平分。
3、如果遇到無法協議情況下,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在離婚時,法院一般建議夫妻雙方能夠友好協商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但如果爭議不斷,無法協商,那麼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與無過錯方,那麼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有傾向性的照顧養育孩子方與無過錯方,也就是說夫妻離婚時,如果女方負責撫養孩子,且無過錯,那麼在財產分配上,會適當偏向女方。
㈢ 貸款買房,離婚女方可以得到什麼
首先,我建議為了自己的孩子著想還是不要離婚的好。為了解決矛盾,你們可以去當地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確定你們是否感情破裂,已經沒有挽回的希望。建議你們和父母分開住,可以住一個小區,但不要住一棟房子,避免矛盾激化。其次你說男方可能有小三,但是沒有證據,先去咨詢下律師,自己偷拍的照片或視頻法庭是否會採信。如果會,你可以去找私家偵探,不過價格可能會貴,但是你們可以事先談好價格,你需要那些證據,包括照片或視頻等。一般私家偵探有事先付錢和事後付錢,雙方必須簽訂保密協議。第三,你說男方和他的初中同學有超友誼的聊天記錄,這點你可以去外面的電腦維修店要求恢復電腦數據,記住我們名義上的刪除並不是完全刪除,通過一些技術手段還是可以恢復一些數據的,只要電腦硬碟還完整,運作正常,就完全有可能恢復電腦數據,不過就算恢復了,建議你先找到他們的聊天記錄,復制到自己的U盤或外鏈存儲器,接著把恢復的數據全部清理干凈,這點你可以在恢復數據前和電腦維修店做溝通,或事先做好備份。至於財產分割,在雙方都無重大過錯的情況下是一半一半,就是共同財產的一半。不過這有個前提,就是你們兩對外是否一直以夫妻名義居住,相稱,周圍鄰居也是否一直認為你們是夫妻。如果是,那你們就屬於事實婚姻,可以上法院要求離婚及財產分配。還有因為你結婚及生孩子的時候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會有罰款。這不是比小數目,你說你從2013年後沒有用過男方一分錢,是否有證據,上法院後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該生活期間的生活費及孩子的撫養費。孩子因為還小,判給你的幾率會很大,除非你主動放棄撫養權。如果你要撫養孩子,你現在還年輕。你得想好以後的路,一個女孩子帶著孩子再要嫁人會比較困難。還有一個問題,你們結婚和生孩子的年齡到底是幾歲呀?你們的結婚證是怎麼不出來的?你結婚和生孩子的時候是否已經參加工作?
㈣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要怎麼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於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的,但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後,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我家小區物業和宅貓找房合作,有問題都去物業咨詢,不知道是不是所以的小區都有合作,你可以去物業問問。
㈤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後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按揭貸款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㈥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可以擴帶貸款的額度,減輕還款的壓力。
但是申請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
注意一:備好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注意二:簽約、簽合同、過戶均需雙方同時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在申請房貸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所以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注意三:誰是「主貸人」不是鬧著玩的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那麼誰是「主貸人」更合適?「主貸人」到底起什麼作用?
「主貸人」主要關系一些保險的問題,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注意四:離婚後「非主貸人」也有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好處多?要利用起來不簡單
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㈦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了如何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㈧ 婚前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了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主要有三種方法:(一)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需要指出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三)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並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㈨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不影響房屋共同財產的形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㈩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好處多石家莊人看過來
雖然連「房本上寫誰的名?」這樣的問題都已經商量好了,但是又有一個新的問題出現了,要不要用兩個人的名字共同貸款買房。
對於這個問題,購房指南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當然要!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有很多好處的,比如額度高,省利息之類。但是要想得到這些好處,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今天購房指南就給大家說說這中間的技巧和竅門。
先說說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好處一:擴大貸款額度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有什麼影響呢?我們舉個例子。
小劉夫妻要買房,申請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小劉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劉太太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
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雖然在教育機構工作的劉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
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如果其他條件都滿足的話,他們就可以成功地申請到銀行貸款了。
好處二: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其實也是擴大貸款額度的問題,當然這次是由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現在房價漲得那麼快,有時候公積金貸款往往不很夠用,但是即使用組合貸,也要盡量把公積金的價值發揮到合適。
目前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3.25,而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就算商貸可以打個折扣,也要高出1個百分點以上。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那麼,要實現共同買房的這些好處,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注意一:備好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材料
證件准備是關鍵。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最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拿一個就可以)、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注意二:簽約、簽合同、過戶均需雙方同時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
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所以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注意三:誰是「主貸人」不是鬧著玩的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
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
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那麼誰是「主貸人」更合適?「主貸人」到底起什麼作用?
「主貸人」主要關系一些保險的問題,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
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
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注意四:離婚後「非主貸人」也有債務
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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