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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公司發放貸款

發布時間:2022-12-14 17:10:18

⑴ 什麼是融資租賃貸款

融資租賃作為金融創新領域的一種新型的交易方式,目前在全球發展勢頭迅猛。 融資租賃業已成為金融服務和流通領域里的重要行業。下面是由我分享的什麼是融資租賃貸款,希望對你有用。

什麼是融資租賃貸款

融資租賃貸款是:

指由於有的行業融資租賃公司不可以涉足,因此在交易結構中加上銀行一環,融資租賃公司將錢打給銀行,銀行再以貸款形式向客戶一次或多次放款,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還租金。

融資租賃:

(1)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

(2)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融資租賃的風險因素

融資租賃的風險來源於許多不確定因素,是多方面並且相互關聯的,在業務活動中充分了解各種風險的特點,才能全面、科學地對風險進行分析,制定相應的對策。融資租賃的風險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產品市場風險

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

金融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

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貿易風險

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如信用證支付、運輸保險、商品檢驗、商務仲裁和信用咨詢都對風險採取了防範和補救措施,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技術風險

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融資租賃的基本方法

簡單融資租賃

簡單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委託融資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電子商務租賃即依靠委託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台。

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其他還包括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後租回融資租賃;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等。

經營性租賃

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國際融資轉租賃

租賃公司若從其他租賃公司融資租入的租賃物件,再轉租給下一個承租人,這種業務方式叫融資轉租賃,一般在國際間進行。此時業務做法同簡單融資租賃無太大區別。出租方從其他租賃公司租賃設備的業務過程,由於是在金融機構間進行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只是依據購貨合同確定融資金額,在購買租賃物件的資金運行方面始終與最終承租人沒直接的聯系。在做法上可以很靈活,有時租賃公司甚至直接將購貨合同做為租賃資產簽訂轉租賃合同。這種做法實際是租賃公司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租賃公司做為第一承租人不是設備的最終用戶,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賃物件的折舊。轉租賃的另一功能就是解決跨境租賃的法律和操作程序問題。

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沒有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的融通資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資金的單位與融出資金單位雙方通過直接協議後進行貨幣資金的轉移。直接融資的形式有:買賣有價證券,預付定金和賒銷商品,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借貸等。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於企業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

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⑵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

引導語:有關融資租賃的知識,大家知多少呢?下文是有關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授信詳解知識,歡迎大家閱讀與了解。

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授信的品種

1、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直接授信;銀行對於綜合實力較強、以其綜合經營收入償還貸款有保障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貸款業務,以及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的同業拆借等業務;

2、融資租賃押貸,銀行向租賃告訴發放貸款,條件是融資租賃公司以一筆或若干筆應收租金債權等權利質押給銀行;

3、融資租賃保理,租賃公司開展租賃業務形成應收租金後,由銀行支付對價受讓租賃公司應收租金債權的業務,銀行保留對租賃公司的追索權。

4、租賃資產證券化,銀行為租賃公司的應收租金債權,設計與對公或對私信託理財業務對接的准資產證券化業務,並提供結構設計、承銷發行等金融服務。

授信對象的選擇

商業銀行擬授信的融資租賃公司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1、經銀監會或商務部批准設立,具有融資租賃的經營資格;

2、符合國家關於融資租賃法律規章的相關規定;

3、現階段以優先支持政府背景試點融資租賃企業為主,審慎介入外商、民營資本投資企業;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熟悉融資租賃業務且經營作風穩健;

5、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防範等制度;

6、近三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7、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可能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訴訟。

授信對象的控制指標

融資租賃公司除須滿足銀行產品准入的底線要求外,還應設置一些具有行業特色的指標:

1、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總資產減去非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這是國家監控融資租賃類公司的核心指標。根據銀行相關管理要求及行業慣例,融資租賃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5%以內為宜;

2、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3、集團客戶關聯度。租賃公司對承租人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50%,與國家監管要求一致;

4、租金回收逾期率,類似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良率,重點考核承租人租金給付情況。該項指標應小於2%,計算公式可設置為:租金回收逾期率=逾期租金所對應項目尚未歸還的余額/融資租賃公司對外融資的全部余額。

對融資租賃業務承租人的審查

在融資租賃業務的五種方式中,直接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是以「融物」為主的業務方式。而售後回租則是承租人以自己的設備向租賃公司抵押貸款的「融資方式」,類似商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銀行在辦理融資租賃業務時對這兩類業務的承租人,應重點審查以下方面:

1、承租人所在行業應符合建設銀行年度信貸政策與結構調整的准入要求;

2、承租人的融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及建設銀行信貸投向的規定;

3、如融資租賃項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應對項目評估報告進行審核,重點關注未來現金流預測狀況;

4、承租人無不良商業信用記錄,最近三年在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生產經營情況良好,內部管理制度健全;

5、審查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物轉讓協議》和《融資租賃合同》,了解租賃雙方的責任義務及違約事項的處理方式;

6、回租租賃必須有明確的租賃物,且租賃公司對租賃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防止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7、承租人非銀行退出客戶,三年內無在銀行申請貸款被拒的記錄。

租賃項目真實性審查

1、審查融資租賃合同及租賃物購買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調查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是否真實;

2、融資租賃公司向關聯企業采購租賃物時,租賃物的購入價不得高於市場的平均銷售價格;

3、租賃公司應提供有效的物權憑證來審查租賃公司是否真實擁有租賃物,並需查明租賃物是否被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

4、審核融資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性質、型號、用途和金額等是否明確,必要時可要求租賃公司或承租人提供原始購買合同、原始購買發票、財產轉移證明等資料進行核實。

授信要素的安排

1、貸款金額及期限的匹配

如融資租賃合同期限一年以內(含)的項目,對直租項目銀行貸款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80%、回租項目合同總金額的70%,貸款期限不超過12個月等。

2、信貸資金封閉的方式

(1)融資租賃的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後,採用受託支付的方式直接付款至生產廠家,確保信貸資金最終用途的落實。

(2)根據融資租賃業務流程,出租人應在銀行開設租金回款專用賬戶,一份租賃合同對應一個賬號,一個賬號對應一筆流動資金貸款。

(3)回租方式下,如承租人對出租人的債權採用抵押方式予以保障的,銀行應在雙方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後再行放款。

3、擔保條件的選擇

(1)在融資租賃客戶的授信方案中除了常規性的抵押、第三方保證方式外,必要時可追加承租人提供另外的第三方保證或採取租賃設備的抵押方式,甚至對於處於弱勢市場地位的機器設備生產企業,可要求其簽訂回購協議。

(2)融資租賃類公司還可將租賃合同項下的租金收益權質押給銀行作為對授信債權風險緩釋方式的補充。

(3)融資租賃授信業務支用前應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中進行登記,防止不誠信的承租人利用動產登記制度的缺失,惡意將屬於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轉讓或抵押給第三人,保障出租人的所有權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融資租賃公司債權轉讓需要繳稅嗎?

一、所得稅

1、轉讓所得應否納稅?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三)轉讓財產收入;…」。對於 「轉讓財產收入」的具體含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轉讓財產收入是指 「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因此,轉讓債權的公司如有超出債權的轉讓所得,應一律並入其收入總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2、轉讓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盡管根據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13號)第二條的相關規定,企業債權轉讓損失屬於財產損失,一般應允許其作稅前扣除。但存在限制條件,企業除因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債權損失可以作為壞賬作稅前扣除外,因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所發生的債權損失,一般均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故若轉讓方的債權系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應收賬款,則其轉讓損失可稅前扣除;相反,若系借款、擔保債權等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應收款項,則其轉讓損失一般不允許稅前扣除。

二、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營業稅僅對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處置不動產征稅,而 「債權」的轉讓並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故無須繳納營業稅。

同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之規定,發票系因經營業務而開具,轉讓方轉讓債權的行為不屬於「對外發生經營業務」,不需開具發票。

三、印花稅

印花稅採用列舉的方式確定征稅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並未將債權轉讓合同作為應稅憑證。故,律師認為,除非債權轉讓涉及不動產、股權等財產的轉移,否則應不徵收印花稅。

物流銀行突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

1.中小企業融資特點及現狀

各個國家無論其金融市場與金融體系發展如何,這一難題都會成為政府和學術界關注的焦點。在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特點是首先我國中小企業成份多種多樣,有鄉鎮企業、科技企業、國有工商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其次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單一,自籌資金在資本結構中所佔比得較大,銀行存款所佔比重明顯偏小,有價證券微乎其微。再次融資市場方面,金融市場體系發育不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票據市場都還存在很多空白,同時相關的法制還不健全,道德風險普遍存在。中小企業融資實踐中最突出的問題則表現為企業「想貸貸不著」、銀行「想貸不敢貸」。

2.物流銀行業務應運而出

中小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在一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作用十分突出。但經濟成份的復雜性總會使得作為個體存在一些自身的內在「缺陷」,比如信息不透明,發展不確定,交易不經濟等。而這些所謂的「缺陷」正是中小企業與生俱來的特點,如果沒有這些「缺陷」,也就沒有中小企業相對於大企業的經營優勢和特點。因此,問題的關鍵不是中小企業自身要改變什麼,而是我們的金融環境,包括制度、機制和產品,要努力去適應中小企業的這些特點。

以動產質押為主體的物流銀行業務則是能很好地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從廣義的角度講,物流企業資金運營及銀行為其提供的金融服務都可稱為物流銀行;而從狹義的角度,「物流銀行」則是專指物流質押銀行貸款業務,它是指企業以市場暢銷、價格波動幅度小、處於正常貿易流轉狀態而且符合要求的產品抵押作為銀行授信條件,運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將銀行的資金流與企業的物流進行信息整合,由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融資、結算服務等一體化的銀行綜合業務服務。近幾年,物流銀行在我國異軍突起,被「2004中國物流創新大會」列為「十大物流創新模式」之首。物流銀行的引入,不僅有效地解決了中小型企業的資金問題,銀行也可通過物流公司的信息平台把資金流、信息流和貨流統一起來,達到一個銀行、生產方、經銷商、物流企業的四方共贏局面。

中小企業實踐物流銀行融資中的問題

物流銀行業務中的第三方物流企業並不是指所有的物流企業,中小企業所選擇的物流公司必須擁有雄厚的實力、規范化的管理、先進的信息系統,銀行才會與其合作開展物流銀行服務。而中小物流企業的數量和在行業內承擔的業務量已分別佔到總量的80%和三分之二以上。可以說,中小企業已成為物流行業發展的中堅力量。但是在實踐中,與銀行進行合作的物流企業往往是中外運、中儲、中遠等大型物流企業。雖然中小企業數量及發展潛力巨大,但總體利潤率不高,大部分中小物流企業都反映企業貸款特別困難,其中遭遇拒貸率高達80%以上。與此同時,銀行放貸更傾向於國有大型物流企業,如中儲、中遠等,他們從銀行取得貸款就不會有任何的障礙。這也是實踐中銀行對中小物流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放貸的條件要比對國有大型企業苛刻得多的原因。

目前短期內銀行還是不會輕易進入專門為中小物流企業提供的信貸業務,也不會形成穩定的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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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對融資租賃公司發放的貸款在貸款按行業劃分為哪一類

固定資產貸款。融資租賃公司發放的貸款就是融資租賃公司將錢打給銀行,銀行再以貸款形式向客戶一次或多次放款,客戶向融資租賃公司還租金,這種貸款按行業劃分為固定資產貸款。

⑷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發放貸款嗎

法律分析:法律明確規定,融資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同業拆借、股權投資等業務。

法律依據:《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⑸ 融資租賃公司的通道業務分析

融資租賃公司的通道業務分析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作為通道的原因是什麼?通道業務模式是哪些?下文是相關的知識點分析資料,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融資租賃公司的通道業務分析1

1.什麼是通道業務?

通道業務指資金方藉助通道機構的牌照功能向資產方發放融資款項,或者資產方藉助通道機構的牌照優勢向資金方獲得融資的業務。

對銀行來講,一般意義上的通道業務是指銀信或者銀證信業務,即銀行為了規避信貸規模佔用,用自營資金或者理財資金通過券商資管計劃(或基子)投資信託專項計劃(或委託貸款)向融資方發放信託貸款的業務。這屬於第一種。

本文所指的融資租賃通道業務,一般情況下指利用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債額度,採用售後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幫主承租人從境外獲得低成本的資金。這屬於第二種。

資金需要在通道業務中的所有參與方過賬,而且大多數情況下資金和融資客戶都來源於銀行,通道僅僅利用牌照過橋。這也是通道機構與資金掮客的本質區別。

融資租賃公司為什麼可以作為通道?

1.規避信貸規模佔用

很多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的經營機構信貸規模非常緊張,沒有足夠的貸款額度向大金額融資客戶發放貸款,利用上述銀證信或者本文的融資租賃通道可以在不佔用信貸規模的情況下向客戶融資。

2.獲得境外低成本資金

某些純內資客戶無任何進出口業務和國際貿易背景,沒有國家批復的外債額度,無法便利地向境外融資。此種情況可以藉助外資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售後回租加跨境保理的形式利用融資租賃公司的外債額度向境外融取低成本的資金。

3.擴大銀行資金的投向

銀行的理財資金是不可以直接投向股市的,而上半年股市中配資業務的資金又大部分來源於銀行,這裡面就是因為通道業務。銀行通過受讓券商兩融受益權、投資券商發行的收益憑證、股票質押式回購、單一結構化配資、傘形信託、結構化定向增發、打新基金、FOFMOM等等形式間接進入股市。

大部分的融資租賃通道業務都是建立在售後回租和保理這兩個業務的基礎上的,總體來講相當於融資租賃公司以售後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發放了一筆融資,從而形成應收租金,這是資產端。融資租賃公司用這筆應收租金再向銀行做保理融資或其他應收賬款類融資,這是資金端。從一方獲得資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資產,這不就是個通道了嗎?

融資租賃公司作為通道有什麼優勢?

1.低融資成本

據有關機構統計,截止2014年底,國內金融租賃公司30家,內資租賃公司152家,外資租賃公司2020家。可見,90%的租賃公司都是具有外資背景的。

2013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印發了《外債登記管理辦法》(匯發[2013]19號)。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對外借款,應根據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提供的上年度經審計的報表,計算出上年度末風險資產總額(A),再計算凈資產的10倍(B),然後將(B-A)作為新年度期間該公司可新借外債的余額的最高限額。借用外債形成的資產全部計算為風險資產。

總而言之就是外資租賃公司可以從境外融資,從而獲得低成本的資金。以往看來基本在基準利率下浮10%-上浮15%之間。唯一不確定的是結售匯成本。期初從境外融資的是美元,出租人結匯後再支付給承租人使用;到期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的人民幣還款需要購匯成美元還境外銀行的借款。由於遠期匯率存在不確定性,我們一般會在期初結匯的時候同時做一筆遠期購匯,鎖定匯率。鎖匯的成本根據市場變動波動較大,好的時候100多bp,高的時候也有200多bp。

2.稅費優惠

財稅[2013]106號《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的附件1第二章第八條: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總而言之:出租人能對每期租金的利息部分開具增值稅發票供承租人用於進項抵扣;承租企業從出租方獲得的增值稅發票和進口報關時獲得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發票均可抵扣。

舉例:

A公司融資總成本=利息支出+費用支出=7.02%

由於目前營改增的政策,租賃公司在開發票給A公司的時候,可抵扣17%的增值稅,綜合成本為7.02%/(1+17%)=6%。

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幾種模式

1.保理模式

即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合同;

租賃公司取得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產權、應收租金及其他費用等債權後即向銀行申請應收賬款無追索保理,以保理價款支付設備的全部購買款項;

租賃公司將已取得產權的租賃物件抵押給保理銀行,作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銀行的權益;

租賃公司與承租人均在保理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銀行按期代為劃扣租金及其他費用等款項,亦可改變租金支付路徑,直接向保理銀行支付租金。

該模式資金來源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境內買斷型保理、內保內貸、跨境雙保理等模式。

境內買斷型保理

境內買斷型保理一般還是要佔用保理銀行的規模,當然銀行可以與另一家銀行做再保理業務,將這筆債權轉出以騰挪規模。

內保內貸

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內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內貸。境內銀行開立融資性保函給境外銀行,境外銀行給境外機構放款,就是內保外貸。現在融資性保函的開立需要總行審批,整體流程相對繁瑣並且佔用風險資產。

跨境雙保理

這種模式只有擁有離岸牌照的部分銀行才能辦理,是目前跨境買斷型融資租賃保理業務的最優模式。

2.銀行理財資金對接私募應收租金資產證券化、銀行理財資金通過結構化安排受讓應收租金受益權

上述兩種模式是開頭兩種通道模式的結合體,優點是看起來結構創新,不需要外債額度和信貸規模,而且參與方利潤豐厚。這種模式缺點也很明顯,就是成本較高。這兩種模式的成本比跨境買斷型雙保理高約300bp。

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未來發展

金融機構營改增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營改增一旦全面實施融資租賃通道業務的利潤空間會被大幅壓縮,融資租賃公司的牌照優勢也會被迅速削弱。銀行在營改增後也會逐漸將結售匯的主動權交給通道,採用固定費用的'方式將匯率成本轉嫁給租賃公司。到時只有足夠的匯率風險管理能力的融資租賃公司依靠結售匯的成本優勢迅速搶占通道市場,2000多家租賃公司必將經歷一輪大的洗牌。

融資租賃公司的通道業務分析2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一種買賣交易,買者不僅獲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權,而且獲得了物品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租賃行為,盡管承租人實際上承擔了由租賃物引起的成本與風險,但從法律上講,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屬出租人所有,租賃物作為長期應收款;出租方計入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3)上面兩條導致兩者在稅務待遇上也有區別。融資租賃中的出租人可將攤提的折舊從應計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則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則是買方可將攤提的折舊費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買者還能將所花費的利息成本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此外,購買某些固定資產在某些西方國家還能享受投資免稅優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於交易物品的經濟壽命期限,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限則往往和租賃物品的經濟壽命相當。因此,同樣的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所獲得的信貸期限要長。

(5)分期付款不是全額信貸,買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貸款的—部分;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全額信貸,它對租賃物價款的全部甚至運輸、保險、安裝等附加費用都提供資金融通。雖然融資租賃通常也要在租賃開始時支付一定的保證金,但這筆費用一般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額要少得多(例如在進出口貿易中買方至少需現款支付15%的貨款)。因此,同樣一件物品,採用融資租賃方式提供的信貸總額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夠提供的要大。

(6)融資租賃與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時間上也有差別。後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還有一寬限期,融資租賃一般沒有寬限期,交易開始後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資租賃期滿時租賃物通常留有殘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對租賃物任意處理,需辦理交換手續或購買等手續。而分期付款交易的買者在規定的分期付款後即擁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處理之。

(8)融資租賃的對象一般是壽命較長、價值較高的物品,如機械設備等。

根據研究報告《2020-2025年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全景調研與發展戰略研究咨詢報告》統計分析顯示:

融資租賃行業現狀

近年來,融資租賃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完善金融要素體系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行業發展新態勢帶來的挑戰,謀求發展新動能成為融資租賃企業的普遍訴求。本質上,融資租賃行業具有明顯的重資產特點,伴隨行業規模持續擴大,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需求也隨之旺盛,在當前的市場環境下,租賃公司需要進一步深化與其他金融機構及同業租賃企業的合作,在差異互補中打開市場空間,從而推動區域經濟和實體經濟發展。在行業規模擴張趨緩的同時,融資租賃業的監管也在持續收緊。隨著多地金融監管部門開展現場檢查工作,一批長期休眠的「空殼」公司或在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等方面存在風險或合規隱患的公司將會被清理和整頓,行業內逾1.2萬家租賃公司或將迎來洗牌,行業分化進一步加劇。

市場容量

進入2019年,中國租賃業的企業數量、注冊資金和業務總量只在少數地區略有增加。當前,我國融資租賃公司不再單純追求規模擴張,行業增速整體趨緩。在市場環境和監管環境變革的雙重驅動下,業內公司應聚焦租賃物本身,堅持服務實體經濟,提升合規經營能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進而推動自身加速轉型升級。截至2019年9月底,全國融資租賃企業(不含單一項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購的海外公司,也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當地的租賃企業)總數約為12027家,較2018年底的11777家增加了250家,增幅為2.1%。截止9月底,已獲准開業的金融租賃企業仍為70家;全國內資租賃試點企業總數增加了2家,共為399家;全國外資租賃企業共11604家,較2018年底增加了293家。在業務總量方面,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約為66800億元,比2018年底的66500億元增加約300億元,增長0.5%。其中,金融租賃約25150億元,增加150億元,增長0.6%;內資租賃約20900億元,增加100億元,增長0.5%;外商租賃約20750億元,增加50億元,增長0.3%。

作為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融資租賃在中國呈現快速增長態勢。在政策引導及市場需求推動下,融資租賃或迎「新黃金十年」。這也吸引各路產業資本加速布局。隨著近年來「供給側改革」、「一帶一路」以及「中國製造2025」政策的持續深入,融資租賃行業迎來了發展的機遇階段。中國融資租賃行業雖然發展速度很快,但滲透率只有5%左右,未來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促進供給側改革措施

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與融物的雙重特性,在拉動社會投資、促進產業升級、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優化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方面,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的優勢更加顯著。融資租賃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表現就是不再囿於規模經濟,由要素驅動發展轉型為創新驅動發展,實現融資租賃業與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的深度融合,提高融資租賃創新驅動要素對全要素生產率的貢獻度。當前,應牢牢把握大規模減稅的政策新機遇,積極發揮稅收政策的能動作用,營造融資租賃業高質量發展的稅收政策環境。推動融資租賃企業融資渠道的多元化,從而打破融資租賃衍生為類金融的業務模式。構建融資租賃與「信託+保理+資產證券化+互聯網金融」的新金融生態,以多元化融資租賃資金來源,降低融資成本。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融資租賃業務與國際貿易結合迎合中小企業國際融資需求,融資租賃將成為中小企業參與和融入「一帶一路」,並成功實現「走出去」的有力助手。

統一監管對行業的影響

隨著國家產業經濟結構的調整,融資租賃作為連接金融和實體經濟的紐帶,融資租賃與實體經濟結合度會越來越高,融資租賃技術革新的市場勢必愈加廣泛。融資租賃的轉型與創新將在服務經濟結構調整、支持實體企業轉型升級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統一監管有利於更好控制社會金融風險,推動融資租賃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在防控金融風險的大環境下,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去杠桿」,融資租賃公司等影子銀行卻在變相「加杠桿」。統一監管後,融資租賃公司會受到嚴格監管,有利於更好控制社會金融風險。另外,金融租賃公司與內資試點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長期以來因監管分割,造成業務性質相同的機構,卻產生隔閡和經營異化。統一監管後,三類融資租賃公司在租賃物范圍、接入徵信、稅前計提呆壞賬准備金等方面有望統一標准,有助於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統一監管短期將不可避免沖擊融資租賃行業,抑制類信貸和通道業務,融資租賃公司將出現分化。在經濟下行的宏觀背景下,規模大、風險低、期限長的政府平台類項目和類信貸通道業務一直是融資租賃公司的偏愛。隨著中央政府出手規范地方融資平台,政府平台融資與政府信用脫鉤,平台類項目規模大幅下降,促使融資租賃業務向實體經濟轉型。「資管新規」消除多層嵌套,打擊通道類產品,直接租賃和經營租賃將是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的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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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仲信租賃公司貸款合法嗎

合法 可以的

⑺ 融資租賃公司能做借貸業務嗎

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內不包含此項,只包括租賃業務、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等。其實租賃業務就是債權融資,以物借款,也是借貸的另一種模式。

⑻ 租賃貸款有什麼注意事項這幾點很重要!

租賃貸款是小微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重要手段,不僅可以解決融資困難的問題,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那麼租賃貸款有什麼注意事項呢?今天我們就來簡單介紹一下。

1、選擇合適的公司
現在有很多貸款機構承接這個業務,不過各大平台的資質和水平各不相同,選擇租賃公司應該要非常謹慎,否則會帶來不小的麻煩。
挑選原則:資金力量雄厚,籌資能力強,籌資成本低,最好與一些金融機構和設備供應商有聯系,信用好服務態度好,有成功的業績,最好能提供設備安裝、檢驗、修理等方面的咨詢、指導等一系列服務,費用公開,以上這些很難完全滿足,但是選擇租賃公司的時候應該盡可能的往這方面靠,越優秀的租賃公司辦理貸款越省心,也能少走彎路,費用高一點也是值得的。
2、合適的租賃貸款方式
現在租賃方式特別多,有項目租賃貸款、產品促銷租賃、委託融資租賃等。不少企業對於自身了解不足,這時候就需要專業的指導意見,可以多與公司溝通一下。一般而言,剛成立不久的小公司適合項目融資,門檻低容易辦。
並不是所有租賃方式都可以辦理的,企業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有獨立法人資格、徵信良好,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穩定,還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大約是20%-30%,項景好。
3、租金
去辦理租賃貸款的時候,可以就租金方面進行溝通,一般情況下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租金=設備購置成本-預計租賃期滿後設備的殘值+利息費+手續費,為了不被套路,最好請業內專業的人士一起去商談。

⑼ 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放貸款嗎

法律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內不包含此項,只包括租賃業務、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等。其實租賃業務就是債權融資,以物借款,也是借貸的另一種模式。

法律依據:《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 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合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第十五條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公司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對租賃物的合法權益。

⑽ 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是一種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的新型租賃方式,它在促進一國產業結構升級、中小企業的設備更新等諸多方面都有積極作用。下面是由我分享的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有什麼區別,希望對你有用。

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有什麼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金融租賃的形式特徵

①金融租賃涉及三方當事人,需簽訂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濟合同。金融租賃不僅涉及出租方同承租方的租賃關系,還涉及出租方同供貨方的供應關系。因此,不僅要求出租方同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還必須由出租方同供貨方簽訂供貨合同。特殊情況下,還需簽訂其他經濟合同。

②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商具有選擇的權利和責任。金融租賃的設備和生產廠、供貨商均由承租方選定。出租方只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出資購買租賃物。因此,承租人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數量及技術上的檢定驗收等負責。

③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租賃合同期間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內交付租金只能取得對租賃物的使用權。

④金融租賃是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交易,融通資金起主要作用。

⑤承租人要分期支付租金以償付本息。金融租賃是一種信用方式,這就要求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分期支付租金,以保證出租人在租賃期屆滿,收回購買設備的價款和該項資金租期內應收的利息及一定的利潤。

⑥金融租賃合同是不可隨意撤銷的合同。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無權取消合同。⑦租賃期內設備的保養、維修、保險和過時風險均由承租人負責。

⑧租賃期滿,設備的處理一般有三種選擇:續租、留購、退租,選擇的方式一般在合同中註明。

金融租賃的業務品種

金融租賃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這種租賃具有融物與融資雙重功能。金融租賃可以分為三個大的品種:直接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和出售回租。

(一)直接融資租賃

含義:直接融資租賃是由承租人選設備,出租人(租賃公司)出資購買,並出租給承租人,租賃期內租賃物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租賃期滿承租人可選擇留購設備;租賃期內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折舊由承租人計提。產品特色:通過直接融資租賃的方式解決承租人的固定資產投資問題,並可以和其他金融工具綜合運作,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帶給客戶的利益:在客戶沒有足夠資金、或不佔用資金的情況下完成必要的固定資產投資。

(二)轉租賃

含義:轉租人根據最終承租人(最終用戶)對設備的選擇,從原始出租人那裡租入設備,轉租給最終承租人使用的交易安排。轉租賃是租賃公司同時兼有承租人和出租人雙重身份的一種租賃形式。產品特色:1,控制資產負債率。設備反映在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而不出現於承租企業資產負債表上。2,降低承租企業債務風險。3,出租人利用轉租人的租賃技能或租賃許可。在某些情況下,一些擁有融資能力或設備資源優勢,但不具備租賃技能或租賃許可的企業,為了滿足客戶融資租賃的需求,可通過轉租賃的方式達到目的。

(三)出售回租

含義:出售回租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租賃形式。產品特色:回租業務可以做成融資租賃的回租和經營租賃的回租,分別具有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不同功能和特點。適用於有大量優質固定資產,但急需現金的客戶。帶給客戶的利益:客戶通過該項業務將固定資產變為現金,用以補充流動資金或購買新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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