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滿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的組合貸款,支持居民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三、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與地方政府的溝通工作,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的監督;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轄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蹤和評估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有效防範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5年3月30日
㈡ 關於個人住房貸款的問題
個人住房貸款的方式即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兩種,其中按揭貸款可細分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及二者的組合貸款。已經進行按揭貸款的借款人還會涉及到加、減按(即在同一貸款合同中增加或減少貸款金額)、轉按揭(即將原貸款銀行變更為其他貸款行或用於已貸款房屋的轉讓)等。
抵押貸款僅用於商業貸款模式下。
在按揭貸款中,沒有公積金或繳存公積金不足連續12個月以上者,只能申請商業貸款;反之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余額小於按揭月還款金額,則可申請組合貸款,即部分貸款享受公積金貸款的低利率,另一部分貸款採用商業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貸款的風險則在於是否能夠保證滿足每月基本生活後還能有足夠的錢來償還每月的貸款本息了。
還款方式現在很多,但主要分為三類:
等額本息,即在貸款周期中,如果利率不發生變化,則每月還款的金額都是相同的,比較容易計算和存款,但貸款的利息總額略高;
等額本金,即先期還款金額高於後期還款金額,先對利息總額較低,但前期還款金額略高且不容易計算,很可能因為少存了幾塊錢而被現在銀行的個人信用系統計入逾期並承擔逾期的違約金或罰息;
組合還款,即在銀行簽訂合同時以五年為周期進行還款,每個周期償還的貸款本金依預期收入不同,還款金額也不同。缺點在於未來難以預計,容易給日後的還款造成困難。
此外還有鎖定利率還款,即在借款合同中約定製定固定利率,不隨人行政策上浮或下調利息,提前還款需交納違約金;
雙周供,即一個月還款兩次,這樣雖然可以少交點利息,可是每月兩次還款也夠忙活的,一旦沒有如期償還還要支付罰息,很不合算。
綜上所述,不知你是否滿意,不詳之處還可以聯系我Ms.劉 51663051
㈢ 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哪些
隨著經濟時代的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開始追求生活上的質量。買房將成為人們的首選,越來越多的人會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自己的家庭添置一套房,讓自己的住宿條件得以提升。但是當金錢不是相當充裕,又想要購房的情況下,很多人會選擇個人住房貸款來進行買房,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指的是借款人發放的錢用於個人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問題。
一、介紹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他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注意事項
1、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2、不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3、未經貸款銀行同意,不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
4、不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配合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不與其它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銀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損毀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時,借款人要按貸款銀行的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
個人住房貸款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償還人的能力不足都會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害。小編今天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問題就到這里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朋友正准備購買房屋,有意向進行個人房屋貸款的朋友,不妨可以看看小編上述為大家介紹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相關知識,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和要求。
㈣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規范
2010年,北京出台了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以下是通知全文。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
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建金[201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1-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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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17住房貸款新政
一、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2、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6、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中國央行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現就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各地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30%。
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二、在此基礎上,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按照「分類指導,因地施策」的原則,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結合當地不同城市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確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機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強住房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強化對房地產貸款資產質量、區域集中度、機構穩健性的監測、分析和評估;督促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房地產形勢變化及地方政府調控要求,及時對轄區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進行自律調整,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行和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村鎮銀行。
㈥ 2017年房貸新政策有哪些
一、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2、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6、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㈦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的問題
執行「認房」考驗貸款人誠信
一位國有銀行個人信貸部負責人昨日向記者表示,「認房又認貸」的規定出台後,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規」可依。不過,由於目前房地產登記信息系統尚未實現全國聯網,銀行在具體執行上仍然有難度。
他指出,《通知》中明確購房人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這樣的方式將依靠貸款人的誠信來進行,一旦貸款人有意欺瞞,銀行在短期內很難查出。
三部委《通知》中提出,「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不過記者了解到,如果客戶申請房貸,只要收入證明符合銀行要求,目前省會各家銀行對納稅證明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並無明確要求。
鄭州市房管局人士昨日表示,目前鄭州市房屋登記系統和外地沒有聯網,只要在鄭州市沒有房產,持本人身份證就可開「首套房證明」。
因此對於在外地已經擁有多套房產,但是名下沒有房貸的購房者,仍然可以「鑽空子」以第一套房貸政策在鄭州購房。
銀行可能增加人力成本
銀行房貸部門人士稱,從《通知》來看,新政既認房又認貸,但以國內現有的房管信息系統聯網情況看,這個政策的操作性較差。
因為一些城市,各區之間的房屋登記信息都無法相互查詢,或者是一套房與二套房登記信息不在同一系統中等,在這樣的信息聯網基礎上,銀行核對借款人名下房產信息,需要很大的工作量,會增加銀行的人力成本。
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工行系統只能查詢個人徵信系統,對於客戶的房產狀況和家庭狀況,系統不能查詢,如果總行出台的細則中要求對客戶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則必須派專人到房管局或公安、民政部門查詢,這必將大量增加人工成本。
銀行業人士表示,面測、面談的環節,可以在銀行與客戶「面簽」貸款合同時進行。但對於「居訪」,恐怕執行起來成本過高,操作性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