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論文:個人住房貸款風險與對策。
一. 匯率問題研究
大國和浮動匯率條件下貨幣政策效應
匯率制度選擇應考慮因素分析
我國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優點及缺陷
香港聯系匯率制度的利弊分析
二. 利率市場化問題研究
如何提高我國存款(或貸款)利率彈性
利率市場化對國有商業銀行(或中小商業銀行)的影響與對策
完善我國基準利率生成機制研究
三. 金融監管與宏觀調控問題研究
改革我國貨幣政策工具的思考
對我國提高貨幣政策透明度的思考
我國轉變貨幣政策調控模式的路徑選擇
電子貨幣對貨幣政策有效性的影響
巴塞爾新資本協定與中國銀行業改革
四. 國際資本流動問題研究
國際資本流動與我國國際收支關系研究
國際資本流動對經濟的影響機制
怎樣化解巨額外匯儲備給我國金融市場帶來的潛在風險
論我國外匯儲備的多元化應用
資本賬戶開放的核心條件理論
五.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研究
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關系式融資與中小企業信貸發展研究
個人徵信制度及其發展完善研究
個人住房貸款風險及其防範
大學生助學貸款的風險與對策研究
試論信用卡業務的風險及其防範
郵政儲蓄銀行的業務發展戰略研究
中小企業融資的行為特徵研究
商業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及其防範
銀行排隊難問題的成因與對策研究
銀行收費問題研究
商業銀行ATM的發展策略探討
六. 貨幣市場問題研究
美國債券市場發展對我國的有益啟示
對國債發行規模影響因素的分析
對國債發行方式的國際比較
論我國票據市場的現狀及完善措施
論我國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形成機制
七. 資本市場問題研究
推行QFII制度的風險分析
台灣QFII制度分析及給我們的借鑒
QDII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淺析QDII境外投資方式
實施QDII和QFII的影響的比較分析
新興證券市場開放模式的分析及啟示
試論我國投資銀行機構的業務創新
八.金融衍生產品與投資理財問題研究
股票期權研究
資本資產定價問題研究
試論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建立的環境與路徑
關於利率變動與投資理財對策研究
關於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公司問題研究
關於利率期貨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研究
關於匯率波動對期貨市場的影響研究
防範股指期貨風險的對策
風險度量問題研究
九.公司金融管理研究
關於央企整體上市問題研究
關於深化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問題研究
關於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發展問題研究
關於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關於發展和推行資產證券化問題研究
試論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十。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問題研究
次級債危機的成因與對策研究
開放資本市場與國家金融安全
論金融支持在西部開發中的作用及其對策
金融開放的國際比較及中國的選擇
十一.其他
我國政策性銀行轉型模式的分析研究
試析我國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模式
2. 論述我國個人住房貸款的主要風險有哪些應如何防範
我國個人住房貸款面臨的主要風險(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重點分析各種非系統性風險:(l)來自開發商的風險
①虛假按揭,騙取銀行貸 款、②多種原因造成樓盤爛尾、虛假廣告、③承諾落空造成的風險),
(2)來自項目的風險
①項目存在合法性瑕疵,形成風險、②項目市場前景黯淡造成的銀 行風險、③房屋品質惡劣或有缺陷造成銀行風險),
(3)來自借款人的風險
①借 款人能力風險、②借款人惡性違約),
(4)來自抵押物的風險
(5)來自中介合作機構的風險,
(6)來自銀行自身的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控制的主要防範措施:
(1)加強貸前調查,嚴把貸款准入關,
(2)加強貸後管理,防範個 人住房貸款風險,
(3)謹慎選擇合作中介機構,防範道德風險,
(4)積極利用保險、 擔保等方式防範貸款風險。
3. 關於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呢畢業論文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現狀
在個人消費信貸中,由於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占據了重要地位,近年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具有強勁發展勢頭的「零售業務」,被視為拓展信貸營銷業務、優化信貸資產結構的主要手段,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然成為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貸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間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佔全國消費信貸余額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則到達80%左右。2005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為18400億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與2004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相比,增長16.07%,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無論是在增長速度上還是在總量上每年均發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單位:億)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國消費信貸余額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增長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資料來源:統計公報(2000—2005)
商業銀行之所以爭先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以及國家信貸政策的支持;二是商業銀行普遍認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優質資產,不良貸款率極低,比批發類貸款風險小得多。事實上,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低、風險相對小並非必然的,它是同經濟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的,上世紀80年代美國住房抵押公司風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相關。隨著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快速增加,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率也開始不斷上升,200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達到1.5%左右,其中農行高於2%。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較發達地區上海,2004年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兩年多時間上升7倍多。
我國市場經濟處於發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個人信用徵信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在很大風險,實際的貸款違約率高,特定條件下(如貸款高速增長),用於風險分析的不良貸款率指標滯後性非常明顯,掩蓋了實際風險狀況。房地產市場具有周期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每筆貸款數額小,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調整或振盪,貸款違約等風險就會顯現,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還沒有遇到真正考驗,因此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防範,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走向良性發展的一條必經之路。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析
在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環境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發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這主要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場環境等諸多內、外部因素決定,具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面臨以下幾個方面風險: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風險。一般有下面幾種形式:
一是被迫違約。被迫違約是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是指借款人在購買房產後,因實際支付能力下降或突發事件的發生,無法繼續正常向商業銀行按照規定還本付息。我國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就業條件嚴峻,教育、醫療等支出急劇增加,都會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惡化,使借款人無力繼續償還貸款本息。
二是理性違約。理性違約是借款人的主動行為,是指借款人主觀上認為放棄繼續還款能帶來更大的收益而產生的違約行為。當房價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較大,繼續還款的成本大於放棄還款的收益,借款人會理性違約。主動違約最有可能發生在貸款合同簽訂後的頭二年,因為此時違約的機會成本相對較低,損失的僅僅是首付款、交易費用和一部分貸款本息[2]。
三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是借款人主動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額度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行為。當市場利率低於合同利率時,提前償還貸行為就有可能發生,提前還貸一方面使商業銀行損失原合同利率帶來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還得遭受為還貸資金尋找合適投資渠道的損失[3]。
四是惡意騙貸。惡意騙貸一般稱為「假按揭」,是一種欺騙行為,主要特徵是實際借款人將套取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金用於風險更高的投資,如挪用到房地開發,或者進入資本市場,導致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住房按揭貸款成為被挪用入市檢查重點。
2.抵押風險
貸款抵押物是商業銀行第二還款來源,但是商業銀行也常面臨如下抵押風險:
一是抵押處置風險。當抵押物變現渠道窄、成本高,商業銀行不能順利、足額、合法變現,就會遭受抵押處置風險。我國住房二級市場處於起步階段,交易法規不完善,手續煩瑣,交易費用高,導致銀行的抵押物變現困難。
二是抵押物價格風險。抵押物價格風險包括抵押物價格市場風險和抵押物價格人為風險。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和房屋自然磨損而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下跌的風險。當房地產市場處於調整或不景氣時,價格下跌有可能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不能夠覆蓋銀行本金和利息。後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內對房屋的損壞造成抵押物價值下降,或者由於估價人員因其過失或故意過高估價抵押物而產生的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金融市場利率波動導致存貸款利差縮小,甚至出現貸款利率低於存款利率,導致銀行收不抵支的風險。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利率風險有:一是「不匹配」風險,抵押貸款的長期性和存款利率與貸款利率調整的不同步,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調,銀行的資金成本就會上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浮動利率且下浮時,如果銀行資金成本不變,銀行的利差也會縮小。二是由利率風險引發的提前還貸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住房貸款債權不能及時足額變現遭受的利益損失。引起流動性風險原因在於商業銀行經營特徵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徵,商業銀行資金主要來源於企業存款、居民儲蓄存款等短期資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回收慢,資金的來源和運用在時間上明顯不匹配,存在「短存長貸」的問題。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變現性比較差,一是因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零售性業務,每筆貸款的貸款利率、到期日、貸款成數以及貸款期限等都不同,商業銀行無法實現標准化管理;二是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導致貸款的投資者無法逐筆估計每筆貸款的違約風險成本,投資者望而卻步;三是住房等消費品二級市場尚未形成,抵押物變現難影響住房抵押貸款變現性。
5.法律制度風險
法律制度風險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對失信、違約行為懲罰辦法不具體,執行力度不強,使商業銀行面臨損失。良好的社會法律環境是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基礎條件,如美國1968年頒布了《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消費信貸保護法》,1974年又頒布了新的《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我國還沒有針對消費信貸的專項法律、法規,《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法》、《票據法》、《合同法》等法規都是為生產信貸而建立的,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點不相符。
6.市場政策風險
市場政策風險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國民經濟在整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由繁榮到蕭條周而復始周期性波動,影響房地產業的市場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高漲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增加,貸款數量急劇擴大,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劇下降,房價下跌,商業銀行勢必會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損失。二是政府經濟政策的調整引起房地產市場變化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我國整個經濟處於轉軌時期,市場機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確,由於住房消費是居民的大額消費,投資乘數大,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具有較強的拉動作用,從而成為政府調控經濟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當房地產市場發展脫離個人消費能力,出現泡沫和經濟過熱,與調控宏觀目標相違背,政府會採取房地產調整政策,隨著房地產業的調整和收縮,商業銀行也將面臨政策風險。
7.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內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出現問題,導致的信貸風險。從貸款政策、管理流程、組織結構、技術基礎等方面看,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基本上處於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如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存在重業務拓展、輕業務管理的沖動,不計風險代價搶占市場份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運作中隨意性較大,尚未形成合理評價標准和業務流程;熟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專家人才匱乏,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跟不上業務的快速發展;個人信用信息基本屬於封閉狀態,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個人的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缺乏統一信息資料庫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等等。這些管理因素均導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增大。
8.操作風險
違規操作是銀行內部形成資產風險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經營機構在制度管理上放寬貸款要求而造成的業務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是在業務導向激勵約束機制下,經營機構重業務輕管理,甚至違規經營,未經批准擅自或變相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借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名違規開辦個人股票質押貸款等高風險業務;二是部分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或思想素質不高,工作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有的甚至與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約束。
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的防範
針對上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八大風險,商業銀行可以採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範。
1.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和內部評級模型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信貸管理主要圍繞單一借款人風險展開,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關於風險管理精神,現代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不僅僅包含單一借款人風險管理,更加重要的是,應當以優化配置風險資本和配置信貸資產組合為風險管理模式,對銀行面臨的整體風險進行測量、監控和主動管理,因此要求商業銀行對整體信貸業務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採用內部評級法,用統計模型測算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風險暴露(EAD)和期限(M)指標,全面准確把握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狀況,對未來整體風險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借款人個人資料和歷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學的償債能力和資信評估模型,逐步完善單一借款人信用評級體系,對借款人進行市場細分,以此作為開展業務的重要依據。
2.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防範管理和操作風險
商業銀行應制定一套嚴密、詳細、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貸管理水平。
第一,根據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內部評級模型的相關數據制定貸款風險資本配置和信貸組合計劃,確定業務發展方向、比重以及發展節奏和進程,避免貸款政策管理失誤帶來損失。
第二,加強貸款流程全過程管理,從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檢查等環節分析相關風險點,落實管理職責,規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促使業務人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解決重業務拓展輕風險管理的導向機制;強化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根據資產的實際損失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在組織結構上,可以逐步實行審批官和風險控制官派駐制,實現審貸分離和風險監管分離,保證貸款審批和風險控制的獨立性;成立專門審查審批中心,實行集約化經營,逐步培養優秀的專業化審批官和風險管理官,提高管理專業水平。
第四,加強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質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結果可能越准確,為較好預防和控制信用風險評價提供客觀依據[4]。
3.建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
房地產業是一個與宏觀經濟高度相關性的行業,受宏觀經濟的影響並反過來給宏觀經濟以強烈的作用,建立風險預警系統主要是為了防範市場系統性和政策風險,建立預警模型對宏觀經濟指標、產業經濟指標以及國家相關政策分析,對房地產市場及整個社會經濟環境進行預測,及早做出反應,避免由此帶來的損失。預警系統構建完善是一項龐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針對我國實際情況,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
4.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管理和流動性管理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利率風險會逐步顯現,商業銀行在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的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利率調整周期可以是1個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商業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把由商業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的風險轉移給借款人,同時也把由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的風險轉移給商業銀行。
第二,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模式下,商業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商業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利率互換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第三,套期保值,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正逐步開放,商業銀行可以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實行套期保值進行利率風險管理,通過市場交易抵補資產負債由於利率變化導致的價值變化,如可用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和交易所期權進行短期利率風險管理,用銀行間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和雙限期權)、互換和互換期權進行長期利率風險管理。
第四,大力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交易的二級市場,通過該市場商業銀行可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形成債權出售,換取貸款資金或流動性高的短期債權,提高流動性。
5.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轉移機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貸款保險機制。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目的在於規避或分散三類風險,一是房屋毀損的風險,二是貸款的信用風險,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風險。我國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構層次和險種均較單一,銀行信貸風險和保險機構承保的信用風險、人身風險沒能合理劃分,亟待通過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制來解決,在保險品種上,可以開發與消費信貸相關的財產險、失業險、人壽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在保險機構上,可以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險機制的抵押貸款保險,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檔住房提供商業性專業保險公司抵押貸款保險業務。
第二,推進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短貸長」的矛盾使商業銀行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等多種風險,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能從根本上解決商業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5]。我國2005年12月開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工作,隨著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推廣和資產證券化業務品種的豐富,可以適時推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所承受的風險。
6.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法律制度環境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涉及到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立法支持。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使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相關環節均有法可依,通過立法強制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個人信用管理的經驗,如美國的消費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報告法》、《誠實信貸法》、《誠實借貸法》、《公平信用結賬法》、《信用卡發行法》、《平等信用機會法》、《公平債務催收法》等[6];同時改善法律執行環境,建立處置銀行抵押資產的小額債權速審法庭,減少繁雜手續和環節,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處置成本,提高處置的效率。
4.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成因及防範 畢業論文可以參考什麼書
畢業論文是學術論文的一種形式,為了進一步探討和掌握畢業論文的寫作規律和特點,需要對畢業論文進行分類。由於畢業論文本身的內容和性質不同,研究領域、對象、方法、表現方式不同,因此,畢業論文就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按內容性質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畢業論文分為理論性論文、實驗性論文、描述性論文和設計性論文。後三種論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學生可以選擇的論文形式,這里不作介紹。文科大學生一般寫的是理論性論文。理論性論文具體又可分成兩種:一種是以純粹的抽象理論為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是嚴密的理論推導和數學的運算,有的也涉及實驗與觀測,用以驗證論點的正確性。另一種是以對客觀事物和現象的調查、考察所得觀測資料以及有關文獻資料數據為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是對有關資料進行分析、綜合、概括、抽象,通過歸納、演繹、類比,提出某種新的理論和新的見解。
5. 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為題的論文5000字
仍進參考資料里了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分析及對策研究字數:3189 字型大小:大 中 小
摘要:信貸風險管理是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突出問題,不僅影響著我國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而且是造成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內在隱患。本文在對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進行簡單概述的基礎上,分析了信貸風險的成因,並提出解決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一系列對策及建議。
關鍵詞:商業銀行;信貸風險;風險防範
一、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概述
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就是不斷攀升的信貸風險,它不僅與我國經濟金融體制密切相關,而且還帶有一定的隱蔽性,已經成為當前我國國民經濟運行中的一個最大的隱患。近幾年,我國政府不斷地從多方面來進行一系列的改革,試圖把這個國民經濟要害部門的致命風險有效的化解,以避免使我國的金融、經濟乃至整個社會遭受與1997年東南亞各個國家同樣的打擊。但是無論是銀行內部的改革還是外部的改革都沒有顯示出明顯的成效,這無疑給我們提出了新的問題。信貸風險不僅存在與國有商業銀行裡面,在股份制銀行,同樣存在著較高的信貸風險,所不同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主要是由經濟轉軌所承擔的政策性因素和所有者缺位造成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主要是由因缺乏避
險工具造成的市場風險和短借長貸造成的流動性風險。
二、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成因
……
6.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的信用風險管理現狀
個人消費信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貨幣貸款。耐用消費品或其他費用支出,是指用於購買那些具有較高價值和普及趨勢的生活消費品,以及用於教育、醫療、旅遊等生活消費方面的較高價值費用的支付。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個人消費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逐年增長,並逐步成為銀行主要的業務和效益來源之一。
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我國最早的個人消費信貸始於20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觀念等因素的制約,發展極為緩慢。1997年我國消費信貸總額為172億元,僅佔全部貸款余額的0.23%。為應對當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對經濟的不利影響,政府制定和實施擴大內需的政策。為了啟動民間消費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商業銀行加大消費信貸的力度。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兩項重要文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關於改進金融服務、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1999年又發布了《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正式要求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面向廣大城市居民開展消費信貸業務。
自1997年以來,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有了快速發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國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為3.94萬億元,是1997年的229倍。隨著我國銀行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助學消費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迅速發展,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2009年一季度末數據顯示,我國居民住房消費信貸余額為3.49萬億元,占居民消費信貸余額總額的近90%,仍然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主要形式。前幾年,住房消費貸款發展迅速,各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而放鬆了發放住房貸款的條件,導致不良貸款率有所增長。從國外經驗來看,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一般是在發放貸款後10年左右中逐步顯現,這使得住房貸款潛在風險不可低估。我國現在的個人房貸余額中,超過80%是2000年以後發放的,這意味著,未來幾年內個人房貸風險將有增無減。
個人消費信貸對象涉及不同的個體消費者、經營范圍廣泛、貸款的期限較長、資信調查困難,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帶來了風險隱患。商業銀行應加強對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然。
二、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成因
消費信貸風險是指銀行消費信貸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性。個人消費信貸存在極大的不確定因素,風險隱含其中。對於消費貸款業務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信用風險,即因個人消費者不能按照與銀行簽訂的協議行事而對銀行信貸資產收益造成的風險。
1、制度方面
(1)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有關規范消費信貸活動的法律規范,特別是保護銀行債權的法規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消費信貸期限長,客戶分散,不確定因素多,銀行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很容易造成一些借款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進行欺詐。此外,關於抵押物的處理、拍賣等問題,銀行在處置個人抵押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場保障。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交易秩序尚不規范,交易法規也不完善,各種手續十分繁瑣,變現成本較大,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變現。由於缺少法律規范,個人消費信貸在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隨意性很大,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商業銀行難以通過有效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消費信貸資產,增大了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
(2)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
在我國,信用觀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雖然已經建立個人徵信系統並投入使用,但系統內許多個人信息尚未完善。加上對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競爭使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從而使得個人的信用信息披露不夠,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信息的不對稱又可能致使借款人將貸款惡意挪用,用於經營或投機活動,經營失敗導致貸款償還出現問題。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已經開始了個人信用聯合徵信工作,但是上述工作還僅限於金融部門,信用信息也僅限於金融信息,很難實現其他非金融信息的匯總。
2、銀行方面
(1)銀行消費貸款設計欠缺
有的消費貸款種類自身存在較大的先天缺陷,導致貸款風險從一開始就存在。如2000年興起一時的「零首付」個人住房貸款和「零首付」汽車貸款。雖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明令禁止了這種「零首付」,但無指定用途的所謂綜合消費貸款在貸款設計上也存在問題。這種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甚至不受限額,這一設計明顯不是或並非主要是為了借款人消費使用的,更不是為普通消費者著想,它是迎合少數優勢消費群體擴大生產的需要而巧立的名目。
(2)銀行自身管理薄弱
從主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仍舊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重視信用風險,對各部門、各職員的考核只注重業績而忽視風險和損失,造成損失後也沒有強有力的責任機制予以制約。一方面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對基層行下達硬性的放貸指標,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不少銀行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致使潛在風險進一步增大;另一方面信貸人員素質偏低,工作責任心欠缺。存在著信貸人員貸前調查不深入、貸中審查不嚴、貸後管理不力的鬆懈行為,重貸輕管,重放輕收,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到實處,放鬆了消費信貸資金使用的有效監控。這些都是導致銀行貸款風險顯著增加的原因。
從客觀因素來看,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通常,由於客戶分散,銀行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書面信用材料進行篩查,對個人的信用調查基本上依賴於借款人的自報及其就職單位的簡單說明,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由此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而且現階段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操作手段相對落後,貸後的監督檢查往往跟不上,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的財務收支缺乏有效的跟蹤、監控機制和經驗。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3、消費者個人方面
消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的存在。目前,我國缺乏完善的家庭財產登記制度,居民收入缺乏透明度,銀行無法確切計算和查證居民收入水平。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有可能為獲取更多的消費信貸而誇大自己的償還能力,風險完全由銀行承擔。另外,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後,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逃避債務,即為道德風險。以助學貸款為例,由於大學生畢業後,社會就業壓力大,人才的流動十分頻繁,原就讀學校找不到人,造成貸款無法歸還,道德風險因素較大。
三、商業銀行防範消費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1、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確保消費信貸市場的有序運行,應該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規,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義務和相關權利,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健全消費信貸法規體系,一是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對與個人信貸有關的問題進行明確規范,充實我國《擔保法》中有關個人消費信貸的條款;二是要用法律條文明確規定對消費者失信行為的懲罰辦法,用法律手段規范消費者的借貸行為;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2、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
個人信用制度的健全將有利於降低消費信貸的交易成本,抑制由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逐步完善個人信用制度是商業銀行進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必不可少的制度環節,是商業銀行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起點。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全社會范圍的個人徵信體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我國個人徵信系統使用尚處於初級階段,仍需不斷完善。應做到及時更新個人金融信息,做到電子化、集中化、及時化;同時,要加快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國徵信系統信息,實現信息聯網共享,滿足銀行放貸審核的需要。在建立全社會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各銀行還應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制定具體的個人信用評價體系,以此作為放貸的基本標准,使之從源頭上發揮防範消費貸款風險的作用。譬如,可以建立信用風險評分系統,通過給個人信用打分,嚴格劃分客戶的信用等級。首先對消費信貸的授信對象進行信用評分;然後再根據消費信貸對象的信用記錄、消費信貸的擔保方式、消費信貸項目等方面的情況對消費信貸授信對象的信用評分進行調整,得出該筆消費信貸業務的信用評分,確定其風險等級;對個人的還款意願、還款能力進行預測,為最後的決策作依據。
3、完善銀行內部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必須嚴肅信貸紀律,責任明確到位,一旦出現問題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貸前要嚴把信貸入口,有規劃地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嚴格規范各環節操作流程。在審核貸款申請時,主要側重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個人信用記錄、個人負債比率、個人保險等。抵押擔保並非萬全之策,抵押品也存在風險,要明辨借款人的實際收入水平。貸中,進一步明確各操作崗位的關鍵所在,規范操作,做到任務、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貸後,從跟蹤、監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貸款後的定期或不定期跟蹤監控。貸款發放後,銀行要密切關注客戶的還款動態,當有拖延現象時,及時找出原因並採取措施。對於具有還款能力而故意不還者,從信函通知到口頭通知、加收逾期貸款罰息,直至處理抵押物甚至訴諸法律。對於多次惡意拖欠貸款者,要將其列入「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貸款。對於貸款到期潛逃和下落不明的借款者,應提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協助查尋。
7. 我國個人信貸業務的風險管理...急!!!!!
風險: 一)信用風險
傳統的信用風險被理解為違約風險,即借款人因為外在或自身的種種原因無力履約的風險。現代意義上的信用風險則主要表現在借款人對借款行為不負責任,沒有按時償還貸款的責任心,或者有意隱瞞真實目的、騙取貸款的欺詐行為。據統計,我國商業銀行每年因客戶的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幾千億。
(二)經營風險
商業銀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股票風險、匯率風險等,或者採取不當的經營策略而引發的可能威脅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等,都可以歸並為經營風險。 在我國,隨著消費信貸的逐年發展,制約該項業務發展的風險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目前,消費信貸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借款人風險。由於我國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收入來源多樣化,透明度低,使得實際收入與名義收入差距很大。 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只能表明當期情況,社會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現實又使得未來預期支出變得不可測,很難用科學的評估方法來確認未來的狀況,因而貸款期越長,發生變故的幾率越大。再加上現在社會部門間信息溝通共享渠道不暢,沒有個人信用劣跡的記錄,則無從判斷借款人的資信程度,也沒有個人破產的制度,這給許多信用意識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機,因而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無法徹底解決。借款人的多頭貸款、故意不還款或是惡意透支在目前個人信用體制不健全的狀況下使得銀行信息不對稱,防範風險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風險。信用風險主要是由消費者和銀行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由於缺乏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在監管客戶的風險防範方面產生難度,信用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據世界銀行的研究結果,利用徵信系統即個人信用制度,大銀行客戶的違約率可減少41%,小銀行可減少78%,因此我國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彌補這一空缺。
3.法律風險。國家鼓勵消費信貸開展的政策是明確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適用法規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主要是依據《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票據法》、《貸款通則》、《經濟合同法》等對消費信貸進行管理,而這些法規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商業銀行與企業的信貸關系,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商業銀行將以生產性貸款為約束對象的政策法規移植到消費信貸的發放與管理上,不可避免產生消費信貸風險防範和抵押物處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風險。一般情況下,銀行為確保自身的安全,在對個人發放消費貸款時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當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就應該取得對抵押物的處置權,但抵押物可能會因各種自然、人為災害或周圍經濟、交通環境的變化而造成價格下降或價值滅失。此外,目前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還不足以保障銀行順利實現對抵押物的處置權,法院往往會從社會安定、和諧的角度考慮,在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法院即使做出了判決,也往往難以執行,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貸風險大大增加。
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消費貸款尤其是個人住房貸款債權的流動性較差而產生的風險。目前在配套市場條件不健全的情況下,尚缺乏盤活這塊資產的措施。由於目前消費信貸在各銀行所佔比例還較低,且經濟較為疲軟,整個社會資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銀行資金充裕,流動性風險尚未暴露。但隨著消費信貸的迅猛發展,其比重在銀行資產中的增大,資金「短進長出」的矛盾會日益突出。當經濟高漲,整個社會資金需求旺盛時,若這塊資產還不能盤活,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流動性危機,給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現狀: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發展至今,業務范圍已經得到了明顯的擴大,主要包括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存單質押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旅遊貸款等業務。有的金融機構還開展了個人小額信用貸款、個人綜合授信額度貸款等業務。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余額為24127億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市場,普遍存在著消費信貸總體規模仍然偏低、消費信貸增長速度明顯下降、消費信貸中個人住房貸款占絕對比例的現象。 防範對策
1.建立和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首先,加快個人信用徵信機構建設的步伐,使其以商業化運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關個人信用檔案的信息,同時兼顧公益性,逐步形成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大型、綜合性徵信機構和眾多提供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的各具特色的區域性、專業性徵信機構,形成一個既能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又能適應不同徵信需求,多層次、多方位的徵信機構體系。其次,應加快全國統一的個人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的建設。目前,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在構建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戰略布局中,可以實行讓一部分條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區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費發展較快的大城市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建立類似上海的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然後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廣,最後形成覆蓋全國的個人徵信網路。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協調和掌握各部門的個人信用數據、運用人民銀行的網路形成全國個人徵信的資料庫,由一個專門性的全國個人信用管理局對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定價,產生一個個人信用檔案的管理、查閱、購買信息的服務,從而實現市場化的運作。
2.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相關法律體系。一是要將消費信貸列入國家整個法律體系特別是經濟、金融法律體系中,從總體上加以規范和完善,要盡快對《擔保法》、《合同法》、《貸款通則》、《商業銀行法》等相關經濟、金融法規中的有關消費信貸條款進行相應修改、完善和補充,盡量簡化手續、降低費用、放寬條件,使之有利於促進和規范消費信貸的發展。二是要根據消費行為和消費信貸行為的需要,制定專門的法律制度和具體的實施細則,讓居民有參加消費信貸的積極性和還貸的約束性,讓銀行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的動力和責任感,形成「居民對銀行有信心,銀行對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秩序。三是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貸款擔保制度、醫療制度等相關制度,從而分散和共擔個人信用風險。
3.建立有效的內控體系,實行浮動貸款利率。首先,銀行內部要建立專門機構,具體辦理消費信貸業務,同時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委員會,作為發放消費信貸的最終決策機構,做到審貸分離,形成平衡制約機制,以便明確職權和責任,防範信貸風險。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消費貸款的風險管理制度,從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幾個環節明確職責,規范操作,強化稽核的再檢查和監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風險的預警機制。對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本息的情況,或者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應當列入「問題個人黑名單」加大追討力度,並拒絕再度借貸。第四,加強量化考核、質量監測,實行競爭上崗、獎罰分明,完善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工作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提高信貸管理水平,促進消費信貸規范發展。第五,實行浮動貸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在利率浮動比率、貸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給商業銀行以更大的餘地,以便商業銀行更好地為客戶服務,更好地防範風險。
4.採用科學的信用評分技術。首先,由於專家法評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業銀行高度重視個人信貸業務基礎數據的搜集、整理與建庫工作,改進現行的業務系統,加強新受理業務數據錄入完整性、准確性的監控管理,特別是對未獲批準的申請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業銀行應根據數據資源的不同採用不同的方法開發評分模型。建議對不同的產品設置不同的評分模型,由於目前各項基礎條件較薄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分產品分步推進。最後,必須將信用評分技術用於個人信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建議國內商業銀行盡快發掘銀行內部貸款賬戶信息,開發欠款催收評分模型、風險預警評分模型等行為評分模型,進一步開發相應的自動化賬戶管理系統、催收管理系統,提高個人貸款貸後風險監測、不良貸款管理的效率。
5.轉變消費觀念,提高信用意識。我國居民長期以來有著「勤儉持家」、「量入為出」的傳統消費觀念,對於「負債消費」還比較陌生。商業銀行應通過多種營銷方式,向消費者大力宣傳消費信貸,並創新服務品種、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培育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觀念、創造信用消費需求,實現業務發展和觀念轉變的互動,使人們增加安全感,消除後顧之憂,提高即期消費慾望,從而積極使用消費信貸。同時,政府可以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介,形成強大、廣泛的宣傳和監督系統,提高社會群體的信用意識,以此來推動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對於我們來說,僅僅是再造信用的一種手段,而提高整個社會的信用程度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我們要用信用的約束來促進社會公眾整體素質的提高,從而促進國內消費信貸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8. 我的論文選題是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及對策,現在要寫文獻綜述,2000字數,幫我分析下,具體應該怎
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以其巨大的市場潛力和較高的預期收益成為商業銀行重
要的盈利增長點,
它的快速發展,
大大地刺激了消費、
擴大了內需、
拉動了國民
經濟的持續且快速的增長。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比較晚,
又隨著金融市
場競爭的加劇以及個人消費信貸規模的不斷擴大,
它在飛速發展同時很多潛在的
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
如何正確地解決這些問題對於我國該業務的發展起著至關
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場體系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這些問題亟待解決。
關鍵詞:
個人消費信貸
風險
商業銀行
社會信用體系
法制
消費信貸是我國商業銀行的一項新興業務,它是指藉助商業銀行的信貸支
持,
以消費者的信用及未來的購買力為放款基礎,
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規定,
對
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與個人消費相關費用的貸款。
它是
一種由金融機構向消費者提供資金,
用以滿足消費需求的一種信貸方式。
波及全
球的金融危機剛過,
我國的經濟進入了一個內需不足,
消費疲軟的時期,
為了我
國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的發展,
我們必須進一步刺激國內消費信貸使其發揮平衡整
體國民經濟的杠桿作用。而這重中之重就是個人徵信體系的完備。
近年來,
我國金融業發展較快,
各級銀行機構遍布全國,
人們的觀念也從以
原始積累的方式進行的消費傳統逐步被以負債消費的信貸消費理念所取代,
因此
我國消費信貸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業務種類逐步得到擴展,
從個人住房到汽
車、
助學等多個領域。
但是我國目前還是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消費信貸體系,
與
發達國家個人消費貸款占信貸總額的
20
﹪
-30
﹪相比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我國
消費信貸發展的滯後,
增強了居民流動性的約束,
制約了消費者「負債消費」
行
為的產生。進入
2011
年,我國通貨膨脹壓力更是越來越大,同時對於住宅限購
導致的房地產經濟發展前景不明朗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商業銀行有可行的對策
來扭轉個人信貸業務的不利局面。
而這個重擔就落到了專家學者的身上,
他們紛紛對此進行了研究和分析,
並
想出應對個人信貸業務風險的可行性對策。
首先,從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起因分析
,
李潔認為有三點比較關鍵:
(1)
第一,在貸款前期,部分信貸調查人對借款
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未盡調查核實的職責,
對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還款來源落實不
清,
缺乏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的調查,
導致許多騙貸、假按揭的情況發生。
第
二,
在貸款發放環節,
部分貸款審查、
審批人員對信貸調查人轉來的審批表和其
他相關資料審查不細致,
把關不嚴,
甚至違規發放大額個人消費綜合貸款,
業務
審查、
審批形同虛設,
致使大量假個人貸款屢屢順利通過。
第三,
是在貸款後的
管理上,
部分信貸人員未按規定對開發商和按揭項目進展情況、
汽車經銷商經營
情況,
以及借款人情況進行跟蹤調查,
未切實履行貸款後的管理職責。
當個人消
費信貸形成不良貸款後,
個別商業銀行甚至以貸收貸,
通過發放假個人綜合消費
貸款、借新還舊、放貸收息、放貸墊款等多種手段掩蓋事實真相。
李立剛認為制約消費信貸開展因素中有消費觀念的制約。
長期以來,
受短缺
經濟的影響,
中國絕大部分消費者依舊是受傳統消費觀念的束縛,
不願背上負債
的包袱,
更不要談會自覺去進行超前消費使用消費信貸了。
在我國廣大農村,
貸
款消費被百姓認為是可恥的事情
如果消費信貸意識未有明顯轉變的話,消費信
貸特別是在農村地區將是無源之水
無本之木。如果消費觀念不更新,傳統消費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觀念不破除,個人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將會步履維艱。
張岩則從消費信貸信貸發展的地區不平衡進行研究,
認為目前貸款投放區域
集中在市場經濟環境較好的地區,
特別是大城市。
而且消費領域比較片面,
各業
務品種上的發展也極為不平衡。
個人住房貸款余額所佔比重較大,
近年個人住房
貸款占總消費貸款余額的比重均在
7
﹪以上,其他部分業務逐步萎縮。不僅僅只
是局限在這些方面,
在葉曉菲看來還有一點比較關鍵,
就是信貸的抵押物變現渠
道窄、
成本高,
信貸的監管力度小。
貸款抵押物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化解資產風險
的重要手段。
由於我國消費品二級市場尚處於起步初創階段,
交易秩序尚不規范,
交易法規也不完善,
各種手續十分繁瑣,
交易費用偏高,
導致銀行難以將抵押物
變現,貸款擔保形同虛設。而且不少金融機構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
擅自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
盲目放貸,
直接導致風險積聚,
不利於個人消費
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
個人信貸的風險成因不外乎就是這兩個方面,
外部原因和內部原
因。
外部原因主要就是當前我國的社會環境,
以及國際環境的影響,
導致我國個
人信貸業務的發展沒有一個穩定的環境,國民對負債消費還存在觀念上的束縛。
而內部原因則主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不科學,
在貸款的審核發放等環
節漏洞百出,以致人們對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難以得到長足的發展。
其次,
從解決途徑分析。
總結了一下,
眾學者從以下幾方面提出了防範的對
策。
胡坤、
葉曉菲等認為關鍵是要推進消費信貸立法進程,
健全法制環境。
由於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導致了政府相關部門立法滯後,
應該推進消費信貸的立法進程,
建立、
健全包括:
債權讓與制度、
個人破產制度、
格式合同的監管制度等法律制度,
讓我們在處理消費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時有法
可依。尤其是要明確在個人消費信貸活動中消費主體的職
責義務和相關權利保
障。
宣德飛、李金秋等認為急需構建和完備社會信用體系。
(2)
包括個人徵信體
系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
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
抑制由信貸主體間信息不對稱現
在的發生,
避免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並且,
完善個人信用制度主要體現在個人
信用評價制度、
機構、
評價指標三個方面,
應加快這幾個方面的建設。
完善個人
信用徵集系統,
對個人所有相關的信用信息進行匯總,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消除
銀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於評價個人信用指標體
系,
並設立專門的中介機構來評價個人信用,
並對中介機構的評價行為進行監督。
(3)
寧靜認為要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建立一套科學的個人消費信貸
管理系統是必不可少的。
杜絕違規操作,
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銀行的競爭力。
針
對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申辦手續繁雜的問題
商業銀行應該為消費者提供一站式金
融服務,與客戶一對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續和證明文件、
協議等均由銀行與客
戶簽署,無須申請人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相關部門辦理
而是轉由銀行與相關
證件手續辦理單位協調形成部門與部門的溝通,
而不是客戶和部門溝通,
造成資
源的浪費。
這個管理體系應包括貸款的發放、
跟蹤、
監控等過程。
同時也要兼顧
個人消費現代風險的預警機制。
從而強化貸款前、
貸款中、
貸款後的風險預警能
力,
最終實現平衡制約機制,
達到防範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的作用。
對此,
我認為
可以成立專門的個人消費貸款審查審批中心,
對個人信貸業務進行流程再造,
提
高從業人員的專業化水平,
實行集約化經營。
並且實行分類管理,
進行分類授權,
針對各分支機構管理水平與風險控制能力,
實行不同的授權管理和程序運作,
並
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實行精細化管理。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購買力。這個對策也被很多學者提出。
政府應該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強其購買力,
並通過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
理部門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以激發其即期消費能力和承載消費信貸的能力,
改
變傳統的消費觀念,
進而促進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
居民收入水平和購買力的提
高是推動消費信貸發展的根本動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費慾望和提升信貸還款能
力,逐步確立科學、適度的消費觀念,才能促進個人消費信貸健康有序的發展。
還有學者認為要完善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是貸款第一還款來源出現風險時的
必要保證,
也是制約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個有力武器。
在我國消費信貸法出台前,
商業銀行一方面要認真研究分析現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
圈定法律爭議少、
執
行容易的標的作為抵押物
。
產權不清
、
變現較難以及現有法律上存在爭議的抵
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選定的擔保抵押物必須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業
銀行應合理界定保證人范圍。
對借款人自身條件較好,
收入穩定,
可實行保證擔
保方式的貸款。
保證人應該選擇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戶,
且至少自身綜合條件不低
於借款人。
通過仔細查閱近年來的期刊論文,學者們對此問題各抒己見,很清晰明朗
地將風險及對策呈現出來,
有的還用模型進行分析,
總的來說研究已經十分充分
了。但是,在這之中我還是發現了一些細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對待「人」的方面
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
大部分都是就管理、
制度、
法律上的問題進行了深入闡
述,
我覺得這些還是不能根本解決當前的問題。
當然,
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
問題也是理所應當的,
因為我國的很多法律制度都還不完善,
尤其是社會信用體
系,
是關鍵所在。
研究和制定個人信用評估辦法,
統一評估標准,
建立科學有效
的個人信用體系,
是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前提保證。
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反映出
當前的現實。
但是我們必須要以人為本,
綜合法治,
這樣才能為信貸業務的發展
提供一個適合發展的平台。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應該把思考的關鍵點放在「人」
上,
如何能夠更加全面更加准確地反映每個國民的信用狀況,
怎樣才能既人性又
科學地掌握這些信息,
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體系。
對前面的學者沒有深入思考
的部分,我想通過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點有用的想法。
參考文獻
[1]
劉佳
.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發展研究
[J] .
科技向導
(
金融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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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關於金融方面的《我國住房信貸風險及其防範機制》的論文怎麼寫啊
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成因及風險防範
隨著我國「十一五」規劃戰略的實施、城市化進程的力n快和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居民購房消費需求將進一步增強,個人住房信貸業務的發展空間巨大。作為成長性和厚利性的個人金融產品,個人住房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國內商業銀行大力發展的戰略支柱業務。在個人住房貸款規模急劇擴張的同時,其自身積累的風險也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暴露,特別是不符合大數定律的群發性「假個貸」風險的屢屢曝光已經引起監管當局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各家商業銀行也使出渾身解數對「假個貸」進行排查和化解。在此,筆者結合工作實踐談談防範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粗淺看法。
1、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1)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定義
目前個人住房信貸的「假個貸」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沒有統一的定義。筆者認為:個人住房信貸的「假個貸」主要是指不以真實購買住房為目的,通過虛構住房買賣交易或以虛假的借款主體或違背借款人的真實意識表示向銀行提出住房按揭申請,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行為。
(2)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個人住房信貸操作實務中,碰到的「假個貸」的形式多種多樣,筆者從「假個貸」給銀行造成危害程度的角度對「假個貸」的形式進行歸納:
①惡意套取銀行資金的「假個貸」。這類「假個貸」往往是一些資金實力較差的項目公司因項目運作不成功,在項目銷售過程中通過勾結銀行內部人員、房地產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實施的旨在騙取購房人和銀行資金的「假個貸」。開發商在資金到手後,迅速轉移資金,對項目的後續建設置之不理,或注銷公司或攜款潛逃,給銀行、購房人、社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還有部分規模小、資金實力差的房地產中介公司為籌集資金進行炒房,通過虛構二手房買賣交易、勾結銀行內部人員、房地產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實施「假個貸」騙取銀行信貸資金,在獲利後進行提前還款,如炒房失敗則攜款潛逃。
②融資用於項目建設的「假個貸」。這種類型的「假個貸」是開發商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或由於項目銷售不理想或由於戰線過長、在建項目多、後續資金不到位,或銷售雖好但其他資金未按計劃到位、項目不能停工、工程款又必須支付,於是就以假購房者的名義申請貸款,解決資金短缺,在後續資金到位時提前歸還貸款或在找到合適的買家時再通過轉按的形式變假為真。還有部分開發商不出於購房人的真實購房意識表示,以威逼利誘的方式借用關系人如公司內部職工、或花錢僱用民工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公司為其出具虛假未實際支付資金的首付款證明、虛假的收入證明並且告知其應對銀行面談的技巧,從而輕松套取銀行貸款資金,用於後續項目的建設,後續貸款歸還由開發商統一轉賬或存入假借款人開立的歸還貸款的賬戶中由銀行按委託協議進行扣款。
③債權債務抵沖的「假個貸」。如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之間的糾紛,通過房子的抵債,債權人再將房子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最典型的是開發商將房子抵作項目施工隊的工程款。目前雖然建設主管部門規定不允許建築施工單位墊資施工,但在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過程中建築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帶料施工早已成為「行規」。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在施工過程中或在工程價款結算時因為資金緊缺沒有錢支付工程款,往往會將房子作價抵作工程款給施工隊,施工隊就拿抵債的房子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進行變現,在房子找到新買主後或轉按或提前還款。由於施工隊的流動性很強,一旦在當地的工程結束沒有新的項目,施工隊便會逃廢債將房子留給銀行進行處置。
2、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的成因分析
剖析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形成的深層次原因,可以發現,地方行政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軟」管理和預銷售制度的缺陷為開發商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土壤,而銀行內控不到位又為開發商實施「假個貸」提供了便利。
(1)地方行政部門的原因
①地方行政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的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眾所周知,房地產行業屬資本密集型行業,對資本的要求相對較高,一個房地產項目的成功運作,需要成千萬乃至上伍元的資金。住房的生產銷售關繫到、千家萬戶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地方行政部門「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的實施,也關繫到社會的安定團結,地方行政部門對關系國計民生的房地產行業管理的力度需進一步加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本充足率要求過低。根據建設部2000年頒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5000萬元,二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2000萬元,三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注冊資本800萬元,四級房地產開發企業只需要注冊資本100萬元。1998年頒布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建立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20%,這一規定直到2004年才變更為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35%.過低的入門門檻和項目資本金制度使得絕大部分資金實力不強、經驗不足的企業紛紛進軍房地產開發領域,為後續房地產領域一系列問題的產生埋下了風險隱患。二是房地產市場秩序尚需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領域的虛假廣告、囤積房源、哄抬房價、偷稅漏稅和商業欺詐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和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②預售資金管理制度設計不合理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有關規定,「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應當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具體辦法,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這一制度設計的結果是各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銀行開立預售資金專戶,由銀行履行資金監管職能。由於資金開戶方和資金使用方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地方行政部門沒有在資金開戶方和資金使用方之間架設「防火牆」,在房地產金融業務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支用自己賬戶的資金,銀行不可能真正起到監管的作用。地方行政部門把本該自己承擔的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導致的結果是這一制度形同虛設,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任意支用預售購房款包括銀行按揭貸款,廣大購房群體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同時也為有不良企圖的企業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土壤。
③融資渠道單一
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同時它又屬於資源消耗型行業,它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貨幣緊縮政策的實施十分敏感,從房地產行業發展歷程分析發現,每一輪的宏觀調控,首當其沖受影響的就是房地產行業。追根究源是因為房地產企業先天資本積累不足,大部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弱,都是以1000萬元左右的注冊資金來運作總投資上億元的項目。在面臨資本市場門檻高、房地產信託基金條件苛刻且規模小的情況下只能通過銀行貸款來進行籌融資。這也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目前,房地產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有企業自有資金、銀行貸款、預收資金和其他資金。在操作實務中,這四項資金來源的比例一般是30%、30—40%、20—30%、5—10%.單一的融資渠道、脆弱的資金鏈條和風生水起的宏觀調控環境為部分資金實力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假個貸」提供了外部條件。
④誠信缺失,社會信用制度不健全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標志,也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形成的要求。但長期以來,信用觀念弱化和信用體系殘缺是我國20多年改革以來一系列經濟問題如假冒偽劣、偷稅逃稅、虛假廣告、撕毀合同、欺騙股民、三角債、欠帳賴帳不還等現象的重要根源。社會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嚴重障礙。同時由於我國目前仍停留在建立個人徵信制度的起步階段,還沒有一部規范徵信行業行為的專門法律、法規,使得個人信用信息的採集與利用無法可依。社會信用法制建設的滯後以及失信懲罰機制的缺位又助長了部分企業和個人不講信用行為的發生。
(2)銀行內部的原因
①對風險與發展的把握不到位
個人住房貸款因其收益穩定、成長性好,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的必爭之地。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受粗放經營時代形成的信貸文化的影響,各家商業銀行在爭搶市場份額過程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冒進」主義思想,特別是個人住房貸款風險暴露往往在貸款發放的5~8年後開始,眼前賬面上相對對公貸款而言較低的不良率便助長了這種「冒進」主義思潮在住房金融業務條線的蔓延。同時由於國內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主要以公司類貸款為主,經營個人類貸款的時間不長、經驗不足,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風險規律的形成、風險的識別和計量研究不夠。但以移植公司類貸款風險控制的經驗作為指導思想制定出來的業務運作流程與風險控制流程往往又與市場脫節,得不到市場和客戶的認同,不利於業務的發展。因此樹立新型科學的風險管理文化,正確把握風險與發展的平衡點,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課題。
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項目以及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不到位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的審查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銀行無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一種是有銀行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對前一種情況由於銀行處於弱勢地位,只是面上按制度要求了解企業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營業執照以及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否齊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情況和項目的土地出讓金支付情況等深層次問題掌握不到位或趨於競爭的壓力不敢深入了解。對銀行有開發貸款支持的項目在企業現金流的分析不深人不全面,特別是對企業預收售房款的估計過於樂觀。在二手房按揭貸款中,由於缺乏量化指標對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也是形同虛設。
③對借款人的審查不到位
對借款人的審查重點是對借款人購房行為真實性、首付款的真實性以及房價的合理性進行審查,因為對借款申請人上述情況的審查對於銀行防範「假個貸」有著重要作用。盡管在銀行的個人住房貸款操作流程中對借款申請人的審查有著嚴格的制度要求,但在以效率取勝的激烈市場競爭中,絕大部分客戶經理將面談和首付款憑證的真實性審查作為影響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或流於形式敷衍了事,或將面談的內容格式化千篇一律,讓房地產開發企業輕松掌握銀行面談的要求事先進行針對性的准備,從而輕而易舉地化解銀行為防範「假個貸」而設計的措施。
④貸後管理不到位
個人住房貸款期限長,嚴格的貸後管理有利於銀行貸款質量的提高。但在以規模論英雄的今天,在個人住房貸款不良率較低的光環照耀下,銀行各級管理人員的貸後管理意識跟不上貸款質量持續提高的管理要求,「重營銷,輕管理」的思想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於各級管理人員和客戶經理的頭腦中。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級行配備的貸後管理人員嚴重不足、貸款催收手段單一、貸後管理的科技支撐缺乏,二是貸後管理制度的執行不力。按照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貸後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貸後管理人員每季度對次級、可疑類貸款要進行全面檢查,每季度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進行回訪,但這些制度的規定沒有落實到行動上。
3、個人住房信貸「假個貸」防範的對策
(1)地方行政部門方面
①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管,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產品牽涉到千家萬戶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關繫到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大局,因此在房地產行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和國家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今天,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監管,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提高其管理水平應當成為各級地方行政部門的頭等大事。一方面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管理條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內容,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立的注冊資金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自有資金比例,抬高房地產行業的入門門檻,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資金實力的積累;另一方面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誠信記錄如虛假廣告、囤積房源、偷漏稅和虛假按揭等不良記錄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的重要要素,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講誠信的成本,以此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營行為。
②加強對預售商品房的管理,改革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制度
一方面修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有關商品房預售的規定,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完成項目總投資的50%才能申領《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起當地的商品房預售房資料庫,並實行網上實時銷售備案登記和預抵押登記,增加商品房預售相關信息的透明度,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進行商業欺詐。同時改革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模式,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統一由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或由地方行政有關部門實行代管。當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後期工程建設需要資金時,由資金需求方提供相關證明並進行支取,等工程完工決算後再將剩餘資金劃轉房地產開發企業。改變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資金專戶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收自支的混亂局面。在資金的使用者和管理者之間建立起一堵防火牆,杜絕開發商隨意挪用預售資金和惡意騙貸行為的發生,切實保護購房者的切身利益。
③拓寬房地產項目的融資渠道,改變房地產項目運作資金主要來源於銀行貸款的局面
房地產行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因此要使房地產行業真正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必須拓寬其資金籌措渠道,提高整個行業的資金實力。一是根據房地產項目的運作特點發展房地產信託業務,在房地產項目運作過程中最需要資金的購買土地階段通過房地產信託資金的投入解決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需求。二是適時推出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將社會上的分散資金集中,形成資金規模優勢。由於產業基金主要投向有專業化優勢和市場品牌的企業和優勢企業的盈利狀況好的項目,客觀上形成了對有限資源的配置,有利於行業龍頭企業的脫穎而出,有利於整合國內房地產業,加快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結構性調整,優勝劣汰,增強整個行業的實力。三是鼓勵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壯大,在提高融資能力的同時,提高企業的透明度,利用社會的力量規范上市企業的發展。通過上述途徑增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實力,減少對銀行貸款資金的依賴。
④加強誠信建設,建立起失信懲罰的機制
社會誠信的建設是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是經濟秩序和諧運行的前提,是黨中央提出的一項極其浩繁的系統工程,因此加強誠信建設刻不容緩。一方面加強誠信法制建設,盡快修訂民法通則、金融法律和有關行政法規規章中如公民隱私權保護、銀行為客戶相關信息保密義務等規定,同時加快信息公開法、個人數據保護法和規范徵信機構運作等法律的立法工作,使誠信的建設和利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加快企業徵信系統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設步伐,盡快將工商、稅務、海關、公安、法院、電力以及各電信公司的有關個人的相關信息資料與個人徵信系統連通,進一步擴充個人徵信系統的內涵,同時提高徵信系統信息的准確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時性,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全國范圍的黑名單共享和制裁製度,提高法人和個人失信的成本,使其不敢輕易拿自己的信用作賭注。
(2)銀行方面
①創新營銷模式,大力推廣直客式營銷模式,自主選擇貸款客戶
長期以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營銷模式主要是通過與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合作來獲得個人住房貸款客戶資源。在這種傳統的營銷模式中,由於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利用各商業銀行急於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心理,佔住賣方市場,銀行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中介公司推薦的客戶沒有選擇權。為改變這一被動局面,銀行必須創新營銷模式。一是推出直客式個人住房貸款營銷模式,對符合條件的非按揭合作個人購房客戶,在確保客戶購房行為真實且提供階段性保證的前提下,直接給客戶提供貸款。這樣由銀行自主選擇客戶主導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二是建立一支營銷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在內的個人資產直銷隊伍,實行客戶經理上門直銷+個貸中心集中中後台運作的營銷新模式。直銷客戶經理的職責是負責上門銷售個人產品、上門收集貸款申請材料、上門調查和高端、頂端個人客戶的售後回訪,並對上門收集材料的合法、合規性、齊全性、上門調查報告的真實性負責,直銷客戶經理的收入跟個人資產業務營銷目標的完成情況掛鉤,個貸中心的客戶經理只負責貸款報批、合同製作、抵押登記辦理、貸款發放、貸後催收管理等中後台環節業務的處理。通過直銷客戶經理深入目標客戶的上門服務,一方面擴大銀行個人資產產品的影響,另一方面搶占未來社區金融服務市場先機。三是進一步優化「百易安」產品,將其操作流程與二手房貸款操作流程進行整合,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適應性,同時利用銀行個貸中心的品牌優勢大力營銷買賣雙方直接交易的二手房貸款業務。
②創新思路,大力營銷以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個人貸款,改變銀行過度依賴個人住房貸款產品的局面
建設銀行作為國內最早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擁有龐大的客戶群體、系列的個人住房貸款產品。同時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日益增長,絕大部分城鎮中等收入居民或多或少擁有自己的一套或一套以上的住房。這部分固化的房產如不能及時流動轉化成現金流,將極大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同時,考慮到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現狀和國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銀行必須創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發展思路,發揮銀行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領域和住房公積金業務領域的傳統優勢,以住房貸款為平台,以住房為載體,大力發展以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個人貸款業務,即以住房的評估價值為基礎按照一定抵押率設定最高額抵押,在有效額度和有效期限內允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循環支用,滿足客戶除法律法規禁止用途外的所有合法資金用途,實現「個人貸款賬戶一戶通」,改變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過渡依賴個人住房貸款產品的局面。
③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公司的審查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一是通過查詢企業項目土地出讓金支付情況、土地出讓金資金的來源等方面來印證企業的資金實力和籌資能力。二是從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取得的時間可以了解企業的從業經驗,對於新成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了解企業股東是否有過從業經驗。三是要重點了解企業的組織架構,通過組織結構了解項目施工企業、物業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單位是否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關聯方關系,防止企業通過關聯方關系人實施「假個貸」。四是要了解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存在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的情況,注意防範企業通過以房抵債的方式實施「假個貸」。對房地產中介公司要重點了解其經營范圍,掌握其是否存在自己炒房行為;了解其是否存在挪用客戶資金情況,將有過不良信用行為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排除在銀行合作夥伴之夕L.
④加強對購房人的審查
堅持與借款人面談和與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等制度,重點從以下幾方面對購房人進行審查。一是借款人是否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股東或經營管理層及其親屬,是否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部職工、下屬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的員工、項目施工單位的員工、原材料供應商的員工以及法律顧問單位的員工,防止企業以關聯方關系人的名義實施「假個貸」。二是要重點審查購房人購房的真實性,除了靈活設計面談問題外,還要通過電話回訪的方式對購房人的直系親屬調查購房人購房的真實性,使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真正掌握銀行調查的方式方法。三是通過分析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專戶資金流水帳和比照其他購房客戶的房價等手段重點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證明的真實性和房價的合理性。
⑤加強貸後管理與監控及時排除風險隱患
隨著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假個貸」市場的暗鬥,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假個貸」的手法越來越隱蔽,即使銀行在貸前進行認真的審查也無法識別是否屬於「假個貸」。因此銀行必須加強貸後管理與監控,一是對同一樓盤或同一個房地產中介公司發生大面積拖欠貸款本息的客戶必須及時進行「假個貸」排查。二是對雖然貸款還本付息正常但通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賬統一替客戶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客戶必須及時進行「假個貸」排查。三是提高貸後管理的科技含量,通過技術手段對上述可疑貸款進行自動分類,使貸後管理人員能一目瞭然地了解情況,為貸後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准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