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公司能不能貸款
法律分析:不可以。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❷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分公司不可以貸款。因為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民事責任均由總公司承擔,不能作出任何決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分公司不能沒有法定代表人,只有分公司負責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❸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只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❹ 分公司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❺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可以。法律上是允許分公司簽署貸款合同的,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分公司必須要從工商登記機關取得營業執照,以及還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因為銀行在收到分公司貸款申請後,審核其貸款申請資格時,如果沒有看到授權書和營業執照,是不會認為其有資格可以簽訂貸款合同的。有限公司申請破產,一般應該先還銀行貸款,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而定。1、如果在銀行貸款時,已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抵押,則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的銀行,剩下的財產才屬於破產財產,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根據擔保法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2、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❻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一、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1、分公司不可以貸款: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二、分公司可以入股嗎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業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是能持有股權的民事權利主體。沒有法人財產權,不是持有股權的適格主體。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後,原始地取得股東權。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東的必要,投資方有購股投資的意思,雙方一經合意,建立認購契約,即告入股。入股雖以契約方式進行,但不是私下約定的契約關系。必須按有關法律及公司章程辦理。新入股的股東,對於未入股前公司債務也應負責。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