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貸在女方名下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 如果是在婚後買的,除夫妻雙方對財產有特別約定的以外,離婚時照約定的分割。對沒有約定的財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協商分割或對半分割。 二、如果雙方協商不妥當,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審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② 房子有貸款離婚怎麼處理
1、因為房子還有貸款,房產證還抵押在銀行,沒有得到房子的完全產權,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簽訂離婚協議,但是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判決這套房子的歸屬,判決需要本著一些原則。
2、如果房子還屬於貸款人名下,對方有共同還貸的情況,由一方將還貸的人所支付的資金退還給他,給予一定的補償。如果想要將房子轉移到另外一方的名下,但是他並不是貸款人,這種情況最好將房子的貸款還清之後,拿到了他項權證,之再到房管局去辦理產權變更的手續,才能夠辦理過戶。
如果是主貸人和借貸人離婚後:
1、這種現象還是很普遍的,也就是說結婚之後由夫妻雙方共同買了房子,並且一方作為主貸人,另外一方作為次貸人,兩個人共同來還貸,離婚之後,關於這套房子應該怎麼分配?
2、因為婚後雙方共同買房,這套房子屬於雙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這套房子,可以將房屋出售,按照市場的價格來進行劃分,當然需要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3、如果還涉及到了貸款,最好先將貸款部分還清,取得房子的一方給另外一方沒有取得房子分配一部分的價值。如果拿到了房子,需要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和利息。
4、如果一方想要取得房子的產權,可以將房子過戶到他的名下,但是這種情況也需要先拿到房產證才能夠過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③ 離婚了,按揭房怎麼除去一方
離婚後按揭房想將另一個人除名,需要經貸款債權人的同意才可以。
對於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在正常情況下都對該房屋進行了抵押登記,在未經抵押權人(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如未還清貸款,該抵押不可以撤銷,也就無法辦理產權登記變更,不能從房屋產權登記上去掉對方的名字。要想將對方的名字從產權登記上去掉的,要先還清貸款,解除對房屋設立的抵押,之後才可以進行產權變更。
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稅。
綜上所述,一旦離婚經過調解無效,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拿到按揭房產的一方可能會對房產證更名,將對方的名字去掉。可以先將剩餘本息還清,然後帶上材料到房管局更新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④ 婚後買房寫女方名字,共同還貸款,離婚後房子要怎麼分
婚後買的房子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共同還款的情況下,那麼離婚後,這個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雙方都有這套房子的所有權,以協商的方式進行分割,既然是婚後買房的,那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啊,雖然只寫了女方的名字,但是這個錢是大家一起出的,你們還共同還貸款,首付也是你們共同的錢吧,那這個就可以證明是你們應該平分的,如果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當時怎麼打的款,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當時怎麼打的款,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個東西的。然後就是很公正和公平地有的話就是當你離婚之後 他會那個嗯就是根據你們一起就是買房子這當時的那個些款 就是比如說一起買的房子 當時怎麼打的款 法院都會幫你查清這個東西的 然後就是很公正和公平的去分這個錢
⑤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處理
一、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處理?
1、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並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夫妻離婚賭債怎麼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在外面借錢或欠債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義在外面負有債務的,但如果該債務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這倆種情況另一方在離婚時都不負有償還義務。而且據你的情況,在外欠有賭債,肯定不是為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沒有償還義務,況且賭債在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更不用償還了,如果追債,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
⑥ 根據新婚姻法,如果男方出錢買的房子寫的女方的名字,離婚時房子怎麼分
引言:對於現在的人們離婚的現象也是非常普遍了,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就會出現很多共同財產分割出現矛盾的問題。那麼對於新婚姻法的規定,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子寫的是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的時候應該怎麼分割呢?是屬於共同財產嗎?那麼需要了解的朋友們下面來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三:那麼如果房子是由男方購買的,在離婚之後房子應該怎麼財產分割?
那麼從另一種角度上來說,男方給女方買房子,並且房產證上寫的是女方的名字,是需要分情況來討論的,如果是在結婚之前購買的房子並且房產證的名字是以女方為主的話,在婚後雙方二人還是在這個房子中生活,一般來說這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根據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的,如果是在婚後辦理的房產證登記在女方的名下,一般是屬於對女方的贈與,那麼在離婚的時候,也是要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財產分割的,在一定程度上,法院可以根據對房屋的貢獻大的人進行多分割一點財產。
⑦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房子怎麼分配 法院會怎麼判
婚前男方出資貸款買房子,寫女方名字,離婚後 如果有證據,房子還是可以分配給男方的 。
⑧ 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房貸夫妻共同償還離婚房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此類事情會從房屋所有權的歸屬、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如何認定、房屋增值部分回如何處理三答個方面考慮:
1.關於婚後共同償債的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較高法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2.關於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的認定。
因為婚前購買房屋的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婚後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行為,應視為兩人將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了另一方婚前個人債務,
3.關於房屋增值部分的所有權歸屬。
根據《較高法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第十條:「離婚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法院可將房屋判歸產權人一方所有,但其應根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配偶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⑨ 房貸主貸人是女方,離婚後女方沒要房產,女方怎麼辦
女方雖然沒有要房子,但是由於是女方名義辦理的按揭貸款,所以女方(或是男方以女方名義)還是要繼續還貸!不然~~會對女方徵信銀行記錄產生不好記錄和影響,對以後再次貸款有影響。
另外,由於女方有了這次購房貸款買房子記錄,以後,女方想再次購買住房,算二套房買入,貸款利率會上浮1.1倍。首付是6--7成,契稅是3%--4%,
建議是及早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女方既然不要住房,就把住房貸款早點還清之後,把住房產權析產過戶給男方一人。以免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