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欠貸,無力償還,父母有義務替其還款嗎
從法律角度看,是沒有的,父母把孩子撫養滿18周歲就完成了義務,所以任務單位不能扣除父母的錢抵債,但從情感方面父母看不子女受苦,一般有能力都會替子女還債。
2. 子女欠貸款父母有沒有責任還
法律分析:一方面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可以獨立生活,那麼他們欠下銀行貸款, 這些銀行貸款沒有用於父母消費的,原則上父母沒有義務為其償還銀行的欠款,但是如果父母有償還能力的,建議為其償還否則銀行會追究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3. 子女欠下銀行貸款,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從法律上來講,父母並沒有責任替子女還銀行貸款,當然有一種情況下,就是父母接受了子女的大額資產,比如子女為了躲避貸款故意把房產公司等過戶給父母,打官司的時候,銀行有證據能證明,法院就有可能判父母償還貸款!除此之外銀行給父母打電話催貸款,都可以報警說他騷擾!
4. 兒子死亡、剩下的網貸、銀行貸款父母需要還嗎
網貸因借款便利受到了眾多年輕人的喜愛,不過由於網貸利息過高,很多人往往會無力還款出現逾期,網貸逾期之後借款人往往會受到來自催收的巨大壓力,有些人甚至會想不開走極端,那麼如果欠款人過世了,父母還需要幫忙還款嗎?
貸款機構的信貸催收部門都有自己的催收法則,如果一個人突然開始不還款,那麼平台就會核實借款人的情況,如果借款人已經去世,那麼平台會優先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機構可以直接授權劃扣賬戶資金的,如果沒有,那麼貸款平台就會銷賬處理,也就是借款人可以不用還款了。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借款人如果突然去世了,那麼只要平台對借款人提起訴訟,他欠的網貸還是需要還的,法院會將拍賣借款人生前的遺產用來償還債務。如果欠款人名下的資產有人繼承,那麼將由繼承人來償還債務。
但是如果這個借款人生前什麼遺產都沒有,那麼法院是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對於這種情況網貸平台自然也就只能當作爛賬來處理了。
對於子女欠款父母需不需要還這個問題,主要看父母有沒有監護責任,如果子女已經年滿18周歲了,那麼就已經具備了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需要子女自己來承擔債務責任。如果子女還未滿18周歲,那麼父母屬於孩子的監護人,這個時期孩子犯錯是需要由父母來承擔的,不過如果是未滿18周歲的孩子有網貸欠款,父母是可以拒絕還款的,因為按照規定,網貸平台是不能對未成年人放款的,對於這樣的違規平台,借款人可拒絕還款。
最後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在申請辦理網貸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網貸平台,根據自身的實際還款能力來借款,在借款後注意保持良好的還款記錄。
5. 子女銀行貸款還不上父母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銀行貸款還不上父母不需要承擔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排除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形外,自然人在年滿十八周歲後即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子女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即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以自身財產獨自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對其債務無需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6. 兒子欠下銀行貸款,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如果父母沒有給子女的貸款做擔保的話,子女欠下的銀行貸款,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如果父母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
其實不管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父」或「子」都沒有這樣的償還義務,除非有一種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7. 兒子欠信用卡還不了父母需承擔嗎
兒子欠信用卡還不了,父母是否需承擔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子女為成年人,其父母是不需要承擔欠款責任的;但如果子女為未成年人,父母要替子女償還信用卡。《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向符合條件的同一申請人核發學生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得超過兩家(附屬卡除外)。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在提高學生信用卡額度之前,發卡銀行必須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向符合條件的同一申請人核發學生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得超過兩家(附屬卡除外)。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在提高學生信用卡額度之前,發卡銀行必須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