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這債務怎麼分擔
既然夫妻雙方都知情的話。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這筆貸款債務的話由夫妻共同承擔。當然是以妻子的名義。在款呢先期付給銀行。是妻子的名義。其實在可以根據還款的情況管丈夫要錢。
B. 銀行不查手續就以夫妻名義貸款銀行有責任嗎
肯定是有責任的。必要的戶口本和結婚證是要看的。
C. 結婚後幫別人貸了款因為這個離了婚,那哈婚後用不用承擔責任
結婚後幫別人帶了款,因為這個離婚,那離婚後用不用承擔責任,這個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畢竟是你簽字的,所以你個人肯定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D.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離婚了,這個也是要做擔保的,就是說離婚了,以後但是額,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他雙方還都是擔保人,以後有了責任還是要兩個人來承擔的。因為他不是以家庭為單位來承保的。
E.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先給答案,在解釋!
不知情、沒獲利!你沒責任!
這是對方的個人行為和你無關,也不會影響你的婚內財產!
安嘉律師事務所提醒您:
我國現行的法律是這樣對夫妻債務問題規定的: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在我們生活中,盡量減少為他人擔保的情況發生。因為一旦他人出現問題就,你就會有連帶責任,並且可能會影響到家庭,想想家人、孩子、父母。成年人做事要
F. 老婆給別人擔保貸款老公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夫妻共同債務有一個定義,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貸款提供擔保而產生的債務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妻子個人自行承擔,丈夫不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G. 夫妻的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另一方有擔保責任嗎
如今貸款在生活當中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比如我們在買房子或者是買車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向銀行申請貸款,在申請貸款以後,我們就可以成功的買房或者是買車,但是在後續的生活當中,我們必須要履行債務責任,針對這一部分款項進行按月償還,當然針對一些較大數額的貸款,銀行在發放貸款的過程當中,通常是需要有著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進行擔保以後才會成功的發放貸款。
如果擔保人拒絕承擔這一部分貸款,首先已經違背了合同,其次對於自身的個人徵信也會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再成為他人貸款當中的擔保人時,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為其他人進行擔保,畢竟其他人的生活我們沒有辦法決定,所以沒有必要承擔這一部分風險。
H. 朋友讓我以夫妻名義幫他貸款買車,提供了我的名字電話和身份證號碼,我本人沒有在場,我會受影響嗎
不要結婚證嗎?如果貸款那是要共同承擔的,哪一天消失了,那就你還。
I. 出自夫妻雙方證明,兩人一起簽合同,幫別人貸款,會不會付法律責任
夫妻雙方證明,二人一起簽合同,幫別人貸,是負法律責任的,如對方能順利到期還款,那就相安無事,要是對方不能完成還款了,或者逃跑,那你就是還款人了,所以盡量不要做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