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際貿易融資的幾種分類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些外貿企業可以通過國際貿易融資解決資金問題:
(一)按照資金來源劃分。
1、一般性貿易融資。它是指資金來自商業銀行。通常情況下,這種融資多與國際結算緊密結合。貸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長期三種;利率採用市場上固定或浮動利率。
2、政策性貿易融資。它主要是指由各國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貸機構利用政府預算資金向另一國銀行、進口商、政府提供的貸款,或半官方出口信貸機構提供的信貸擔保,由商業銀行利用其自有資金向另一國銀行、進口商、政府提供的貸款。該貸款通常被限定用於購買貸款國的資本貨物,以促進貸款國的出口。
(二)按照融資的貨幣劃分。
1、本幣貿易融資。它是指使用貸款國的貨幣提供的融資。一般情況下,這種貸款的對象為本國外貿企業。
2、外幣貿易融資。它是指使用非貸款國的貨幣提供的融資。此處所言外幣,可以是借款國的貨幣,也可以是第三國的貨幣,但必須是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國際貿易融資方式5個
國際貿易融資方式5個
有關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下面是我整理的5個,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一、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先行對外付款並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並在市場銷售後,將押匯本息歸還開證行國際貿易口精英網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是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的將遠期信用證轉化為即期信用證+進口押匯這樣一種變通的資金融通方式。但由於一些銀行以進口押匯之名掩蓋墊款之實,故其業務發展受到一定限制知識。
其實,對於銀行而言,無論是與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還是與遠期信用證相比,相當於專項貸款並使銀行押有貨物所有權的進口押匯,實際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對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押匯一方面使貸款期限比較靈活,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人民幣貸款利率與國外相應貼現利率基本持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人民幣而不是外幣押匯,以防範匯率風險。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它還可以通過完善內部制度、收取一定保證金、嚴格審查進口商品並調查其市場前景等多種措施,以避?quot;假押匯、真墊款"和因進口商品不適銷對路造成不能及時歸還押匯本息的情況發生外貿知識。
二、進口托收押匯
進口托收押匯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後,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匯申請、信託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匯協議》,先行對外支付並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後的貨款歸還代收行押匯本息易外貿知識。
無論對於銀行或外貿企業而言,進口托收押匯的優點和進口押匯相比,大體一致。但銀行自身的風險卻遠遠超過進口押匯。因為進口押匯是建立在銀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信用證業務基礎上,如果單單相符、單證一致,即使開證申請人不付款,開證行也必須履行對外付款的義務。這樣,如果剔除匯率風險和利息兩個因素,進口押匯並沒有給開證行帶來更大的風險。而進口托收則屬於商業信用,無論進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沒有責任。但如果為進口商續做進口托收押匯,進口商無疑將原本給予出口商的商業信用轉給了代收行,從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風險。作為代收行,應當根據進口商的資信情況、業務情況、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其核定一個押匯額度,供其周轉使用,做到拓展業務和防範風險的有機結合。
三、限額內透支
所謂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並可以用正常經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國內銀行的存貸合一即屬透支融資方式國際貿易。
限額內透支如客戶根據貿易合同,在收到貨物後需要向國外匯一筆錢,在帳戶里無款或款項不足的情況下,它也不必提前兩周或一周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只需在辦理好相關批匯手續後,在匯款當日提交支票購匯匯出即可。但目前國內銀行較少採用這種融資方式,主要原因在於它現實地降低了銀行的贏利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隨著我國服務業競爭的不斷加劇,銀行利潤率的降低是必然趨勢。
四、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
所謂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本息。
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但開證/付款行將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
與進口押匯相比,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對進口商而言,其意義和進口押匯是一樣的,運作程序也相似,都是在開證前由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相關協議,到單後,開證申請人憑《信託收據》換取單據憑以提貨,到約定時間歸還本息。不同則有以下幾點:資金來源不同;信用證種類、利率不同外貿知識。
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對開證行的風險在開證申請人的資信狀況、開證抵(質)押/擔保狀況及對進口貨物的監控水平三個方面。如果是綜合授信項下,且出口商為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公司、進口商品屬於比較適銷的商品,那麼開證行的風險是很小的,收益是豐厚的。
五、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
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採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委託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出口信用項下貼現屬於銀行信用,只要承兌匯票的銀行實力雄厚、資信良好,便基本無風險。問題是對中小銀行或經濟不穩定地區及與我國交往較少地區的銀行承兌的匯票如何辦理?根據實踐經驗,可採用三種方式操作:一是對資信良好有較強實力的出口商,可在綜合授信框架內辦理,適當控制規模。二是爭取出口商辦理出口信用險,在出口信用險項下辦理出口貼現。三是可聯系國外大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遠期匯票,雖然這樣貼現率在LIBOR+0.5-3%,可能會高一點,但出口地銀行會得到一定收益,出口商也會及時融通資金,因此是可行的外貿。
出口托收項下貼現與出口托收項下押匯一樣,同屬商業信用,風險遠比出口信用證項下風險要大。在業務操作中要做到的事項與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要注意的五方面內容前四項是一致的貿易。
;㈢ 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那麼國際貿易的常用融資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國際貿易融資是圍繞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所發生的資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動。根據《巴塞爾協議》(2004-6)的定義,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短期性結構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款等資產的融資。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資金的總和。
隨著中國對外國際貿易的迅猛發展,國內各商業銀行的貿易融資品種日益豐富。
以下是國際貿易融資的幾類主要方式:
進口貿易融資
開證授信額度
[涵義]
開證授信額度是開證行對於在本行開戶、且資信良好的進口商在申請開立信用證時提供的免收保證金,或不要求其辦理反擔保或抵押的最高資金限額。
[授信額度的確定]
授信額度的確定是建立在銀行對客戶的了解和信任基礎上的,銀行一般是從以下幾方面調查、了解客戶情況的:
(1)企業在銀行的授信記錄及信用水準;
(2)企業的財務狀況;
(3)企業的管理水平;
(4)企業發展的前景
[開證授信額度的操作程序]
(1)進口商提出申請;
(2)銀行審查;
(3)簽訂授信額度協議書;
(4)建立業務檔案;
(5)增減授信額度總數
[給進口商帶來的便利]
(1)可充分利用銀行信譽,無需現款,便可獲得所需的進口商品。
(2)減少資金佔用,使進口商能夠更合理、有效地運用資金。
信託收據
[涵義]
信託收據是指進口商承認以信託的方式向銀行借出全套商業單據時出具的一種保證書。
[背景]
進口商無錢買單,銀行預支款項。
[跟單托收中信託收據的應用]
這種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為前提的,它使進口方得到了資金融通,當然進口方的信譽必須足夠好。
憑信託收據提取的貨物其產權仍屬於銀行,進口商處於代為保管貨物的地位,稱為被信託人或代保管人。其義務是:
(1)將信託收據項下貨物和其他貨物分開保管;
(2)出售的貨款應交付銀行或暫代銀行保管,但在賬目上須與自有資金分別開列;
(3)不得將該項貨物抵押給他人。
代收行是信託人,其權利是:
(1)可以隨時取消信託,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隨時收回貨款;
(3)如進口商接貨後倒閉清理,對該項貨物或貨款有優先債權。
憑信託收據給予進口商資金融通,一般是由進口商提出,並經代收行同意。
擔保提貨
[涵義]
擔保提貨是指在進口跟單信用證或是進口跟單托收項下,貨物抵達目的港(地)後,包括提單在內的單據尚未寄到。由於沒有正本提單,進口商就無法提貨,而延期提貨會使進口商增加額外開支,或者承受進口商品行情下跌、市價回落的風險。
因此,進口商為了報關的需要,事先可以向開證行或代收行簽具「申請擔保提貨書」連同進口商自己的擔保信(又稱聯合保證書),以求通過銀行的擔保,及時通關提貨。
[背景]
貨比單先到。
[辦理前提]
信用證項下;海運;信用證要求提交全套單據;且進口商不能以不符點為由拒付貨款。
進口押匯
[涵義]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開證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銀行寄來的單據後先行付款,待進口商得到單據、憑單提貨並銷售貨物後再收回該貨款的融資活動。
[背景]
多為信用證項下,開證行提供給進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
[進口押匯的'步驟]
(1)申請與審查;
(2)簽訂進口押匯協議;
(3)開證行對外付款;
(4)憑信託收據向進口商交付單據;
(5)進口商憑單據提貨及銷售貨物;
(6)進口商歸還貸款本息,換回信託收據。
進口代收押匯
[涵義]
進口代收押匯是銀行以包括物權單據在內的托收單據為抵押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墊款融資服務,該形式僅適用於採用付款交單方式(D/P)的跟單托收單據。
[背景]
付款交單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對進口商的融資。
進口墊款
[涵義]
進口墊款是進口方銀行用於進口代收業務項下,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便利。進口商獲得此項貸款後,可以辦理進口代收項下的付款贖單。銀行在接受進口商的申請後,通過資信調研,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循環使用。
關於進口墊款融資形式下,進口商應提供抵押品的比例,則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和經濟實力而定。
[背景]
電匯項下銀行對進口商墊款融資。
出口貿易融資
打包放款
[涵義]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銀行以出口商提供的進口方銀行開來的信用證正本作抵押,向其發放貸款的融資行為。
[背景]
信用證下銀行對出口商貨物出運前的融資
[特點]
(1)打包放款的發放時間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證之後,發貨和交單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備貨、發貨的周轉資金。
(3)融資金額是信用證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過單據上的收款日期。
出口押匯
[涵義]
出口押匯是出口商將代表貨權的單據及其他單據抵押給銀行,從而得到銀行扣除押匯利息及費用後的有追索權的墊款。它包括信用證項下單據押匯和托收單據押匯。
[背景]
銀行對出口商發貨後提供的融資。
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賣方遠期信用證又叫真遠期信用證,它是付款期限與貿易合同規定一致的遠期信用證。採用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主要是指通過遠期匯票的承兌與貼現來融資。
[銀行承兌與票據貼現]
銀行承兌是指銀行在遠期匯票上簽署「承兌」字樣,使持票人能夠憑此在公開市場轉讓及貼現其票據的行為。銀行承兌的主要是有貿易背景的匯票;承兌匯票的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遠期信用證融資的風險]
(1)進口商不僅要支付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進口貨物與貿易合同及單證不符的風險。
(2)開證行承兌匯票後,面臨進口商拒付的風險。
(3)寄單行面臨貼入承兌匯票後開證行倒閉的風險。
(4)出口商面臨著匯票承兌前開證行或進口商無理拒付的風險。
買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買方遠期信用證即假遠期信用證,它指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付款按即期付款辦理的信用證。
它是相對於賣方遠期信用證而言的。這是出口方銀行(議付行)通過開證行向開征申請人(進口商)提供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
[背景]
一般是承兌信用證項下銀行(通知行)對出口商發貨後的融資(貼現匯票)。
[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比較]
(1)貿易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貼息支付者不同。
福費廷
[涵義]
包買商向出口商無追索權地購入已承兌的遠期匯票或本票。
[特點]
(1)對象是債券憑證;
(2)銀行擔保;
(3)無追索權。
(4)交易正當,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正當的,能得到進出口當局批准許可。
[出口商應滿足的條件]
(1)同意進口商1個月至5年甚至更長期限的貿易融資。
(2)同意進口商以遠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貨款,以便匯票、本票或其他債權憑證按固定時間出具,以滿足福費廷業務需要。
(3)除非包買商同意,否則債權憑證必須由包買商接受的銀行或其他機構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付或提供獨立的擔保。
國際保理業務
[涵義]
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以商業信用的形式出賣商品,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經營保理業務的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收取全部或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一般80%的預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務]
(1)信用風險控制;
(2)出口貿易融資;
(3)銷售賬戶管理;
(4)應收賬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1)單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進口的保理商;
(2)雙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資;進口保理商負責信用調查、額度審定、債款收回、壞賬擔保。
㈣ 貿易公司如何貸款
貿易公司貸款需要的條件:
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㈤ 銀行對出口商信貸的方式主要有
主要形式
一,賣方信貸
1.定義:出口賣方信貸是出口方銀行向該國出口商提供的商業貸款。出口商(賣方)以此貸款為墊付資金,允許進口商(買方)賒購自己的產品和設備。出口商(賣方)一般將利息等資金成本費用計入出口貨價中,將貸款成本轉移給進口商(買方)。
2.方式:由出口商向國外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延期付款的信貸方式。一般做法是在簽訂出口合同後,進口方支付5%~10%的定金,在分批交貨、驗收和保證期滿時再分期付給10%~15%的貨款,其餘的75%~85%的貨款,則由出口廠商在設備製造或交貨期間向出口方銀行取得中、長期貸款,以便周轉。在進口商按合同規定的延期付款時間付訖餘款和利息時,出口廠商再向出口方銀行償還所借款項和應付的利息。所以,賣方信貸實際上是出口廠商由出口方銀行取得中、長期貸款後,再向進口方提供的一種商業信用。
官方支持出口信貸的安排
3.程序:
①出口商(賣方)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與進口商(買方)簽訂貿易合同,出口大型機械設備。
②出口商(賣方)向所在地的銀行借款,簽訂貸款,以融通資金。
③進口商隨同利息分期償還出口商的貨款後,出口商再償還銀行貸款
4.賣方信貸與延期付款的區別
① 當事人不同,賣方信貸下是銀行與工商企業的關系,延期付款下是工商企業之間的關系。
② 標的物不同,賣方信貸下是貨幣資本,延期付款下是商品資本。
③ 信用性質不同,賣方信貸下是銀行信用,延期付款下是商業信用。
5.特點和優勢
①相對於打包放款、出口押匯、票據貼現等貿易融資方式,出口賣方信貸主要用於解決該國出口商延期付款銷售大型設備或承包國外工程項目所面臨的資金周轉困難,是一種中長期貸款,通常貸款金額大,貸款期限長。如中國進出口銀行發放的出口賣方信貸,根據項目不同,貸款期限可長達10年。
②出口賣方信貸的利率一般比較優惠。一國利用政府資金進行利息補貼,可以改善該國出口信貸條件,擴大該國產品的出口,增強該國出口商的國際市場競爭力,進而帶動該國經濟增長。所以,出口信貸的利率水平一般低於相同條件下資金貸放市場利率,利差由出口國政府補貼。
③出口賣方信貸的發放與出口信貸保險相結合。由於出口信貸貸款期限長、金額大,發放銀行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所以一國政府為了鼓勵該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放出口信貸貸款,一般都設有國家信貸保險機構,對銀行發放的出口信貸給予擔保,或對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臨的商業風險和國家風險予以承保。在中國主要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保此類風險。
二,買方信貸
1.定義:出口買方信貸是出口國政府支持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信貸支持,以供進口商購買技術和設備,並支付有關費用。出口買方信貸一般由出口國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提供出口買方信貸保險。出口買方信貸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出口商銀行將貸款發放給進口商銀行,再由進口商銀行轉貸給進口商;二是由出口商銀行直接貸款給進口商,由進口商銀行出具擔保。貸款幣種為美元或經銀行同意的其他貨幣。貸款金額不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的80-85%。貸款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10年。貸款利率參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確定的利率水平而定。
2.方式: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提供的貸款,而出口商與進口商所簽訂的成交合同中則規定為即期付款方式。出口方銀行根據合同規定,憑出口商提供的交貨單據,將貨款付給出口商。同時記入進口商償款帳戶內,然後由進口方按照與銀行訂立的交款時間,陸續將所借款項償還出口方銀行,並付給利息。所以,買方信貸實際上是一種銀行信用。
3.這種買方信貸的程序與做法是:
①.進口商(買方)與出口商(賣方),簽訂貿易合同後,進口商(買方)先繳相當於貨價15%的現匯定金。現匯定金在貿易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簽訂後的60天或90天支付。
②在貿易合同簽訂後,至預付定金前,進口商(買方)再與出口商(賣方)所在地的銀行簽訂貸款協議,這個協議是以上述貿易合同作為基礎的,若進口商不購買出口國設備,則進口商不能從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取得此項貸款。
③進口商(買方)用其借到的款項,以現匯付款形式向出口商(賣方)支付貨款。
④進口商(買方)對出口商(買方)所在地銀行的欠款,按貸款協議的條件分期償付。
㈥ 企業銀行貸款方式有哪些
創業 銀行貸款有哪幾種形式
銀行是專門經營貸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以一定的成本聚集了大量儲戶的巨額資金,然後把這些資金運用出去賺取利潤。銀行除一部分用於投資外,大部分都用於發放貸款。銀行就像一個資金「蓄水池」,隨時准備向符合其條件的企業提供他們所需要的各種期限和數額的貸款。其貸款形式具體可分為:
(1)抵押貸款。即指借款人向銀行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信貸抵押的貸款方式。
(2)信用貸款。即銀行僅憑對借款人資信的信任而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須向銀行提供抵押物。
(3)擔保貸款。即以擔保人的信用為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4)貼現貸款。即指借款人在急需資金時,以未到期的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而融通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㈦ 外貿企業融資可以選擇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1、 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
2、 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 -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 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頁、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 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 期的財務報告;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 的同意抵押、 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㈧ 江蘇企業是貿易公司可以辦稅貸
可以。
這個當然可以了,從你繳納的稅額來看還算是比較可以的,只不過你貸的額度可能會稍微低一些,因為你交的稅本來不多。最終還是根據他們銀行的系統評估吧。
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企業貸款可分為: 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
㈨ 銀行貸款有幾種貸款方式
銀行貸款方式有6種。分別是:創業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小額貸款、國際貿易融資。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1、創業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4、保證貸款
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定的收入,這也是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
5、小額貸款
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及銀行對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這些業務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押匯、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出口買方信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