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丈夫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還不承認可以報警嗎
丈夫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還不承認,可以報警嗎?當然可以啦!但你們貸款還需要還的,因為你們倆是合法夫妻
Ⅱ 丈夫偷妻子身份證貸款違法嗎
法律分析:
是冒用他人身份證違法行為。即便拿去了身份證,到銀行也不會給放貸的,因為貸款首要條件就是必須本人到場的情況下,以及調查等等,因為本人享有知情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Ⅲ 老公拿我身份證借貸款我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老公用自己身份證貸款,但只要自己沒有到場簽字,貸款就自己與無關,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但是如果是自己將身份證借給別人貸款,而且在貸款合同上有本人親筆簽名,那麼自己就是債務人,需要承擔債務。身份證是每個公民法定的身份證明,因此建議勿將身份證借給他人貸款,以免惹上官司,損害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Ⅳ 丈夫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還不承認可以報警嗎
當然可以報警,但是網上貸款應該需要人臉認證的。這個丈夫是否偷用妻子身份證,手機網上貸款,需要有證據的。
Ⅳ 老公拿自己的身份證貸款
法律分析:身份證是每個公民法定的身份證明,別人借用你的身份證向銀行借款是合法的合同行為,合同的當事人是「你」和銀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銀行只將你作為還款人,因此建議勿將身份證借給他人貸款,以免惹上官司,損害自己的利益。如身份證被他人盜用,應及時報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Ⅵ 老公偷我的身份證去網貸了咋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2
Ⅶ 丈夫偷妻子身份證貸款違法嗎
法律分析:丈夫偷妻子身份證貸款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Ⅷ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我身份證貸款
法律分析: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他人身份證辦理信用卡可以選擇直接報警,並且及時注銷信用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Ⅸ 老公偷了老婆的身份證辦貸款違法嗎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
冒用他人身份證,一般來說需要承擔治安處罰,處拘留或者罰款。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證實施了犯罪活動,以犯罪論處。
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構成犯罪的,則按以下處罰:如果居民身份證或復印件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17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