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兒子偷拿母親的房產證在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起訴結果會怎麼樣
首先房產證不是兒子,兒子沒有抵押權利
② 女兒偷拿父母房產證向銀行貸款90萬,為何女兒卻說這是為父母好
因為他只站在了自己的角度去考慮問題,並沒有想到父母。
③ 瞞著父母拿父母的房子做抵押貸款可以嗎
這樣做不好,如果還不上,你父母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④ 悄悄拿父母的房產證貸款
法律分析:根據房屋抵押貸款政策規定,若借款人名下無房產,能用他人名下房產作抵押申請貸款,不過需要取得房屋一切人的同意,且需出具同意抵押承諾書,否則抵押無效。所以,只要父母同意將名下房產用作抵押申請貸款,便可辦理。不過,不是一切的房產都能申請抵押貸款,只有有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且房齡在20年以內,能正常上市交易的房子才能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⑤ 兒子偷父親房產證民間貸款.放款有犯罪嗎
要看孩子多大有無行為能力。其次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如果不是孩子的,那麼可以去法院起訴申請撤銷之前的債務關系。至於放寬的有沒有罪,這個還是請假專業律師吧。
⑥ 兒子偷著拿父母的房產證做抵押做犯罪嗎
因為房產證是屬於父母的,所以兒子是不可以用父母的房產證來做抵押的,如果真的做了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並不在犯罪這個范圍之內。
⑦ 一旦被小偷偷取房產證弄去抵押貸款或者借高利貸去抵押房子了你說怎麼辦,尤其是被小偷弄去借高利貸
並不會,如果被強行抵押,法律上是不生效的。首先,咱們要明確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只有房本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被抵押可以去公證處公證,屬於違規抵押。
首先房屋抵押的借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購房合同等;
2、借款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戶口本復印件(夫妻雙方)註:外地人須提交暫住證;
4、收入證明、收入流水(銀行統一格式,須加蓋單位公章);
5、婚姻證明(已婚結婚證、未婚未婚證明、離婚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喪偶的死亡證明及財產公證書);
6、其它的財力證明(行駛證、二套房產證、保險)。
(7)天津偷抵押父母房本貸款擴展閱讀:
房屋抵押流程:
第一步:提交所需證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證件:
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還需下列證件(借款人根據自身情況准備相應證件 ),單身證明 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證明 共1份,結婚證明 結婚證、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 共3份,離婚證明 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離婚後至今未婚的證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評估
根據抵押物所在位置、樓層、面積、朝向等預估其大約價值。我公司將以預估價值作為貸款依據,並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為貸款金額。
第三步:簽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與貸款人必須共同到場,共同簽署抵押借款合同。請您在簽字之前,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不要漏過任何一個細節。以後若有任何糾紛,此合同都會作為法律依據。
第四步:公證
借款人與放貸人必須共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第五步:辦理房屋抵押權證(他項權利證)
由我公司派人協助借款人與放貸人辦理房屋抵押權證。
第六步:借貸、放款
在一切手續都辦理妥當之後,放貸人將把現款打入借款人的戶頭。至此貸款過程即告完成。
⑧ 怎麼偷偷用父母房抵押貸款
不可以偷偷的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款的那樣。是不道德的行為,對不起自己的父母。
⑨ 怎麼偷偷用父母房抵押貸款
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這個問題,結合您的問題來看,房屋抵押貸款是需要房產證的,但是個人不建議您這樣做,希望您謹慎考慮,【回答】
可以拿到房產證,就是不能讓他們知道!要怎麼做【提問】
您好,如果您真需要錢,有正事急用,可以像您的父母說明情況,還是那句話,希望您謹慎考慮,實話實說而已,不要介意,【回答】
我就問問有沒有辦法?【提問】
您好,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我跟您講,您就是生氣我也只能這樣告訴您,見諒!同時也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順利!【回答】
真的,您別生氣,您就是給我差評我也要這樣和您說,如果您這樣做,您的父母一定會非常傷心的,抱歉!【回答】
⑩ 父母房子拿去銀行抵押貸款
因繼承產生的物權變動,需要進行過戶登記才發生所有權的轉移,在抵押期間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相應的抵押權也發生了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二十九條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等而取得物權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一條 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變動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權的效力對抵押物處分權的影響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