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以拿父母的公積金在外地貸款嗎
不可以,必須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才能貸款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1、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2、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銀行政區域內且在所在區域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異地貸款戶購買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評估報告(3份)。
㈡ 父母的公積金可以在異地給子女貸款買房子嗎
可以,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㈢ 子女異地買房,父母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根椐《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外地戶口父母異地購房子女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若申請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相關政策有所不同,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業務的具體規定,建議您與當地貸前部門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
㈤ 我想請問下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異地幫子女買房嗎
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存在買賣關系,另外公積金不可以異地貸款.你父母的公積金只能在桂林買房使用.
買房後可以辦理遺囑公正,以後就是你的了.買房後可以把你父母的公積金提取出來用於還款或裝修.
不明白補充!
㈥ 有沒有大神,問一下政策,如果父母是省內(非福州戶口),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為子女在福州買房嗎謝謝
你父母有沒有同在新的產權上?你父母公積金是否是省直公積金?如果你父母在省內上班,有福州醫保社保,交的是省直公積金的話,有參與新產權上的話,可以提前公積金,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用公積金還房貸。但如果你父母沒上產權,或者沒有購房名額(造成無法新房有他們名字),無法提取,無法貸款。(你父母早期是否房?是否有貸款?有的話可以用之前的房產來提取公積金,來用你這套房的首付。不然公積金提取不出來,除非離職,房產,或者租房三種方式才可以利用)
㈦ 父母的公積金可以在異地給子女貸款買房子嗎
有兩個問題你要向所在地以及准備購房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問問。
一個是他們是不氣接受公積金
第二個是父母公積金是不是可以給子女買房。
這兩個在我們這都是不行的
㈧ 父母在異地買房 公積金可以用嗎
父母在異地買房,並不屬於本人買房是不能滿足公積金提取的。也不可以使用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的。需要本人或者配偶購房在本地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在部分城市可以接受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
二、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㈨ 父母可以用公積金在異地買房嗎買房需要遷戶口嗎
公積金不能用於異地貸款購房.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 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 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 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 積金個人帳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 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 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 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