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 公司法 》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 公司章程 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於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對法院審理的民間借貸進行了定義,明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 4、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行為的。」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 合同成立 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個人借款給企業時要注意什麼?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 借款合同 ,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 借條 ,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 貸款利率 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2、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 收條 ,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個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 證據 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3、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了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 訴訟 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 訴訟時效 ,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間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4、擔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應盡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在個人出借款項給公司的時候,為了避免空殼公司陷阱,應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擔保時建議約定為保 證人 對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時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而避免約定為一般保證,即僅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償還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的條件下,出借人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在借款人沒有財產可供償還時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應特別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有時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產、車輛、股權、產品等作為借款的擔保,此時需要注意,對於房產、股權需要辦理登記擔保才生效,對於車輛、產品等動產,出借人也要實際佔有,否則無法起到擔保的作用。 在為借款提供 抵押 的合同條款中,如果雙方約定借款到期無法償還時,抵押物歸出借人所有,這樣的條款是無效的,因為法律認為該條款與設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現價值較高的物品以較低的價格轉移給出借人,造成價值轉移失衡,損害借款人的利益。 5、 管轄 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注意這個問題,按照 合同履行 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原則,就有可能出現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 打官司 的情況,非常費時費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後,一定 要約 定一個對於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轄法院。 如果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公司是無權將資金借給個人的,是屬於違法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是可以有融通資金的。法律是禁止企業之間借錢的。但是法律是予以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的。
② 企業能否可以向個人借款
法律分析: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③ 公司向個人借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公司向個人借款在正常情況下是合法的。公司向個人借款合法的情形: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第二十三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④ 企業可以向個人借貸款嗎
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民間借貸的利息由借貸雙方進行約定,但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⑤ 企業向個人借貸合法嗎
法律分析: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借款行為無效:1、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4、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企業之間借款的雙方自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約定不能過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⑥ 公司能不能借款給個人
公司是可以借款給個人的。只需要雙方簽訂借款協議,按時償還即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⑦ 企業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因此,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