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再婚夫妻已簽訂房產協議,貸款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嗎房產歸個人所有
先婚前財產公證。買房要共同署名,如果在離婚,貸款部分的每人一半的分額出資。以後按花的錢的比例分配。
㈡ 我是二婚,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是共同還貸月供七年,離婚怎麼分
以前的房子如果是用你的名字買的,那麼這個房產仍然是你的,但是因為每個月要還貸款。所以還貸款的部分這一半兒,你要拿出這部分的錢付給對方。
㈢ 再婚-婚後貸款買房
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包括你的工資收入。
所以就不存在個人還款這種說法。
首付可以認定是個人,婚後還貸屬於共同。
除非你以父母的名義他們幫助你還貸,這樣就不能認定是共同。
㈣ 我和老公是再婚,他之前有房,現在打算買房貸款算二套房嗎
「二套房」認定標准
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2.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二套房以上。
3.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的,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貸款未還清——算二套房以上。
㈤ 再婚夫妻妻子去世未還完貸款房產如何分配
按揭繼承關系,第一繼承人之間分割妻子房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等情形下,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對遺產進行分配。
法定繼承人以及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㈥ 離異再婚夫妻婚前房產和婚後還款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問題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以結婚日期為基準日。之前的都是各規各的,之後的都是共同財產。但法律同時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是:女方的錢如果是借父母的,能出示證據,這個錢是必須還得;如果是父母給的錢,那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就算是白給了。不過,這個很難界定了。所以,目前女方算是吃虧了,沒辦法,法律上不予支持。但考慮到女方還款數額較大,可以調節解決,男方不接受調解,就沒辦法了。建議男方主動把女方父母的錢還上,做人要厚道,至於夫妻共同按揭還款,自己看情況吧,法律站在男方這邊的
目前有這樣的案例,到網上查下
另附法律條文: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③ 知識產權的收益;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㈦ 再婚夫妻婚內簽訂房產協議,貸款部分算共同財產嗎
還款部分及房產增值部分都是共同財產。
㈧ 我和老公都是二婚 婚後我們買了房 房子的首付和房貸都是我一個人來承擔 離婚了這個財產如何分配
雖然首付和房貸都是你一個人承擔,但是這是結婚後買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如果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話,你的這個前夫也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