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買房可以用父母的銀行賬戶還貸嗎
不可以的,因為還款的銀行卡必須是貸款人。
方法如下:
以兒子做為貸款人進行貸款 父親出資 產權證和銀行貸款都是兒子的名字 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會有還款卡 到時候父親每個月把月供存到還款卡上就可以了
2. 婚後父母出資還貸,怎樣證明婚後父母還貸部
建議不要讓父母直接拿現金,用轉賬即安全方便,轉賬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
3. 婚後貸款買房父母還貸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法律分析:1、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2、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且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夫妻婚後買的房子,房貸男方用自己工資使用父母的名義還貸款,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沒有說最關鍵的,房屋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產權是誰就是誰的房。如果是你父母,與你夫妻就是借貸關系。前提是沒有預先簽訂協議或合同。
5. 婚後買房,名字夫妻,首付父母出的,貸款父母每月轉賬到我賬戶還的,法律上對方能有分嗎專業的來
這個應該沒有吧,沒有對方沒有權利分吧,因為你買首付你父母出的每月的按揭也是你父母給出的,他怎麼有權利分類沒權利分那個沒權利分房產的干什麼都沒出一分錢都沒出?怎麼會分呢?是吧沒有權利奮斗。
6. 婚後用他父母的賬戶由我們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7. 婚前父母付的首付,房產證寫的是我的名字,婚後實際是父母還款,但是用我的銀行卡賬號還的,屬於夫妻共同
根據最新的婚姻法,如果房產有爭議的時候可以查還款記錄。。按比例確定產權百分比,如果都是你還的就是你的。但你要賣的時候也得你老婆簽名。請採納答案,謝謝。
8.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
9. 房子結婚前對方付的首付,婚後房貸全由對方父母幫助還,還貸部分和我有關嗎
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該房屋屬登記方的個人財產。無論是否簽訂贈與協議,父母幫助還貸目的能夠認定為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償還銀行貸款的行為不屬於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登記方也無需就該部分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將出資方父母婚後償還全部貸款的行為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不僅違背出資方父母的實際意願,還可能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立法本意相沖突。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望採納,謝謝!
10. 婚後父母轉賬幫忙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的一般屬於的。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