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二次抵押房產是否合法
同一房屋二次抵押滿足以下條件是合法的: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一般銀行貸款會折扣;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銀行做追加抵押比較好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㈡ 房屋民間二次抵押合法嗎
合法。
房產二次抵押的抵押權的規定: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擔保的債權不得大於房屋的實際價值。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二次抵押注意事項
盡管《城市房地產低壓管理辦法》里規定二次抵押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同意,但對第二個抵押權人要盡到告知義務。但在實際的抵押過程中,如果第一次的抵押合同約定需要經過第一抵押權人同意的,則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去遵守。
同時,必須對第二抵押權人告知已經進行的抵押貸款,否則,抵押權人根據有關規定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貸款行為,這也是房產二次抵押貸款需要注意的問題中較為關鍵的一點。
㈢ 房產二押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㈣ 房產二押合法嗎
合法,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
㈤ 按揭的房子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法律中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相關規定,對於那些按揭所購買的房子,只要房子有餘值那麼就可以進行二次抵押貸款的。
㈥ 房子二押給個人合法嗎
法律分析:法律規定個人之間是可以房產抵押,房產抵押權人可以是自然人,因為房產抵押是指產權所有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的,同時要滿足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㈦ 房產二押合法嗎
合法,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1、已辦理房產證。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