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老公在貸款公司貸了4萬塊錢的款,我不同意,要怎麼才能不貸款
貸款公司放款的時候會有審核電話,到時候有人會以你老公要辦信用卡你同不同意或者其他名義給你打電話,你都要明確表示不同意,那邊就放不了款的,因為貸款公司有一個風控部,家庭關系不和睦是不予放款的
⑵ 我在車貸公司貸了四萬,第一筆四萬四萬是以個人銀行卡分二次打到我卡里的,過了二天我發現又有一筆四萬是
這兩筆錢都是車貸公司按照協議主動打給你的,是他們自己業務出錯在先。何來盜竊?其次他們並沒有聯繫上你,而不是聯繫上你說明情況之後,你拒不歸還,怎麼是不當得利,占為己有?建議咨詢律師,搞清事實,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⑶ 我在貸款公司貸了四萬元,收服務費8400元,請問這是高利貸嗎
這個不算,也就不到20%,民間借貸這種利息很正常。而且是短期的,不過借之前應該提前說好的。
⑷ 我在一貸款公司貸了五萬,實際上到手只有四萬,我後期還款只按照四萬來還可以嗎
不可以,無論你到手多少,因為你簽定的是五萬的貸款合同,就得按五萬計息並按期還款。
⑸ 我在貸款公司貸了4萬元,但是錢被騙了,騙子帶我去那家公司貸款的,那4萬塊錢我要還么
騙子的手段很高,錢你要還。建議你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咨詢一下。
⑹ 貸款公司,我從有信公司貸款4萬元。每期還2260元,需要還36期。屬於高
區分是否高利貸應看其約定利息為多少。
不建議考慮此種行為。
高利貸屬於違法,故借款人只償還本金及法律規定范圍內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貸多辦法索取債務時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議當事人考慮此種借款方式。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