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親和母親在未離婚時,父親利用關系,他自己個人(母親沒去)做擔保,叫姑姑幫做
根據法律規定應該會牽扯到你。當然也有例外情況,除非你主動放棄你父親相關財產的繼承權,那也就等同於你父親的債務也與你無關。這樣做的話,對你的任何經濟上的行為,比如買房之類的,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㈡ 父母付首款姐弟共同還房貸姐姐有居住權嗎
姐姐當然是會有居住權的因為父母的財產自己的姐姐都是擁有繼承權,而且共同還房貸有時自己出了一份的錢了
㈢ 一個姐姐在微信上貸款還不了!會牽扯到父母和自己嗎!姐姐離過婚!但是戶口還在家裡!
你姐姐在微信上貸款還不了,這是純屬她個人行為,也只是你姐姐在徵信上有個人不良記錄了,貸款還不了也只能由你姐姐個人去負責,不會牽扯你到父母及你的,這和戶口不搭界的,因為不是你父母及你去貸款的,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貨款還不起要由家人去還款的
㈣ 我姐和姐夫用爸媽身份證做貸款兩萬元,現在她們要離婚,我想知道通過什麼途徑可以要他們還錢
貸款協議的填寫上誰是主還款人?若父母方為主貸款人和還款人,只能說協商解決,或拿出貸款他用的證明,尋求貸款機構的幫助處理;若貸款人和主還款人為姐姐姐夫方,那還貸責任在他們,不用擔心,若他們不還貸或無法及時還貸,都會對他們以後的信用產生影響,嚴重的話無法再辦理貸款業務。
㈤ 已婚姐姐為弟還房貸負債40萬,娘家人為啥對嫁出去的閨女這么狠心
這件事情是發生在福州,是這個家的姐夫哭訴給記者聽的,我們來看一下事件的經過:
姐姐姐夫每個月的收入是1萬,但是每個月的房貸卻是2萬,更神奇的是,這個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而是姐姐買給弟弟的,僅僅2年的時間,因為這個房子夫妻兩個人已經欠了別人40多萬了。雖然說姐夫也有跟妻子抱怨過壓力太大,但每次話還沒到嘴巴就被妻子一頓罵,罵丈夫娶了老婆就要忘記了丈母娘家裡的恩惠了,還說丈夫不信任自己,那這個婚姻也沒必要繼續下去了。
不過,我覺得事件中的姐姐和姐夫都有過錯。
1.姐姐的錯:雖然姐弟的感情比較深厚,但是你現在已經成家,而且家裡還有2個孩子,夫妻兩個收入1萬卻還2萬的房貸,如果說有積蓄沒問題,可你這是借錢還的,這換成是誰都很難接受吧,畢竟這不是小數目呀,到時候還不上了怎麼辦,天天被人催債對孩子也不好吧。
2.姐夫的錯:因為不滿妻子的行為,在親戚周邊說妻子是伏地魔,惹的家裡的老人對這個妻子非常不滿意。而妻子也感覺到壓力很大,總被親戚勸說也是很煩的,最主要的是自己不是伏地魔,現在只是暫時幫助下弟弟,等弟弟難關過了就沒自己什麼事了。
反正,這種事情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的,有的人說姐姐沒錯,有的人說姐夫沒錯。但不管是誰的對錯,我覺得都應該理性一點,不能因為幫娘家而不要自己的小家吧。
㈥ 住的是親屬房子(男方姐姐),幫還房貸離婚怎麼判
首先由於房子是父母的,所以離婚不會分房子;但由於有貸款,如果對方能證明每月有還貸的證據,那應當屬於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會分房或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