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名下有房,再貸款給父母買房算二套房
如果是以父母的名字為貸款主體,屬於首套房,如果是以自己的名字貸款,屬於二套房。
二套房界定標准:
一、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二、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集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二套;
三、全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表系統能查詢到房產,貸款買房——算二套。
四、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五、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算二套。
六、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七、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八、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九、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視為三套房。
㈡ 自己貸款給父母買房子。可以寫父母的名字嗎
你好,
要看是什麼貸款,
公積金貸款是肯定不行的,
商業貸款可以把父母的名字加上去,
但是自己也必須有名字。
對回答感到滿意,
請採納,
謝謝。
㈢ 銀行貸款給父母買房,父母釋產的房子,離婚怎麼判
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的,算借款,從離婚分割財產裡面扣除。登記在男方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分一半
㈣ 姐姐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是她的,我該怎麼辦
你說的是貸款的名字寫的是她的、還是說房產證上寫的是她的、這個是不是區分開的。。
㈤ 請問如何自己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只寫父母的名字
可以寫父母的名字。
銀行貸款買房條件:
(1)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2)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3)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㈥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子女用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買房是否能寫父母的名
可以的。
1、首先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與誰出首付款、誰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沒有關系,關鍵看購房合同是誰簽的字,誰簽字將來房產證辦下來就會體現誰的名字,如果兩個人都簽了(甚至多人),那麼主購房人持有房產證,其他人持有房屋共有權證。
2、因為公積金貸款以家庭為單位(包含夫妻,不含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說夫妻一人申請貸款,一個人是主申請人,另一個人是共同申請人,而且執行誰購房誰貸款的原則。因為你們沒有結婚所以購房合同必須有兩個人簽字(只少他要簽字),才可用他的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