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別人拿我身份證辦公司貸款我該怎麼辦
你不需要還這筆錢
1:你沒有用這錢,而且你也不知道
2:辦擔保貸款的銀行和信用社沒有按規定和原則嚴格審查該身份證是否是你哥本人的,責任在你哥和銀行!你有點責任就是沒有主動立即掛失該身份證
3:如果要你還錢,你就用你哥的方法也辦擔保貸款還這帳(反正不是你的錢)報警沒有用
『貳』 朋友借我身份證注冊公司並貸款未還,我被列為失信人員,怎麼辦
朋友借你身份證注冊公司並貸款未還,你被列為失信人員,你要不想被列為失信人員,你就幫朋友把貸款還清了啊,你還真是心大,身份證都能借出去,你難道不知道別人拿著你的身份證辦壞事,都是實名制的嗎,出了事你跑不了的,現在不光是失信人員,到時候貸款你不還給銀行,銀行起訴你之類的更麻煩,現在已經這樣了沒別的辦法,只能找你的朋友趕快還貸款唄。
『叄』 身份證被拿去注冊公司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有以下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如果以公司的名義向銀行借款,逾期不還,銀行就會向這個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討要貸款本金和利息,如果不及時償還,銀行就會把告上法庭。
如果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和供貨方或者客戶發生經濟糾紛,對方首先要追究責任的對象就是。更嚴重的是,如果公司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警方第一個找的也是這位「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對公司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行為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肆』 朋友用我的身份證注冊公司然後向銀行貸款現在銀行把我的卡已凍結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朋友用你的身份證注冊公司了,進行銀行貸款的話,這是不可以的,建議你直接跟你的朋友進行協商處理。
『伍』 身份證被人拿去注冊公司貸款有危險嗎
肯定有危害啊!這個是基本常識
『陸』 老公拿我的生份證和別人注冊了一個公司,現在貸款了我沒有簽字,如果還不上對我
這個對公司影響是蠻大的。如果以公司名義貸款,那麼貸款是需要公司還款的。你有沒有簽字問題不大,只要公司蓋章和法人代表簽字即可。如果借款還不上是不需要你自然人還的。
『柒』 人家用我的身份證辦的營業執照再拿去貸款跟我有關系嗎
有,將來出了問題你會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因為是用你的身份證,如果找不到那人的話,將會直接找你的
『捌』 親戚借我身份證注冊公司
出借身份證給親戚注冊公司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開辦合夥企業或個體戶,當事人可能存在承擔債務無限責任。 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可能存在對方抽逃資金或被政府罰款的風險。
法律分析
借用身份證注冊公司要承擔哪些後果:民事責任風險:(1)董事、監事、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當然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在內。(2)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時存在虛構出資、抽逃出資行為,或者在訴訟過程中有隱匿、轉移資產,或未經清算擅自處分財產等行為,掛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3)掛名法定代表人無論是否知情,若為公司對外借款或其它經營行為出具擔保文件,也需承擔法律責任。把身份證借給別人注冊公司的壞處有:1、責任分擔和利益分配的問題。2、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於公司,還要以自己的個人財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公司可能會有貸款之類的融資行為,如果他惡意拖欠銀行貸款,也會受牽連,會被記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以後要買房銀行貸款都會有影響。4.如果從事刑事責任,自己也將受牽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