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被空殼公司騙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會予以調查並盡力追回被騙錢財。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詐騙金額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會立案處理。在偵查終結後,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⑵ 老闆用職工身份注冊得空殼公司貸款違法嗎
違法,沒實質資產用空殼公司貸款涉嫌詐騙,銀行起訴會先追究法人責任,老闆該行為會視為共犯
⑶ 公司以我的名義成立一個空殼公司,並找擔保公司擔保進行貸款,無法償還怎麼辦
以你的名義怎麼成立公司?是以你為法定代表人還是以你為公司股東?
如你所表述,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或騙取貸款罪,不光承擔民事責任,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⑷ 空殼公司貸款違法嚒
法律分析:空殼公司走賬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按正規的企業操作流程是不違法,但是每個月都要進行記賬報稅,還要按照規定進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否則會被加入黑名單直至吊銷執照。而且如果利用空殼公司從事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涉及領域廣泛,擾亂了經濟秩序,危害了經濟安全,相關部門就會打擊各類利用空殼公司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空殼公司通常具備以下特徵:1、從來沒有委任董事,2、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3、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務,因此,購買者只須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時使用,而且不需擔心隱蔽風險空殼公司的運用在大部分國家或地區,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國,美國和開曼群島等地,都極為普遍,而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都不會有風險。通常,現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會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沒有權力開展業務,因此不會有潛在的風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六條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⑸ 空殼公司虛構貿易合同提供假財務報表去銀行貸款違法嗎
您可以查閱網路關於騙貸罪的內容。您的這種行為很可能涉及到這個罪名。不僅企業會被處罰,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都會有相應的處罰。
⑹ 空殼公司套貸款會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空殼公司套貸款是涉嫌貸款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⑺ 空殼公司騙貸會如何處理
空殼公司騙貸,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於直接責任人員,構成貸款詐騙罪,可以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⑻ 空殼公司騙貸會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⑼ 空殼公司擔保貸款
空殼公司騙銀行貸款600萬 被判10年
來源:網路日期:2017-06-30分享
06月30日訊,在濟南南部山區的一個農村,1982年出生的張某剛好趕上了經濟快速發展的好時期。在社會上也算是闖盪多年,張某曾干過幾個工程,接觸過三教九流的人比比皆是,眼界也是開闊了許多。最後也是由於工程連連虧本,再加上日常大手的揮霍,張某在2012年的時候已經欠下了300多萬的高利貸。
面對催債人員,張某是到處的躲藏,但這樣下去終究也不是辦法。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聽說是可以在汽配城通過以三戶聯保的形式向銀行貸款,而且每個業戶最高可以貸款200萬元。在細問其中的環節之後,張某腦中浮現了出來了額一個可怕的騙局。自己因為是不良記錄無法在銀行貸款,張某需要通過找幾個在前台演戲的人。
於是,他就找到了老家親屬張某靜、田某偉和張某旭,以自己在深圳的一個項目需要貸款為名,讓其三人以自己的名義到濟南市某汽配城租賃了三個店鋪。張某也就此而成立起來了三個空殼的汽配商行。後來,張某又帶著三人到工商部門辦理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張某在每間店鋪上還是安裝了廣告牌,還在每間店鋪配置了貨架、辦公桌、列印機、電腦等辦公用品,製作了假的品牌廠家授權書,購銷合同則是從網上找的模板,隨便找列印社列印出來的,張某還讓三名親屬購買了一些價值不高、體積大的配件,擺滿貨架、櫃台。三間門面共花了4000餘元,其中有些配件是張某從別的地方借來的。
和朋友空殼公司簽虛假合同
張某讓三個人每天都看著店面,但是也從來不向外賣任何的東西,每個月給每他們每人3000塊錢的工資。其實,這個就只是為了騙取貸款的一個擺設而已。
為了應付銀行的問詢,張某召集這三個人向專門干配件生意的人學習了汽車配的件名稱、種類、常用配件的價格等知識。此後,張某還模擬銀行的問詢方式對三人進行長時間的演練。
由於銀行需要考察倉庫,張某就從朋友處借用了一個倉庫來應對銀行的核查。同時,張某聯合三人分別偽造了每個汽配商行的銀行流水和歷史交易明細,還偽造了一些汽車配件購銷合同。
為了從銀行騙取貸款,張某又找到了一個銷售汽車配件的朋友。這個朋友在天橋開了三個汽車配件銷售處,其實也都是空殼公司。張某讓手下的三人分別與該朋友商議簽訂虛假的汽車配件購銷合同,並列印了虛假的采購清單。
「每一個采購清單價值都在200萬元以上,只有這樣張某的每個汽配商行才能騙取200萬的貸款。」6月29日上午,負責偵破此案的濟南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三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張偉介紹道。
為了讓銀行相信汽配商行長期經營,張某甚至提前交了三年的租賃費用。2011年6月份,張某提前做的局完全蒙騙了銀行的核查人員,成功從該銀行貸款600萬元。
買通工地工人稱他為張總
等拿到銀行的600萬元貸款之後,張某讓三個汽配商行又開了兩三個月,後來就乾脆關門了。張某將其中的530餘萬元歸還了此前的高利貸,此後的數月還能給銀行還上利息。後來,張某感覺每個月光還利息也得不少錢,就乾脆連利息都不還了。
銀行發現貸款利息遲遲不還,工作人員就找到當初貸款的張某靜、田某偉和張某旭。結果,三人很快就向銀行的工作人員道出了真相。於是,銀行的工作人員開始找張某催要貸款。最初,張某並不躲避銀行的工作人員,而是一次次地進行欺騙。
他將銀行的工作人員帶到一個小產權房的建設工地,裡面的工人都畢恭畢敬地稱呼他為張總。「這是我新弄的工地,貸款都在裡面了,蓋好了還錢還不是小事。」其實,這些工人都是張某來之前買通的。另外一次,張某帶著催債的銀行人員來到一個礦場,自稱這是他剛剛承包的,一年利潤300萬,而這一切又是在演戲。
演戲終究是演戲,虛架子最終會穿幫。張某獲取貸款之後繼續揮霍,過一次生日花三五萬,唱一次歌花三五萬,很快手裡的錢就花光了,於是又開始借高利貸。為了躲避高利貸追債,他跑到了外地。此時,銀行也聯系不上他了,最終選擇報警。
2014,濟南警方在南京將外逃的嫌疑人張某抓獲,追回贓款50餘萬元。2016年4月份,嫌犯張某因貸款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三人均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