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有擔保物,現在還不上了,法人私人財產有影響嗎
您問題中的法人估計是「法定代表人」的意思。那麼,如果出現以下情形,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資產,在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貸款的情況下,可能會被銀行申請查封,或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法定代表人作為股東未履行完畢注冊資本的實繳義務(個人部分,作為股東的實繳義務);
法定代表人作為擔保人在擔保文書中簽字,或以個人財產作為擔保的;
公司為自然人一人公司,且無法證明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相獨立的。
當然,實際情況中可能會有其他復雜的情形,無法一概而論,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Ⅱ 公司向個人借款,如何還款
到時公司可以通過公司的銀行賬戶直接匯入這個人的賬戶
手續:1、帶上當時你們簽定的借款合同(如果沒有,請補一份吧),合同上要寫時借款時間,借款金額,還款時間,一式兩份,要加蓋公司的公章,還有個人的簽名。
2、帶上當時個人打款時的憑條復印件或原件(如果沒的話,可以用當時公司賬記收到款時的銀行的入賬單的復印件)
然後一同拿去交給當時入款的那個公司賬戶所在的銀行,可以通過開設轉賬支票,也可以通過開設現金支票,最主要是有上面的那兩樣東西才行
Ⅲ 公司向個人借款不還如何處理
民間借貸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出借人在起訴時要注意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內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在起訴時,債權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證據要注意收集:有關債務方主體資格的證據、合同或協議、送貨單(一定要債務方簽收)、托運單、欠條及各種結算票據等,其他與該欠款有關的電報、傳真、函件等都應妥善保存。對於已收集到的證據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供。
對於那些因特殊情況可能滅失或今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可以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對於那些因客觀原因不能自容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同時,自己也要積極想辦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證據。
Ⅳ 我是公司的法人,用公司的名義貸款有東西抵押,如果公司沒有能力還款,對我個人有什麼影響會不會凍結
有 影響,但是影響的程度有限度。
1、貸款的主體是公司,所有首先償還債務的對象是公司,如果公司沒有償還能力,那麼做為股東要按股份承擔相應責任。
2、要看公司的類型,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要承擔的責任要看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少。例如: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公司貸款200萬沒有能力償還,那做為所有股東就應該承擔100萬的責任。另外100萬不需要法人或股東來承擔。
3、做為股東或法人有責任償還而拒不履行的話,是可能會強制執行或凍結的。
Ⅳ 公司法人貸款誰來還款
公司法 人是公司一個很重要的代表,往往需要承擔公司的一些責任和義務,那麼在公司法人的時候,公司在外進行借款,貸款的話由誰來償還了?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的,則由公司負責還款;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則由個人還款。但一般會要求法人簽署擔保書,如果法人個人簽署了擔保書的,則法人個人仍需承擔還款責任。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民事責任 的企業組織。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 證券法 》 第107條)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繫上也往往是 勞動合同 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於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繫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 代理 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 授權委託書 。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 民法通則)第43條)。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許可權制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不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 依據《民法通則》43條;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58.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 侵權法 律責任《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 承擔連帶責任 」。 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民法通則》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 經營范圍 從事 非法經營 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 債務 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民通意見61.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如果查明企業法人有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所列的六種情形之一的,除企業法人承擔責任外,還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對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決定處理;對構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檢察機關。 民通意見62.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被制裁人對決定不服的,在收到決定書的次日起十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決定暫不執行。民通意見63.對法定代表人直接處以罰款的數額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法人貸款誰來還款? 如果是公司進行貸款的全額由公司進行償還,還法人還有 法人代表 沒有關系,如果公司貸款的話,法人簽署相關的擔保書也需要進行對公司所 欠款 項進行償還,如果不是在公司有著特殊職業和地位的話,是不要隨便接受當法人代表。
Ⅵ 公司向法人的借款可以還款給其它人嗎
可以。
一般來說,企業所需要的款項較為巨大,所以企業向個人借款,不能像平日里打個借條就可以順利完成的。為了明確債權債務關系和方便審查,合同簽訂是必不可少的一個流程。合同簽訂需要嚴謹,除了明確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外,借款合同中還必須註明借款的用途必須是用於公司正常經營。只有這樣才能體現企業與個人借貸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這也是利息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最基本前提。
一旦企業向個人進行融資,企業需要將之確認為債務。在這里需要注意一點,我們所說的「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主要是指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才用到的科目。而企業向個人融資,我們一般記為「其他應付款」,以此來處理。
Ⅶ 私企貸來的款可以用來償還債務嗎
你好,是可以的。
當然,私營企業貸款的資金,根據銀行貸款的規則,是需要按照貸款用途使用的。
一般都是用於采購原材料,工程墊子等等。
當然,現實中,大部分企業也好,個人也好,貸款來的資金,都不會嚴格按照貸款用途使用的。
用於拆東牆 補西牆,是常有的事情。
這個無論是銀行,還是貸款機構,都很難嚴格去把控的。
所以,是可以用來還其他方的債務的,比如,民間借貸,比如另外一個銀行的貸款等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Ⅷ 個人借款公司擔保屬於什麼行為,個人用不用負法律責任
個人借款,由公司進行擔保的,個人負有償還借款的法律責任,公司則應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
《擔保法》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Ⅸ 公司法人個人借款可以用公司的錢還嗎
不可以,公司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二者財產及債務是不一樣的。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具有兩重性,在公司章程規定內行使法定代表人職責時,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自己名義的借款不能跟公司一樣,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不能以公司名義償還。
拓展資料:
1、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變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資料,《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原件)。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全體股東身份正(原件)。再加公司公章。
2、公司是轉讓好還是注銷好,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而定的。 公司注銷與轉讓都有一定的優點缺點。轉讓的優缺點: 公司轉讓就是把公司的原有的信息改為購買方信息,原公司信息還是存在的,但已經與自己完全沒有關系了,無任何風險。有個小小的缺點是並不是任何公司都適合轉讓的,如果公司剛成立還不足一年,能成功轉讓的概率就會比較低。_而缺點在於:注銷公司時間長;注銷公司要查賬,稅務局有可能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注銷公司需要花費一筆費用。在認繳資金的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3、公司的法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借款,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的,則由公司負責還款;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則由個人還款。但一般會要求法人簽署擔保書,如果法人個人簽署了擔保書的,則法人個人仍需承擔還款責任。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