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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貸款人死了會連累家人嗎

發布時間:2022-10-11 22:19:53

❶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一般情況下不會連累家人。若已經死亡的人留有可以分配的遺產,則以遺產的剩餘價值來償還貸款。若遺產已經在繼承人之間進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財產需要追回進行還貸款。若沒有留下遺產,家人自己自願的償還貸款,此時可以說是連累家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❷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一、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1、人死了貸款不還是否會連累家人,視情況而定:
(1)若已經死亡的人留有可以分配的遺產,則以遺產的剩餘價值來償還貸款;
(2)若遺產已經在繼承人之間進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財產需要追回進行還貸款。若沒有留下遺產,家人自己自願的償還貸款,此時可以是連累家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貸款所需申請資料有哪些
1、借款人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已婚者還需提交個人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申請人填寫《商用房貸款申請表》;
3、首期款支付憑證;
4、購買商鋪的合同或協議;
5、借款人家庭財產和收入證明;
6、借款人身份證明;
7、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❸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法律分析:一般債務人死亡債務不會連累家人,但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配偶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對於其他家人只要沒有繼承債務人的遺產就不需要償還債務,即使繼承了,需要償還債務,也以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❹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一般情況下不會連累家人,但如果貸款被認定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則配偶需要承擔責任;如果貸款認定為屬於已經死亡的貸款人的個人債務的,若已經死亡的貸款人留下可以分配的遺產的,則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在繼承所得遺產的范圍內以遺產的剩餘價值來償還貸款,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若遺產已經在繼承人之間進行了分配,被分配的財產需要追回進行還貸款。若沒有留下遺產,家人自己自願的償還貸款,此時可以說是連累家人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繼承人的債務。

《民法典》第1161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❺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貸款是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之間債權債務的法律關系,不會連累家人。但從現實中,一旦貸款不還,會或多或少的對家人和朋友產生影響。如果貸款不還,金融機構肯定會安排工作人員進行貸款催收。一般來說,電話、簡訊、上門等催收手段是肯定免不了的。在金融機構催收貸款的過程中,大家以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必然會受到干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❻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人死了貸款不還一般不會連累家人。如果父母沒有給子女的貸款做擔保或者子女也沒給父母擔保貸款的話,子女欠下的銀行貸款,父母沒有義務償還,父母的貸款子女也沒有義務償還。如果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對於配偶而言,一方死了之後,銀行有權利向其配偶追索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❼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一般基於合同相對性的原則,貸款是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之間所產生債權債務的一種法律關系,如果借款人還不上是不會連累家人。但在現實生活中,借款人一旦貸款還不了,都會或多或少的對家人或者朋友產生一些影響。
法律分析:一般基於合同相對性的原則,貸款是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之間所產生債權債務的一種法律關系,如果借款人還不上是不會連累家人。但在現實生活中,借款人一旦貸款還不了,都會或多或少的對家人或者朋友產生一些影響。

具體是:

1、如果貸款不還,金融機構肯定會安排工作人員進行貸款催收。一般來說,電話、簡訊、上門等催收手段是肯定免不了的。

2、部分貸款機構,會在借款人貸款不還的情況下,給借款人的家人和朋友打電話。這樣,家人和朋友的正常工作、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3、如果金融機構將借款人告上法庭,那麼法院就很有可能把大家列入到失信人員被執行人名單當中。

4.夫妻雙方的徵信是互相影響的,如果一方貸款不還,另一方以後想申請房貸、車貸、經營貸款就十分困難了。貸款逾期後應積極與金融機構溝通還款計劃等相關事宜,當然如遇到惡意催收等違法行為,還應當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及時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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