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公借錢老婆不知情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老公借錢老婆不知情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要看這個丈夫在婚內借錢之後,所借的錢是不是用到了家庭生活當中。我們來打個比方,如果說一個男人失業了,很長時間沒有找到工作,為了不讓自己的老婆有太大的思想壓力,這個男人扛下了一切,他選擇瞞著妻子,每天外出工作其實是找工作,是分文不賺的,為了家中帶孩子的妻子能夠有家用,能夠還得起貸款等等,該男子借錢開銷,那麼,這個錢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規定,只要是借錢是合法的並且是用於家庭開銷,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說,該男子借錢並未用於家庭開銷,而是去吃喝玩樂,不務正業,甚至有不良嗜好,那麼這部分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說離婚,作為妻子的一方可以拒絕還款。
老公借錢老婆不知情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❷ 丈夫網貸妻子不知情要償還嗎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承擔還款責任,關鍵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質。
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麼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
2、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麼也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3、如果夫妻之間關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和歸屬有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那麼,妻子也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七條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個人債務。
❸ 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算共同債務嗎
不是共同債務,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是共同債務。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個人財產清償: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❹ 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分情況是否要一起償還:1、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妻子仍然要承擔償還責任。因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2、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而且可以舉證證明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❺ 老公在銀行貸款了老婆不知道,現在知道了離婚了,還有關系嗎
這屬於婚後財產糾紛有關系的,如果婚前或是離婚後肯定沒有關系,但如果他不把這筆算進來你也不需要承擔。如果他要追究你們是要共同承擔這筆債務的
❻ 丈夫債務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還債
法律分析:丈夫債務妻子不知情妻子是否要共同還債要分情況:1、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3、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❼ 丈夫借錢妻子不知情算共同債務嗎
如果妻子不知情屬實,則不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