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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公司委託銀行貸款

發布時間:2022-09-13 01:36:37

『壹』 建築設備租賃公司想通過銀行貸款,需要辦理什麼資質嗎

一般都會要求公司有一定從業年限。公司名下凈資產達到多少,能夠提供擔保等等。照你這種經營種類,比較接近的品種是設備抵押貸款

『貳』 汽車租賃公司可不可以從銀行貸款

『叄』 建築材料租賃公司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原則上說是可以的,但銀行對公司流水和借款用途,資產材料要求都比較嚴格審批較慢,額度也不會放太高,具體想了解可以去當地心儀銀行詢問。

『肆』 融資租賃中的直接租賃是什麼 怎樣操作

融資租賃中的直接租賃是什麼 怎樣操作

直接融資租賃是一項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並至少由兩個以上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那麼知道融資租賃怎樣操作?

擴展含義

直接融資租賃(直接融資租賃(direct financing lease)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租賃公司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設備製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這種直接租賃方式,是由租賃當事人直接見面,對三方要求和條件都很具體、很清楚。直接租賃方式沒有時間間隔,出租人沒有設備庫存,資金流動加快,有較高的投資效益。

直接融資租賃業務分析

由出租人使用在資金市場上籌措的資金,向製造廠商支付貨款,購進設備後直接出租給用戶(承租人)。這種租賃的租約一般包括兩個合同:

(1)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一項租賃合同;

(2)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訂貨要求,與廠商簽訂一項買賣合同。

直接融資租賃的條件除必須具備融資租賃的特點外,直接融資租賃還必須滿足以下兩個附加條件:

(1)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最低租憑得款額)確有保證且可合理的預計;

(2)不存在影響出租人成本補償的重大不確定因素。此項不確定因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承諾為租賃資產提供廣泛的服務,或排除租賃資產過時或陳舊的保證等。租賃開始日,這種租賃所涉及的租賃資產賬面價值,等於其公允價值。

經濟發達國家的絕大部分租賃公司普通採用直接融資租賃的做法。在我國,資金力量雄厚的大租賃公司也採用這一方式。

直接融資租賃的手續

直接融資租賃是一項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並至少由兩個以上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構成的自成一類的三邊交易,業務手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未來承租人(用戶)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擬委託組賃的技術、設備向租賃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出租賃委託:

1)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任務書;

2)用戶有工商登記證明文件和有關會計報表; 3)填寫租賃委託書,並按國家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加蓋申請單位、批准單位公章; 4)經租賃機構認可的擔保單位出具的對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給予擔保的不可撤消的保函。

(2)租賃機構審查上述文件,向用戶提供初步租金概算,經租賃機構對項目的效益、企業還款能力和擔保人擔保資格對項目的效益、企業還款能力和擔保人擔保資格等審定、批准、確認和同意後,內部立項,對外正式接受委託。

(3)與用戶最後商定租賃條件,制定租金概算方案,簽訂租賃合同,並由經濟擔保人蓋章確認擔保。

(4)租賃機構會同用戶與供貨商進行技術和商務談判,談妥條件後,由租賃機構作為買方、用戶作為承租人,與賣方共同簽訂供貨合同。

(5)租賃機構履行購貨合同,支付貨款,同時,供貨商交貨,用戶驗收。

(6)通知承租企業租賃合同正式起租承租企業按起租通知規定按期支付租金。

(7)租賃期滿,承租企業可對租賃設備作如下選擇:以名義價購買、續租或租賃設備退回租賃機構。

直接融資租賃的業務程序

1. 選擇租賃設備及其製造廠商

承租企業根據項目的.計劃要求,確定所需引進的租賃設備。然後選擇信譽好、產品質量高的製造廠商,並直接與其談妥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技術要求、數量、價格、交貨日期、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條件等。如果承租人對市場行情缺乏了解,也可由租賃公司代為物色租賃設備和製造廠商。

2. 申請委託租賃

承租人首先要選擇租賃公司。主要是了解租賃公司的融資能力、經營范圍、融資費率等有關情況。選定租賃公司之後,承租人提出委託申請,填寫《租賃申請表》或《租賃委託書》交給租賃公司,詳細載明所需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性能、價格、供貨單位、預定交貨期以及租賃期限、生產安排、預計經濟效益、支付租金的資金來源等事項。租賃公司經審核同意後,在委託書上簽字蓋章,表明正式接受委託。

3. 組織技術談判和商務談判,簽訂購貨合同

在租賃公司參與的情況下,承租人與設備廠商進行技術談判,主要包括設備造型、質量保證、零配件交貨期、技術培訓、安裝調試以及技術服務等方面。同時,租賃公司與設備廠商進行商務談判,主要包括設備的價款、計價幣種、運輸方式、供貨方式等方面。承租珍與設備廠商簽訂技術服務協議,租賃公司與設備廠商簽訂購貨合同。

4. 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主要條包括: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租賃期限、租金及其變動、爭議仲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租賃合同的簽訂表明承租人獲得了設備的使用權,而設備的所有權仍屬於租賃公司。

5. 融資及支付貨款

租賃公司可用自有資金購買設備,但如果其資金短缺,則可以通過金融機構融通資金,或從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直接向供貨廠商支付設備貨款及運雜費等款項;也可由租賃公司先將款項提供給承租單位,用於預付貨款,待設備到貨收到發票後,再根據實際貨款結算,轉為設備租賃。

6. 交貨及售後服務

供貨廠商按照購貨合同規定,將設備運交租賃公司後轉交給承租人,或直接交給承租人。承租人向租賃公司出具“租賃設備驗收清單”,作為承租人已收到租賃設備的書面證明。供貨廠商應派工程技術人員到廠進行安裝調試,由承租企業驗收。

7. 支付租金及清算利息

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出具的設備收據開始計算起租日。由於一些事先無法確定的費用(如銀行費用、運費及運輸保險費等),租賃公司在支付完最後一宗款項後,按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調整原概算成本,並向用戶寄送租賃條件變更書。承租企業應根據租賃條件變更通知書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再根據同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合同以其租賃費等收入償還借款和支付利息。

8. 轉讓或續租

租賃期屆滿後,租賃公司按合同規定或將設備所有權轉讓給承租人,或收取少量租金繼續出租。若轉讓設備所有權,則租賃公司必須向承租人簽發“租賃設備所有權轉讓書”證明該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已歸屬承租人所有。

直接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的會計可採用凈額法和總額法的兩種。按凈額法處理,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應以租賃凈投資借記應收租賃款和預計殘值賬戶,貸記固定資產賬戶。按總額法處理,應以租賃總投資分別借記應收租賃款和預計殘值賬戶,貸記固定資產和未實現利息收入賬戶,以後未實現利息收入應逐步轉為已實現利息收入。可見,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並無損益發生。承租人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其公允價值的低者,在租賃開始日借記租賃資產,貸記應付租賃款和未確認利息費用。未確認的利息費用應在租賃期內分期確認。承租人還應在以後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

一、會計處理基本流程

(一) 1 、提出租賃申請,出租人受理後,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按設備價款、運輸費、安裝調試費、保險費等之和與應付租賃款的現值 (折現率順序依次為 :內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較低者作為資產入帳價值,借記 “ 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科目,按應付未付租息等,借記 “ 未確認融資費用 ” 科目;按融資租賃合同附表中應付租金總額,貸記 “ 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 ” 科目。

2 、如果租賃資產占企業總資產額的比例 ≤30% ,可按應付租金總額確認資產帳面價值,借記 “ 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科目。

(二)在租賃合同簽訂時,承租人一般應向出租人支付租賃標的物 20—30% 作為租賃保證金,借記 “ 其他應收款 ” 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 科目。保證金用於支付最後一期或幾期租金, 借記 “ 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 ” 科目,貸記 “ 其他應收款 ” 科目。

(三)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記 “ 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 ” 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 科目。將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 “ 財務費用 ” 科目,貸記 “ 未確認融資費用 ” 科目。

(四)承租人計提折舊,分兩種情況:

1 、合同約定期末將租賃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2 、合同簽訂時不能合理確定期末將租賃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承租人按租期與正常使用年限較短計提折舊(對新的設備租期一般短於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計提折舊 , 借記 “ 製造費用 ” 、 “ 管理費用 ” 等科目,貸記 “ 累計折舊 ” 科目。

(五)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取得租賃標的物所有權,分兩種情況:

1 、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舊,資產帳面凈值與資產實際價值應大體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調帳,以名義貨價取得所有權,借記 “ 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 ” 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 科目,將名義貨價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 “ 財務費用 ” 科目,貸記 “ 未確認融資費用 ” 科目;同時將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轉為 “ 自有固定資產 ” 明細科目。

( 2 )以清產核資的評估值入帳,借記 “ 固定資產 ” 科目,貸記 “資本公積” 科目。

二、實例

例 1 :承租人擬向出租人租賃一艘新船,設定船的購置成本為 8000 萬,船的正常折舊年限為 20 年,租期為 3 年,租賃年利率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萬,期滿所有權轉移,手續費100 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8000 萬

未確認融資費用 1120.01 萬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9120.01 萬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3226.67 萬貸:銀行存款 3226.67 萬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3040 萬貸:銀行存款 3040 萬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853.34 萬貸:銀行存款 2853.34 萬借:財務費用 373.337 萬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373.337 萬

4 、按正常使用年限計提折舊( 20 年) , 每年 400 萬計入當年成本、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 400 萬貸:累計折舊 400 萬

5 、租賃期滿,資產帳面凈值與資產實際價值應大體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調帳,以名義貨價取得所有權,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 0.01 萬

貸:銀行存款 0.01 萬

6 、同時將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轉為 “ 自有固定資產 ” 明細科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 設備 8000 萬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8000 萬

分析意見:在租賃合同簽訂時明確所有權轉移、在折舊按正常使用年限計提的條件下:

3 、當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固定資產帳面價值為 8000 萬、已提折舊為 1200 萬、帳面凈值為 6800 萬(在資產負債表資產方)。

例 2 :承租人擬向出租人租賃一艘新船,設定船的購置成本為 8000 萬,船的正常折舊年限為 20 年,租期為 3 年,租賃年利率為 7% ,本金每年回收 2666.67 萬, ( 合同簽訂日不確期滿所有權轉移 , 折舊按租期計提 ,在所有權補充協議中明確期滿以 100 元轉移產權 ) .

1 、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按資產購置成本與應付租賃款的現值(折現率一般為合同利率)較低入帳, PV= ( 2666.67+560 ) / ( 1+7% ) + ( 2666.67+373.33 ) / ( 1+7% ) + ( 2666.66+186.67 ) / ( 1+7% ) =8000 萬,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8000 萬未確認融資費用 1120.01 萬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9120.01 萬

2 、 A 、第一年支付租賃本息時,收到出租人開具的等額租賃發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3226.67 萬貸:銀行存款 3226.67 萬

B 、 第二年支付租賃本息時,收到出租人開具的等額租賃發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3040 萬貸:銀行存款 3040 萬

C 、 第三年支付租賃本息時,收到出租人開具的等額租賃發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853.34 萬貸:銀行存款 2853.34 萬

3 、 在租期內 , 未確認融資費用(含名義貨價)採用直線法分攤 , 確認為當年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373.337 萬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373.337 萬

4 、按租期計提折舊( 3 年) , 每年 2666.67 萬計入當年成本、費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營業費用、管理費用 2666.67 萬貸:累計折舊 2666.67 萬

5 、租賃期滿,資產帳面凈值為 0, ,以 100 元取得所有權,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0.01 萬貸:銀行存款 0.01 萬

6 、承租人按租期折舊,資產帳面凈值(為0 )與資產實際價值相差懸殊,承租人以清產核資的名義可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以評估值入帳,設定評估值為 6000 萬,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設備 6000 萬貸:資本公積 6000 萬同時作如下抵消分錄;借:累計折舊 8000 萬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8000 萬分析意見:在租賃合同簽訂時不明確所有權轉移、在折舊按租期計提的條件下:

1 、租賃合同簽訂時,承租人資產負債中資產方增加 9120.01 萬(固定資產增 8000 萬、未確認融資費用增加 1120.01 萬);負債方增加 2504.01 萬(長期應付款 —— 應付融資租賃款增加 9120.01 萬)。

2 、承租人在 3 年租期內進入財務費用 1120.01 萬,通過折舊進入製造費用、進而入成本8000 萬。

3 、期滿時,承租人經評估後固定資產帳面價值增加為 6000 萬(在資產負債表資產方),資本公積增加 6000 萬(在資產負債表負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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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融資租賃需要向銀行貸款嗎

不需要,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是有區別的,並不是同一種行為。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融資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與第三方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收費不同
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主要是多收取了服務費與名義貨價。服務費是租賃金額乘以服務費率,名義貨價是租賃金額乘以名義貨價率。服務費,是在項目實施初期一次性收取的,根據年限收取1~3.5%,其實按平均每年計算,也只是每年只收約1%而已。
而名義貨價則是在項目結束時只收取一次,一般只佔租賃金額的0.5~1%。而且如果客戶能夠按時償還租金,租賃公司還可以將名義貨價改為一元。
3、額度和期限不同
銀行貸款額度因受國家宏觀調控和央行信貸政策的影響,額度有限。融資租賃的額度主要依據借款人的資質和相應的固定資產價值來決定,額度范圍交銀行貸款大。銀行貸款期限主要是一年期以下的,融資租賃的期限相比則更長。
4、程序和門檻不同
銀行貸款主要是採取整筆貸出、整筆歸還,還貸時會面對比較大的資金壓力。融資租賃則可以根據借款方的資金情況和銷售的季節性變動來做合理安排。銀行貸款在程序上審批環節多,審批時間也很長,手續更是繁瑣。而融資租賃的信用審查相對來說更為簡便,因為是融資和融物一體,可以大大節約辦理的時間。

『陸』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

引導語:有關融資租賃的知識,大家知多少呢?下文是有關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授信的品種

1、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直接授信;銀行對於綜合實力較強、以其綜合經營收入償還貸款有保障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貸款業務,以及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的同業拆借等業務;

2、融資租賃押貸,銀行向租賃告訴發放貸款,條件是融資租賃公司以一筆或若干筆應收租金債權等權利質押給銀行;

3、融資租賃保理,租賃公司開展租賃業務形成應收租金後,由銀行支付對價受讓租賃公司應收租金債權的業務,銀行保留對租賃公司的追索權。

4、租賃資產證券化,銀行為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債權,設計與對公或對私信託理財業務對接的准資產證券化業務,並提供結構設計、承銷發行等金融服務。

授信對象的選擇

商業銀行擬授信的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1、經銀監會或商務部批准設立,具有融資租賃的經營資格;

2、符合國家關於融資租賃法律規章的相關規定;

3、現階段以優先支持政府背景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為主,審慎介入外商、民營資本投資企業;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熟悉融資租賃業務且經營作風穩健;

5、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防範等制度;

6、近三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7、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可能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訴訟。

授信對象的控制指標

融資租賃公司除須滿足銀行產品准入的底線要求外,還應設置一些具有行業特色的指標:

1、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資產減去非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這是國家監控融資租賃類公司的核心指標。根據銀行相關管理要求及行業慣例,融資租賃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5%以內為宜;

2、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3、集團客戶關聯度。租賃公司對承租人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5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4、租金回收逾期率,類似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良率,重點考核承租人租金給付情況。該項指標應小於2%,計算公式可設置為:租金回收逾期率=逾期租金所對應項目尚未歸還的余額/融資租賃公司對外融資的全部余額。

對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的審查

在融資租賃業務的五種方式中,直接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是以「融物」為主的業務方式。而售後回租則是承租人以自己的設備向租賃公司抵押貸款的「融資方式」,類似商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銀行在辦理融資租賃業務時對這兩類業務的承租人,應重點審查以下方面:

1、承租人所在行業應符合建設銀行年度信貸政策與結構調整的准入要求;

2、承租人的融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及建設銀行信貸投向的規定;

3、如融資租賃項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應對項目評估報告進行審核,重點關注未來現金流預測狀況;

4、承租人無不良商業信用記錄,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生產經營情況良好,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5、審查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物轉讓協議》和《融資租賃合同》,了解租賃雙方的責任義務及違約事項的處理方式;

6、回租租賃必須有明確的租賃物,且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防止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7、承租人非銀行退出客戶,三年內無在銀行申請貸款被拒的記錄。

租賃項目真實性審查

1、審查融資租賃合同及租賃物購買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調查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是否真實;

2、融資租賃公司向關聯企業采購租賃物時,租賃物的購入價不得高於市場的平均銷售價格;

3、租賃公司應提供有效的物權憑證來審查租賃公司是否真實擁有租賃物,並需查明租賃物是否被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4、審核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性質、型號、用途和金額等是否明確,必要時可要求租賃公司或承租人提供原始購買合同、原始購買發票、財產轉移證明等資料進行核實。

授信要素的安排

1、貸款金額及期限的匹配

如融資租賃合同期限一年以內(含)的項目,對直租項目銀行貸款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80%、回租項目合同總金額的70%,貸款期限不超過12個月等。

2、信貸資金封閉的方式

(1)融資租賃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直接付款至生產廠家,確保信貸資金最終用途的落實。

(2)根據融資租賃業務流程,出租人應在銀行開設租金回款專用賬戶,一份租賃合同對應一個賬號,一個賬號對應一筆流動資金貸款。

(3)回租方式下,如承租人對出租人的債權採用抵押方式予以保障的,銀行應在雙方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後再行放款。

3、擔保條件的選擇

(1)在融資租賃客戶的授信方案中除了常規性的抵押、第三方保證方式外,必要時可追加承租人提供另外的第三方保證或採取租賃設備的抵押方式,甚至對於處於弱勢市場地位的機器設備生產企業,可要求其簽訂回購協議。

(2)融資租賃類公司還可將租賃合同項下的租金收益權質押給銀行作為對授信債權風險緩釋方式的補充。

(3)融資租賃授信業務支用前應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中進行登記,防止不誠信的承租人利用動產登記制度的缺失,惡意將屬於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轉讓或抵押給第三人,保障出租人的所有權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融資租賃公司債權轉讓需要繳稅嗎?

一、所得稅

1、轉讓所得應否納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三)轉讓財產收入;…」。對於 「轉讓財產收入」的具體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 「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因此,轉讓債權的公司如有超出債權的轉讓所得,應一律並入其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2、轉讓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盡管根據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13號)第二條的相關規定,企業債權轉讓損失屬於財產損失,一般應允許其作稅前扣除。但存在限制條件,企業除因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債權損失可以作為壞賬作稅前扣除外,因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所發生的債權損失,一般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故若轉讓方的債權系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應收賬款,則其轉讓損失可稅前扣除;相反,若系借款、擔保債權等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應收款項,則其轉讓損失一般不允許稅前扣除。

二、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營業稅僅對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處置不動產征稅,而 「債權」的轉讓並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故無須繳納營業稅。

同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之規定,發票系因經營業務而開具,轉讓方轉讓債權的行為不屬於「對外發生經營業務」,不需開具發票。

三、印花稅

印花稅採用列舉的方式確定征稅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並未將債權轉讓合同作為應稅憑證。故,律師認為,除非債權轉讓涉及不動產、股權等財產的轉移,否則應不徵收印花稅。

物流銀行突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

1.中小企業融資特點及現狀

各個國家無論其金融市場與金融體系發展如何,這一難題都會成為政府和學術界關注的焦點。在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特點是首先我國中小企業成份多種多樣,有鄉鎮企業、科技企業、國有工商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其次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單一,自籌資金在資本結構中所佔比得較大,銀行存款所佔比重明顯偏小,有價證券微乎其微。再次融資市場方面,金融市場體系發育不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票據市場都還存在很多空白,同時相關的法制還不健全,道德風險普遍存在。中小企業融資實踐中最突出的問題則表現為企業「想貸貸不著」、銀行「想貸不敢貸」。

2.物流銀行業務應運而出

中小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在一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但經濟成份的復雜性總會使得作為個體存在一些自身的內在「缺陷」,比如信息不透明,發展不確定,交易不經濟等。而這些所謂的「缺陷」正是中小企業與生俱來的特點,如果沒有這些「缺陷」,也就沒有中小企業相對於大企業的經營優勢和特點。因此,問題的關鍵不是中小企業自身要改變什麼,而是我們的金融環境,包括制度、機制和產品,要努力去適應中小企業的這些特點。

以動產質押為主體的物流銀行業務則是能很好地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從廣義的角度講,物流企業資金運營及銀行為其提供的金融服務都可稱為物流銀行;而從狹義的角度,「物流銀行」則是專指物流質押銀行貸款業務,它是指企業以市場暢銷、價格波動幅度小、處於正常貿易流轉狀態而且符合要求的產品抵押作為銀行授信條件,運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將銀行的資金流與企業的物流進行信息整合,由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融資、結算服務等一體化的銀行綜合業務服務。近幾年,物流銀行在我國異軍突起,被「2004中國物流創新大會」列為「十大物流創新模式」之首。物流銀行的引入,不僅有效地解決了中小型企業的資金問題,銀行也可通過物流公司的信息平台把資金流、信息流和貨流統一起來,達到一個銀行、生產方、經銷商、物流企業的四方共贏局面。

中小企業實踐物流銀行融資中的問題

物流銀行業務中的第三方物流企業並不是指所有的物流企業,中小企業所選擇的物流公司必須擁有雄厚的實力、規范化的管理、先進的信息系統,銀行才會與其合作開展物流銀行服務。而中小物流企業的數量和在行業內承擔的業務量已分別佔到總量的80%和三分之二以上。可以說,中小企業已成為物流行業發展的中堅力量。但是在實踐中,與銀行進行合作的物流企業往往是中外運、中儲、中遠等大型物流企業。雖然中小企業數量及發展潛力巨大,但總體利潤率不高,大部分中小物流企業都反映企業貸款特別困難,其中遭遇拒貸率高達80%以上。與此同時,銀行放貸更傾向於國有大型物流企業,如中儲、中遠等,他們從銀行取得貸款就不會有任何的障礙。這也是實踐中銀行對中小物流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放貸的條件要比對國有大型企業苛刻得多的原因。

目前短期內銀行還是不會輕易進入專門為中小物流企業提供的信貸業務,也不會形成穩定的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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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有誰用過平安租賃貸款買車怎麼樣

平安租賃國際融資貸款公司,這個跟平安銀行沒有關系的,抵押手續麻煩,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非常麻煩,結清貸款日起,起碼要兩個月時間才能拿到綠本,處理完畢

『捌』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優勢、業務特點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優勢、業務特點

引導語: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下文是相關的主要方式、優勢與業務特點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

1、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最普遍最簡單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即租賃公司通過籌/集資金,直接購入承租企業選定的租賃物品,並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租賃形式。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購買合同)構成,具有不可解約性。因為設備是承租人特殊定購的,是特定設備,如果承租人解約,出租人很難再將此設備租給他人,出租人為此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這種租賃方式關系簡單、手續較為簡便。

2、轉融資租賃:由出租人從另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租進設備,然後轉租給承租人使用。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發揮類似融資租賃經紀人的作用而獲利,並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降低融資成本。轉融資租賃多發生在跨國融資租賃業務中。

3、售後租回融資租賃:一般簡稱回租,由設備使用方首先將自己的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賃公司將設備出租給原設備使用方(承租人)使用。廠

商通過回租可以滿足其改善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盤活存量資產的需要,並可與融資租賃公司共同分享政府的投資減稅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以較低的租金即可

取得繼續使用設備的權利。財產(設備)所有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影響自己對財產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

4、杠桿融資租賃:國外杠桿融資租賃的運作方式十分復雜,涉及的當事人較多,一般包括承租人、生產廠商、物主出租人、物主受託人、債權人、經紀人等。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只承擔設備成本的一小部分,一般為20-40%,

並以此為“杠桿”,大部分由銀行或銀團等金融機構提供。出租人要把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受益權、租賃物的保險受益權及融資租賃合同的收益權

轉讓或抵押給貸款人,貸款人對出租人無追索權。該融資租賃對象大都是一些購置成本非梵谷的大型設備,如飛機、輪船、衛星等。

5、委託融資租賃: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6、項目融資租賃:承租人是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

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來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可採用這種方法。

7、銷售式租賃:生產商或流通部門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採用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這些租賃公司依託母公司能為客戶提供維修、保養等多方面的服務。出賣人和出租人實際是一家,但屬於兩個獨立法人。在這種銷售式租賃中,租賃公司作為一個融資、貿易和信用的`中介機構,自主承擔租金回收的風險。通過綜合的或專門的租賃公司採取融資租賃方式,配合製造商促銷產品,可減少製造商應收帳款和三角債的發生,有利於分散銀行風險,有利於促進商品流通。

8、抽成融資租賃:又稱收益百分比融資租賃。對回籠期較長但現金流穩定且具有一定壟斷性的項目,可嘗試採用收益權擔保、收費分成的融資租賃方式。這種融資租賃的租金不是固定的,而是由承租人的盈利狀況決定,通常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先支付一定的租金,租金余額按承租人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抽成。具體的比例可以靈活多變,由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據實際生產狀況確定。

9、風險融資租賃: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以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收益作為投資回報的租賃交易。在這種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報,一般為全部投資的50%;其次是設備的殘值回報,一般不會超過25%左右,這兩項收益相對比較安全可靠。其餘部分按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內以設定的價格購買承租人的普通股權。這種業務形式為高科技、高風險產業開辟了一種吸引投資的新渠道。出租人將設備融資租賃給承租人,同時獲得與設備成本相對應的股東權益,實際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資租賃形式。同時,出租人作為股東可以參與承租人的經營決策,增加了對承租人的影響。實際操作中,一般由融資租賃公司以設備價款的60%買下設備,與承租方共同組建營運治理中心,參與各項重大決策,在收回本金後仍保留項目的20-30%收益權。風險融資租賃實際上是風險投資在融資租賃業務上的創新表現,與抽成融資租賃(收益百分比融資租賃)有相同之處,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差別在於風險融資租賃中存在的一種質的轉換:債權轉股權,與此相對應借貸資本轉為權益資本。

10、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由注資、還租、回報3個階段構成。其中注資階段資金注入的方法與常規融資租賃資金注入方法無異;還租階段是將項目現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分配,例如70%分配給出租人,用於還租,30%由承租人留用。回報階段是指在租賃成本全部沖減完以後,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資金回報,回報率按現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報階段結束,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整個項目融資租賃結束。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和我們熟知的BOT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11、捆綁式融資租賃:又稱三三融資租賃。三三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證金)不低於租賃標的價款的30%,廠商在交付設備時所得貨款不是全額,大體上是30%左右,餘款在不長於租期一半的時間內分批支付,而租賃公司的融資強度差不多30%即可。這樣,廠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擔一定風險,命運和利益“捆綁”在一起,以改變以往那種所有風險由出租人一方獨擔的局面。

融資租賃的優勢

1、對企業的好處

(1)拓寬融資渠道、操作快捷

融資租賃通過“融物”方式實現“融資”目的。對於企業而言則提供了一條新的融資途徑,拓寬了企業融資渠道。銀行貸款的特點是門檻較高、審查嚴格、程序較長、手續較繁、額度有限,特別對於一些新設立企業、中小企業由於信用狀況較差,很難獲得銀行貸款資金支持。而融資信用審核手續簡便、操作快捷,資金能很快到位。

(2)資金使用靈活

較之於其他融資方式,採用租賃融資對提供給企業的資金監管較為寬松,有利於企業進行靈活的資金安排(主要體現在售後回租交易中,由於是通過出售資產取得的資金,企業可以自由使用該資金)。

(3)不佔用企業授信額度

企業通過商務部融資租賃試點租賃企業獲得的資金不會計入人行徵信系統,不佔用企業在銀行授信額度,有利於企業通過租賃公司融資平台與銀行開展全方位、深層次的創新合作。

(4)提高企業經營靈活性

經營性租賃具有租賃方式靈活,可隨時退租的特點,企業選擇這種方式引進固定資產,可以在市場條件好的時候迅速擴大生產規模,在市場萎縮時靈活退出,有利於提高企業經營的靈活性。

(5)改善財務報表

與銀行貸款或外國政府貸款方式不同,融資租賃屬於表外融資,融資租賃的租金不體現在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融資租賃的租金在財務管理中可以稅前列支。承租人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一般可獲得3~5年的中長期融資,相比採用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或短期商業信用而言,既能改善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短期償債能力指標,也可以相對降低承租人資產負債率(保留或提高承租人的融資能力)、提高資產收益率指標等。

(6)迴避政策性、市場性限制

很多單位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存在不同方面的政策限制,有些來自監管部門,有些來自總部內部管理制度的控制,有些來自市場信息披露等運作的障礙。如各類銀行、信用社、國家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上市公司、集團分公司等採用融資租賃業務,可以有效的迴避這些限制。

(7)加速折舊,具有節稅功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規定,“企業技術改造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機器設各,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

折舊年限不短於三年”,間接地起到了加速折舊的作用。企業可以按照最有利的原則,盡快折舊,把折舊費用打入成本。與稅後還貸相比,顯然對企業有利。

(8)到期還本負擔較輕

銀行貸款一般是採用整筆貸出,整筆歸還。而租賃公司卻可以根據每個企業的資金實力、銷售季節性等具體情況,為企業定做靈活的還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遞增和遞減支付等,使承租人能夠根據自己的企業狀況定製付款額。

2、對銀行的好處

(1)風險防火牆

一般而言,租賃公司是租賃物件的法定所有權人,這樣就形成了一定的風險隔離,若出現承租人破產的情況出租人可直接收回和處置租賃物。同時,在租賃結構設計上,租賃公司也會採用相應的外部增信手段對租賃項目進行增信,以控制風險。

(2)為優質客戶提供更大規模的資金支持

銀行由於受到單一客戶集中度的限制,對其優質客戶的授信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通過租賃公司作為貸款主體,能夠給優質客戶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3)增加銀行中間業務

通過發行理財產品融資、應收賬款保理、利率掉期等形式可增加銀行中間業務收入。

3、對政府(平台公司)的好處

(1)拓寬融資渠道

可通過租賃開辟新的融資渠道,且租賃資金使用靈活,可以充當資本金使用,這樣對於政府籌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本金(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必需有一定比例的資本金才能夠獲得銀行貸款支持)有突出的貢獻。

(2)盤活固定資產,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通過售後回租模式,盤活政府已投入固定資產(管網、大樓等),釋放政府前期投入資金,能夠使政府有更多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再投資。同時通過租賃的財務杠桿作用,帶來投資乘數效應。

(3)改善財務報表

(4)迴避政策性、市場性限制

(5)加速折舊,具有節稅功能

(6)到期還本負擔較輕

融資租賃業務特點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二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一種買賣交易,買者不僅獲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權,而且獲得了物品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租賃行為,盡管承租人實際上承擔了由租賃物引起的成本與風險,但從法律上講,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屬出租人所有,租賃物作為長期應收款;承租方計入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3)上面兩條導致兩者在稅務待遇上也有區別。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可將攤提的折舊從應計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則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則是買方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買者還能將所花費的利息成本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此外,購買某些固定資產在某些西方國家還能享受投資免稅優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於交易物品的經濟壽命期限,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則往往和租賃物品的經濟壽命相當。因此,同樣的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所獲得的信貸期限要長。

(5)分期付款不是全額信貸,買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貸款的—部分;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全額信貸,它對租賃物價款的全部甚至運輸、保險、安裝等附加費用都提供資金融通。雖然融資租賃通常也要在租賃開始時支付一定的保證金,但這筆費用一般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額要少得多(例如在進出口貿易中買方至少需現款支付15%的貸款)。因此,同樣一件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的信貸總額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夠提供的要大。

(6)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時間上也有差別。後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還有一寬限期,融資租賃一般沒有寬限期,租賃開始後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通常留有殘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對租賃物任意處理,需辦理交換手續或購買等手續。而分期付款交易的買者在規定的分期付款後即擁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處理之。

(8)融資租賃的對象一般是壽命較長、價值較高的物品,如機械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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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什麼是融資租賃貸款

  1. 融資租賃貸款是:

    指由於有的行業融資租賃公司不可以涉足,因此在交易結構中加上銀行一環,融資租賃公司將錢打給銀行,銀行再以貸款形式向客戶一次或多次放款,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還租金。

  2. 融資租賃:

    (1)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

    (2)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拾』 融資租賃公司能在銀行貸款嗎

融資租賃除依靠資本金運作意外,基本上以銀行貸款為主要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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