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上貸款合法嗎
利息低於36%不算犯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1)網上進行小額貸款屬於什麼行為擴展閱讀
網路借貸模式
b2c模式
b2c的b一般指銀行,有些網站也提供貸款公司的產品。一般的網路b2c貸款都依託網路貸款平台完成貸前工作,根據規則不同,有些還需要申請人去銀行線下辦理。b2c模式當前受地域限制,因為其業務主體都是有地域限制的機構,覆蓋面還有待拓展。
c2c(p2p)模式
P2P是Peer to Peer的簡寫,是個人對個人的意思,。此種模式可以由申請人自主決定利率、期限等條件,根據自己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制定,而借出資金乙方則可以像網購一樣自由選擇自己想借出資金的對象。
風險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網路平台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準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3、如果貸款經由網路平台代為發放,那麼在網路平台疏於自律,或內部控製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網上貸款
⑵ 網上哪種借款是正規的
網貸有很多真實可靠的平台,比如有錢花、微貸、貸款、金條等。歸互聯網巨頭所有。
擴展信息:
點對點網貸是指個人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的直接借貸。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貸款公司作為點對點借貸中的新型借貸平台,通常在網上運營,因此可以用更低的管理費運營,提供的服務也比傳統金融機構更便宜。
互聯網的本質仍然屬於金融,並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突發性等特徵。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
同時,互聯網金融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一種新的商業形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鼓勵創新,加強監管,相互支持,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要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種業態的業務邊界和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包括點對點借貸個人點對點借貸(即P2P點對點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人點對點借貸是指個人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進行的直接借貸。個人點對點借貸平台上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管轄。互聯網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公司通過其控股的小額貸款公司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符合小額貸款公司現有監管要求,發揮網路借貸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個人對個人貸款業務由銀監會監管。
網路貸款的性質
網貸屬於債券投資,收益明確,資金出借人獲得利息收入;然而,公眾往往將其與股權眾籌混淆。股權眾籌屬於股權投資,收益靈活。投資者可以通過投資公司獲得未來收益,如北京眾籌、36Kr等,都屬於股權眾籌平台。無論是債券投資還是股權投資,都有一定的風險。投資者要充分認識到風險,對承擔風險有足夠的認識和思想准備,並在此前提下做出自己的判斷,承擔項目的風險。
⑶ 網貸是什麼
P2P網貸即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
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網貸屬於債券投資,收益明確,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而大眾常把它與股權眾籌混淆,股權眾籌屬於權益投資,收益具有靈活性,投資人通過出資入股公司,獲取未來收益,如京北眾 籌、36氪等都屬於股權眾籌平台。無論是債券投資還是權益投資,都存在一定風險,投資者應充分認識風險,有充分的風險自擔的意識和思想准備,在此前提下自行判斷並承擔項目的風險。
1.優點
年復合收益高:普通銀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財產品、信託投資等,也一般在10%以下,與網貸產品動輒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沒法相比的。
操作簡單:網貸的一切認證、記賬、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過網路完成,借貸雙方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借貸目的,而且一般額度都不高,無抵押。對借貸雙方都是很便利的。
開拓思維:網貸促進了實業和金融的互動,也改變了貸款公司的觀察視野、思維脈絡、信貸文化和發展戰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貸局面。
2.缺點
無抵押,高利率,風險高:與傳統貸款方式相比,網貸完全是無抵押貸款。並且,央行一再明確:年復合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增加了網貸的高風險性(一般是銀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風險;網貸平台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貸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於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貸款平台創建者有些目的也並不單純,攜款逃的案例屢有發生。
缺乏有效監管手段:由於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指導網貸。對於網貸,監管層主要是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但隨著網貸的盛行,相信有關措施會及時得到制定和實施。
⑷ 網貸上面平台是屬於高利貸嗎,屬於違法嗎
網貸平台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所以不屬於高利貸。
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
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4)網上進行小額貸款屬於什麼行為擴展閱讀:
網貸不同於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凈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託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冊資本,其注冊資本少則幾個億,多則十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且注冊資本不是用來經營的,而是一種擔保、是一種「門檻」。
但由於網貸公司門檻低,政府尚沒有出台指導性意見,平台軟體幾千到幾萬都可以買到,很多在民間借貸欠款很多的人,買了個平台虛擬借款人、虛擬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資人投資。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為30%,個別平台達到了50%到70%。
網貸屬於新興產業,是金融行業的創新模式,其發展歷程不過幾年,市場並沒有達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資人及借款人都沒有正確對待這種金融產品,只是沖著高收益而去,而資金需求者則奔著套現而去。
作為網貸公司本身,由於開設的初衷只是為了牟利,其組織架構中缺乏專業的信貸風險管理人員,不具備貸款風險管理的知識、資質,因此很難把握和處理好平台運營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產生大量的壞賬,最終只能倒閉。
⑸ 網上小額貸款高利貸違法不違法
法律分析:高利貸本身屬於民法問題,只要不涉及高利轉貸罪,就不會升為刑事責任,在法院上是會受到保護的,但是利率超過36%的利息不受到保護。
如果高利貸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就會涉及到高利轉貸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⑹ 網貸是什麼
網貸是什麼?其實把網貸顧名思義在網上貸款,比如說你在一個應用上跟他借錢,那麼這就是網貸了。而且像有很多人使用的花唄,那麼這些都統統稱之為網貸。網貸即時就是在網上貸款,網貸其實就是借錢,在網上跟別人借錢,俗稱為網貸,但是呢有的網貸是安全的。也是正規的渠道,有的網貸是不正規的渠道,就像戒備花被這些都是屬於正規的渠道,而且利息也是比較低的,那麼你在網上跟別人借錢也叫做網貸,那麼這種網貸就是比較危險的,網貸也是不正規的網貸。
總的來說,所以說話像盲目的消費是導致自己欠下巨額網貸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所以說我們真的不要去盲目的消費,對於我們未來是有影響的,導致自己欠下巨額的債務,承受不了就直接的自殺了,導致自己的父母要替自己還債。
⑺ 網貸指的是哪些貸款
網貸平台可以分為以下4類:
1、有大型互聯網公司背景的平台:微粒貸、螞蟻借唄、網路有錢花、小米錢包等。
2、有商業銀行背景的平台:民生易貸、平安普惠、招聯好期貸等。
3、其他上市的貸款平台:陸金服、拍拍貸、宜人貸等。
4、其他規模較小的平台:來分期、開鑫貸、E融E貸等。
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主要特點:
優點
年復合收益高
普通銀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財產品、信託投資等,也一般在10%以下,與網貸產品動輒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沒法相比的。
操作簡單
網貸的一切認證、記賬、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過網路完成,借貸雙方足不出戶即可實現借貸目的,而且一般額度都不高,無抵押。對借貸雙方都是很便利的。
開拓思維
網貸促進了實業和金融的互動,也改變了貸款公司的觀察視野、思維脈絡、信貸文化和發展戰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貸局面。
缺點
無抵押,高利率,風險高
與傳統貸款方式相比,網貸完全是無抵押貸款。並且,央行一再明確:年復合利率超過銀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也增加了網貸的高風險性(一般是銀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風險
網貸平台固有資本較小,無法承擔大額的擔保,一旦出現大額貸款問題,很難得到解決。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於行騙的目的進行貸款,而貸款平台創建者有些目的也並不單純,攜款逃的案例屢有發生。
缺乏有效監管手段
由於網貸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央行和銀監會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指導網貸。對於網貸,監管層主要是持中性態度,不違規也不認可。但隨著網貸的盛行,相信有關措施會及時得到制定和實施。
⑻ 網上小額貸款高利貸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但是屬於高利貸了,法律判決是默認利息不作數,只償還本金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⑼ 網貸加貸什麼意思
就是在你已有網貸的基礎上進行第二層貸款。
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網貸平台監管,從最多時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運營,專項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會基本結束,轉入常規監管。
拓展資料:
運營模式
一、P2P模式
網路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路信貸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
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范,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因此,P2P網貸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建議信用貸款方面引入親朋進行聯保,其他貸款方面則引入抵押或質押進行反擔保。同時,企業貸款項目引進第三方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審核和本息擔保,並要求其擔保規模要與擔保方的擔保額度相匹配,擔保方也要加強自身的風控管理。網貸,又稱P2P網路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
二、債權轉讓模式
債權轉讓模式能夠更好地連接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和投資者的理財需求,主動地批量化開展業務,而不是被動等待各自匹配,從而實現了規模的快速擴展。它與國內互聯網發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標客戶群體息息相關,幾乎所有2012年以來成立的網貸平台都是債權轉讓模式。
因為信用鏈條的拉長,以及機構與專業放貸人的高度關聯性,債權轉讓的P2P網貸形式受到較多質疑,並被諸多傳統P2P機構認為這「並不是P2P,而且出了風險會影響P2P行業」。
⑽ 網上的小額貸款是否合法
如果網上的小額貸款利率不高於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並且貸款人具有放貸資格的,合法。如果利率超過該范疇,超過部分是高利貸,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