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犯罪與員工有關系嗎
單位犯罪一般與普通員工沒有關系,普通員工不用承擔責任。
單位犯罪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法定單位,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由有關負責人員代表單位決定,為本單位謀取利益而故意實施的,或不履行單位法律義務、過失實施的危害社會,而由法律規定為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是單位,會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而不涉及普通員工。但是,單位是為了實施犯罪而設立或者設立後主要是實施犯罪活動的,實質上是個人的集體犯罪,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單位犯罪,該犯罪單位的成員都將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在單位實施的犯罪中起決定、批准、受意、縱容、指揮等作用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具體實施犯罪並起較大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聘任、僱傭的人員。應當注意的是,在單位犯罪中,對於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B. 借貸公司涉嫌非法融資,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房貸部門的員工(只拿基本工資,無分紅利益)是否會受影響
不會受影響
檢舉非法集資的公司向個公安機關經偵部門進行舉報。
可以採取三種途徑舉報:
1、直接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或者報案。
2、向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例如涉及銀行業的可以向銀監局反映,涉及證券行業的可以向證監局反映,涉及保險的可以向保監局反映,涉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辦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經濟違法犯罪宣傳平台」舉報。
C. 公司違法員工有責任嗎
公司員工違法如果是職務行為,民事責任由單位負責;刑事責任由本人負責。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後可向員工追償。
另外還要看該員工在公司的地位,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負責人等,而他的行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體現,那可能構成單位犯罪,那單位肯定也要被判處罰金,但是如果因為員工履行公務時侵權,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那麼單位要承擔特殊的侵權責任,但這屬於民事責任,單位替代責任,說白了就是單位替員工賠償。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D. 在工作中員工和員工之間發生的借貸行為和公司有沒有關系
與公司沒有關系。合同具有相對性,合同的效力只及於合同的當事人。本題中的借款合同,與公司無關,公司並不是這個合同的當事人,所以與公司無關。當然,如果公司是這個合同的擔保人,那就與公司有關了。
E. 做過幾個月的小額貸款幾個月,現在公司出事了,我會受影響嗎
如果你做的都是合法的事情,對你沒有影響,但是你在做帶款工作的時候,如果有違法的行為,那麼你肯定要受到影響。
F. 公司違法和員工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公司犯罪一般與普通員工沒有關系,普通員工不用承擔責任。公司是法定單位,經公司集體研究決定或由有關負責人員代表單位決定,為本單位謀取利益而故意實施的,或不履行單位法律義務、過失實施的危害社會,而由法律規定為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公司犯罪的主體是公司,會對公司和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而不涉及普通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G. 小額貸款公司的出事了員工會受法律制裁嗎
和員工沒有關系,畢竟這是公司的事兒
H. 金融公司涉嫌詐騙,員工會受到牽連嗎
去學校開證明無關事情走向,沒有重慶客戶,不能說沒有事實犯罪行為,要看你朋友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是主犯還是從犯,詐騙數額是多大,處在刑事拘留,只有律師才能去了解情況。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關鍵在於認定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①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②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③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④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⑤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⑥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⑦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8)貸款公司犯法跟員工有關系嗎擴展閱讀:
構成特徵
1、客體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為復雜客體,並且前者為主要客體。
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用虛構事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騙取公私財物,並且是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構成。但下列三種犯罪不能由單位構成: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和有價證券詐騙罪。
4、主觀上都是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產的目的。這也是本類罪區別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的重要依據。
種類: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保險詐騙罪
I. 員工貸款跟公司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員工個人債務與公司是沒有關系的,公司是法人組織,有獨立財產權利,員工債務由員工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