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私自用對方身份證貸款,另一方可以拒絕還貸嗎
一般情況下你應當承擔還款義務。如果經過債權人同意,可以變更貸款人。
正常的商業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貸款人現場簽字確認等環節,僅憑身份信息無法獲得貸款。根據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網上貸款,應該屬於網上小額貸款公司。雖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義進行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第一,由於是網上貸款,雖然你聲稱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貸款,可以據此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但由於網上貸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機號、財產狀況等私人信息,實際上較難證明實際貸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實際貸款人是你丈夫,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從夫妻共同債務角度出發,你也很難證明該筆貸款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丈夫確實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為貸款、債權人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該筆貸款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此外,如果經過債權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將貸款人變更為你丈夫,並明確你不用承擔還款義務。
❷ 老公要貸款,老婆不同意,他可拿著老婆身份證去辦理嗎
不可以,這個要本人去才能辦理。
❸ 夫妻可以拿對方的身份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貸款需要本人本人才可以辦理。 僅憑個人身份證就可以得到貸款,市面上流行的小額信貸,是以個人信用歷史及還款能力作為依據的。都會要求貸款人提供身份、居住、及收入等相關證明資料。 身份證作為居民法定的身份標示,是必須提供的,但是僅憑身份證貸款是不可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四條 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❹ 夫妻中的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對方身份證貸款能不能行
在生活之中,大家總是會面臨著各種各樣的糾紛,夫妻之間也可能會存在這種問題,小編在網路上就看到了有一個網友反映自己在結婚的時候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對方的身份證貸款,這種行為能不能成功呢?
如果大家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這種情況,一定要進行報警處理。如果自己的丈夫不聽你的勸,你必須要進行報警處理,因為這其實是違法行為。所以在夫妻中男方拿女方的身份證進行貸款是一種不可取的行為,大家一定不要一時被愛情沖昏了頭腦。
❺ 夫妻之間男方私自拿女方身份證貸款誰負責
男方負責。
貸款指國家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貸款,如果私自拿了別人的名義是犯法的。
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❻ 老公偷了老婆的身份證辦貸款違法嗎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
冒用他人身份證,一般來說需要承擔治安處罰,處拘留或者罰款。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證實施了犯罪活動,以犯罪論處。
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按以下處罰:如果居民身份證或復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17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❼ 夫妻一方私自用對方身份證貸款,另一方不知情,可以拒絕還貸嗎
用途是什麼, 就是夫妻銀行卡和身份證也不能共用,是 你自己沒有安全意識,你自己要承擔責任。這樣的人趕緊離婚不然危險。
❽ 老公可以拿著老婆的身份證去貸款嗎
法律分析:老公不可以拿著老婆的身份證去貸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知,債權人因為雙方的夫妻關系而同意貸款後,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貸款仍屬於丈夫一方的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❾ 男方用女方的身份證辦的貸款,離婚時怎麼處理
男方拿女方身份證辦貸款,離婚時的處理要依據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而定。如果其借款是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妻子時候追認的,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共同清償,如果女方對其債務不知情並且屬於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女方無需償還,由男方承擔該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