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有人不幸發生意外去世了,那麼他們的支付寶和微信上有網貸欠款怎麼處理
按照國家規定,人死亡後所欠的債務用剩餘的資產抵債。如果死亡人沒有任何遺產的,是不需要還款的。
⑵ 貸款人去世,手機上借的貸款需要還嗎
要的, 因為辦理時不緊要手機號,還要身份證的,可以找到家裡的
⑶ 老公有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公去世了,貸款用還嗎
法律分析:丈夫死亡後丈夫欠的債務妻子一般應當還款,丈夫死亡之後,其債務不會消失。留下的遺產,無論遺產繼承者是誰,都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遺產的價值不夠還款,繼承者沒有義務償還剩餘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⑷ 丈夫去世後貸款需要妻子來還嗎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需要考慮欠款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妻子需要還。如果不是共同債務,如果妻子繼承丈夫的遺產,需要在遺產范圍內償還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⑸ 丈夫突然去世在網貸欠了5萬塊網上查了一下沒有任何抵押3、無抵押貸款如果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
問:丈夫突然去世在網貸欠了5萬塊網上查了一下沒有任何抵押3、無抵押貸款如果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那麼這筆貸款就不用償還了。但是也有說是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需要還嗎丈夫突然去世在網貸欠了5萬塊網上查了一下沒有任何抵押3、無抵押貸款如果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那麼這筆貸款就不用償還了。但是也有說是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需要還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滿足夫妻雙方共同的生活需要所欠的債務。也就是說支付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欠下的債務,包括生活必須的消費、夫妻共同經營產生的債務等等。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或者婚前借款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以上即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現實生活中還有更多復雜的情況,因此法律規定了一個兜底條款: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這種只能通過法官的判決決定屬於哪方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那麼,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有沒有什麼技巧呢?
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
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文章開頭舉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的債務,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證據證明是惡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擔心多出來的債務了。
⑹ 父親死了四年了,有手機貸款沒還清,對子女考學有影響嗎
不會影響升學。因為徵信黑名單與失信被執行人不同,並沒有強制措施,只是影響借款人個人的信貸業務,與子女家人無關。(6)丈夫去世後手機上有貸款擴展閱讀信用污點產生原因:個人信用記錄產生污點,主要還是因為大部分消費者對個人信用認識不足。 一般情況下,信用卡持卡人如果出現連續3次逾期還款或者是累計6次逾期還款,批貸審核比較嚴格的銀行將不會同意發放貸款。有了信用污點不僅不光彩,而且給申請大宗貸款帶來麻煩。消費者「抹掉」不良信用記錄的想法可以理解,如果強行把信用污點刪去,那麼誠信歷史就是不忠實、不客觀、不完整的;也不利於全面、客觀、准確地評價記錄的對象。主張在長期誠信之後抹掉不良記錄,無非是擔心污點會影響評價的公正性,銀行或其他評價人在面對信用記錄中的污點時,應該全面地予以評價,不能無視污點的存在,更不能因為「黑子」的存在就否認太陽的光輝 。記錄是「死」的,評價是「活」的。人的一生都難免犯點錯誤,問題的關鍵是如何正確對待污點,而不是試圖把它抹掉。
⑺ 自己的丈夫去世,有網上貸款,緊急聯系人是妻子,用不用還
只要不是妻子本人的網貸,沒必要去還。
⑻ 老公死了欠下的貸款誰來還
老公所欠貸款應屬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
首先要明確當時的借款用途,是用於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還是用於個人的不正當用途。其次,要區分現在哪些屬於丈夫的遺產。妻子的銀行存款不一定會被用來抵貸款。具體的案情分析和應對措施可直聯對類似案例還是有一定的操作經驗。
一般來說,老公死後,其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但如果系死者生前與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借,則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負債,死者的配偶有可能要承擔民事責任
要看其銀行貸款是否用於家庭事業等綜合考慮。另外有一個遺產的受繼承范圍內承擔責任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這要分兩種情況
1、若該借款用於家庭開支,則該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老公死後,,其債務的一半由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或遺贈人在所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2、若該借款非用於家庭開支,則該債務非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借款用其個人財產予以償還。
⑼ 我老公去世了,他生前有,50萬的貸款,當時我也簽字了,但是也有擔保人,如果現在我卡上有錢銀行會扣嗎
你簽字了就說明你認可,這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需要你來還,你還健在,擔保人就不必承擔,你繼承了你們夫妻的所有財產,當然也就承擔了相應的義務,這樣,只要對方要求償還,法院也支持,那麼你卡上有錢,就會被相應的劃走,不過呢會給你留下生活費的,你要是不放心,可以咨詢一下律師,但是就你所說的這些細節,你打官司必敗無疑,該你還的一分錢都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