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車被貸款公司的人拖走,如果車不要了是不是就不用還錢了
車輛作為抵押物被放貸人扣留處置,在處置後所得金額超過貸款金額,則借款人無須償還欠款,且超出部分應當歸還借款人;如果處置後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欠款的,還需要繼續償還不足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1)車被貸款公司賣了還要還款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② 我按揭的汽車,如果沒錢還款了 他們把車收走了 我還用繼續去還款嗎
情況比較復雜,買車跟貸款是兩件事,貸款是你貸的,所以你需要還,車是你買的,其他人包括債權人也沒有權利扣押你的車。
如果還把你車賣了,那麼賣車的錢是應該給你的,如果是拿去抵債了,那麼抵了多少,多了是要退你的,少了你是需要補的,不過現在很多人貸款買車的合同都不看的,所以很多隱形條款根本就不利於買車人。
名詞起源:
最初起源於西方國家,本意屬於英美平衡法體系中的一種法律關系,後於20世紀90年代從香港引入內地房地產市場,先由深圳建設銀行在當地試行,之後逐漸在內地流行起來,因為在房地產領域頻頻出現並正式運用於文本,其含義逐漸演化成了「抵押貸款」,在國內已經被正式稱為「個人購置商品房抵押貸款」。
按揭買房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款保證,按揭人在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在此過程中,按揭人享有房產的使用權。
③ 車被小貸公司賣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車被小貸公司賣了可以要求對方公司返還車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債務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將抵押的汽車出售,債務人可以要求債權人返還車輛,造成損失,要求抵押權人賠償損失。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④ 分期付款買了個車,然後一年多又給賣了,這還用自己還貸款嗎
當然需要你來償還貸款,因為你賣車的錢裝到了自己口袋裡,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整個車原本就屬於你,你必須把貸款償還完,車才能徹底屬於你,你賣的錢也才能歸你所有。
⑤ 車貸公司把車拖走了請問車貸還用還嗎
法律分析:車子被拖走之後,法院會將其拍賣,然後用拍賣所得資金抵償未還欠款,若抵償清了,客戶就不用還了。而若拍賣所得資金並未能償清貸款,那客戶仍需償還剩餘未還貸款。如果抵償後還有剩餘資金,則會將多餘款項退給客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⑥ 車貸沒還清拿去抵押然後被賣掉了怎麼處理
首先,要分析車子抵押的性質,我國民法典有相關的規定,對於機動車的抵押,抵押權採取債權意思主義,即不用辦理抵押登記,只要雙方約定就可以產生抵押權,登記則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在你說的案例中,向銀行辦理了抵押貸款,設置了抵押權,如果你們辦理了抵押登記,那麼銀行就可以對你後面設立抵押的善意第三人產生對抗效力,你要是沒還錢,都是銀行把車子賣了先還他的錢。如果他沒有設立抵押登記,那就看哪個先抵押的,先得先拿錢,還剩再後面的拿錢。但是不論誰先拿到錢,那隻是優先受償權的問題,最後的責任是違約責任,他可以要求你承擔違約責任,而且如果車子賣了錢不夠還,你還是要承擔繼續還款的責任。
大家需要注意:
1.對方之所以會進行拍賣,是因為借款人一直不還款,因而才扣押了車輛,用拍賣所得資金來抵償欠款。如果逾期後客戶有及時清償欠款的話,那是不會收走車輛的。
2.車輛被收走後,在被拍賣出去之前會留有一段時間,客戶可以趁此期間將欠款還清,然後可以申請拿回車輛,不過可能還需要支付一定拖車費用才行。
3.如果拍賣車輛所得資金抵償欠款後還有剩餘,那剩餘款項後續是會退還給客戶的;若是拍賣車輛所得資金尚不足以抵償清欠款的話,那未償清部分還需要客戶用自有資金進行償還,仍有還款義務。
抵押車能買嗎?
抵押車是可以購買的。抵押車一般都是通過正規手續抵押給貸款機構,手續齊全,簽訂各種協議。抵押車的價格比市場價低很多,購買抵押車可以正常行車,審車和買保險,唯一的不足就是不能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四百零七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並轉讓,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⑦ 分期車抵押貸款了 抵押那又把車賣了 車貸還用我還嗎
車貸肯定要還的。因為分期付款的時候是銀行或者金融公司幫你付款買車,然後你又把車輛抵押給第三方,是第三方把你的車給賣了,跟銀行或者金融公司沒人任何關系的。
⑧ 車被貸款公司拖走了錢要不要還
要還款。用戶要明確一點,逾期未還款本身是用戶犯下的錯誤,對方把車拖走也是無可厚非,想要挽回損失,將車拿回來,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用戶需要立即去查看當初購車貸款時與對方簽訂的合同,可能合同上是否有註明逾期不還有什麼措施,基本上都是先拖車後要求支付高額的利息。熟讀合同後前往借款單位,和負責人協商還款事宜,有些必要的保護措施一定要做到位,比如全程錄像錄音,防止對方出爾反爾,同時也是保護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⑨ 車貸還不上把車收回去還要還錢嗎
法律分析:車貸還不起車子被收走了,貸款合同並沒有終止,用戶需要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繼續還款。除非貸款機構將車輛拍賣了,拍賣的資金可以全部覆蓋未還款的貸款金額,那麼用戶才不用還款。因此,車貸還不起了,可以向貸款機構要求拍賣車輛來歸還欠款。
用戶在申請車貸時,未來幾年內的還款能力也要考慮進去,如果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那麼還是不適宜申請車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五十三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提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⑩ 按揭車被拍賣了剩下的錢還嗎
法律分析:按揭車輛進行拍賣後,拍賣所得的錢優先償還剩餘貸款及訴訟費用,如有多餘款項,則退還給按揭貸款人。若是車輛拍賣所得的錢不足抵消貸款,貸款人需要承擔剩餘欠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四十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