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怎麼做會計分錄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會計分錄:如果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一、 貸款利息
1、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2、 貸款陷阱
貸款付利息,天經地義,但是在辦理貸款前就要先付利息,這又從何而據呢?在網路上四處可見很多「僅憑身份證辦理貸款,當天放款、無抵押,無擔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貸款小廣告。就是這些吸引人的小廣告,讓那些急需資金的人不經意間就「中了套」。
貸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貸款騙子的慣用伎倆。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要求提前支付費用的。特別要提防異地貸款和所謂的支付貸款利息後放款等方式,這都可能是不正規的貸款。辦理貸款,申貸人關鍵要有自我風險防範意識,有時候多考慮一下,冷靜一點,會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3、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通則》規定:
①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②貸款利息的計收: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③貸款的貼息: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④貸款停息、減息和免息: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按照職責許可權范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和免息。
『貳』 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正常經營期間,貸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計提時分錄為:
借: 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叄』 以個人名義貸款給公司用,銀行直接付給供應商,還貸款的利息怎麼做賬
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法人或股東等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然後把這筆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雖然資金是為企業經營活動使用的,但並不是企業向銀行借款,且銀行貸款利息是向該借款個人收取,貸款本息由企業支付給個人,再由個人歸還銀行,實質上是個人向銀行借款再轉借給企業。
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該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對於利息,應視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一般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的。利息入賬須提供發票,發票可由出借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個人取得利息應該對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肆』 公司借法人款會計分錄是什麼
公司借法人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名字
一般的分錄都是這樣,等款項還完再沖賬即可。
『伍』 企業向銀行貸款的會計分錄
收到貸款時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每月還款和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貸款
貸:銀行存款
你的這個分錄很正確。在強調一點,就是利息按月支付,不用走應付利息
可以做成這樣: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按季或年支付利息,則走計提,記入應付利息科目
『陸』 公司的法人向公司借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1、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4、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了對於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情形的,屬於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柒』 法人借款給公司利息怎麼處理
1、向企業法人借款,屬公司內部往來賬,可計入其他應付款(公司有與企業法人的往來賬的,可不必另設其他科目,可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借給公司的錢,做為公司的用途,與設押金科目無關系.
(1)借款時,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或其他應收款)-企業法人姓名
(2)支付利息時,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利息
(3)還款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本金
其他應付款-利息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現金、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1、首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屬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則可以向公司借款;其次,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則需要判斷向公司借款的行為是否構成抽逃出資,如法定代表人為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為處理,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則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償還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償還,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定代表人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
2、在法定代表人向公司借款時,應當履行相關程序,簽訂書面的借款協議,約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不宜超過一年,以免被認定為抽逃出資的行為。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貸款違約責任】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捌』 收到法人借款會計分錄怎麼做
收到法人的借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
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我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入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8)法人跟銀行貸款借款給公司利息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企業因流動資金不能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辦理該項借款時,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向銀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計劃,經銀行核定後,在借款計劃指人根據借款借據辦理借款。
在採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辦理銷售貨款結算的情況下,企業為解決商品發出後至收到托收貨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資金而借入的款項。企業在發貨後的規定期間(一般為3天,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7天)內向銀行托收的,可申請托收承付結算借款。
借款金額通常按托收金額和商定的折扣率進行計算,大致相當於發出商品銷售成本加代墊運雜費。企業的貨款收回後,銀行將自行扣回其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