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別人申請網貸緊急聯系人填我電話,該怎麼辦
現在申請網貸大部分都需要授權通訊錄、填緊急聯系人,就是防止借款人逾期不還款,有其他可以聯繫到的人。而部分借款人堪稱「豬隊友」,未經過朋友的同意,就把朋友號碼填入緊急聯系人一欄,那麼會有什麼影響呢?該怎麼辦呢?㈡ 別人貸款寫了我的手機號怎麼辦
光寫手機號沒用的,現在貸款需要本人身份證和實名制才行!因此他寫了你的手機號貸款無法成功的!
㈢ 電話號碼被朋友申請銀行貸款時留做了聯系人之一 他還款不及時逾期會不會影響我本人的個人徵信
現在你的電話號碼只是被朋友申請貸款時留作了聯系人,那麼如果對方還款不及時銀行會聯系你進行催款,這個只是會影響你的生活,不會影響到你的個人徵信。
但是如果對方將你留作了銀行貸款擔保人,在他沒有還款的時候你就會成為共同的還款人,這樣就會影響到你本人的徵信。
㈣ 朋友貸款留了我電話我會受牽連嗎
不會受牽連,但會影響當事人的日常生活。只要當事人徵信不出現意外,都不會牽連到當事人的。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一、手機號被別人拿去當貸款的緊急人了怎麼辦?
手機號被別人拿去當貸款的緊急人了,雖說聯系人是沒有義務給貸款人還款的,可是貸款人欠款不還或者逾期了,貸款平台就會打電話騷擾緊急聯系人,給緊急聯系人施壓,讓督促貸款人還款。
貸款人一天不還,緊急聯系人就會一直被催收電話狂轟亂炸,拉黑電話又會換號碼繼續打過來,這樣就算開啟了來電攔截功能也沒多大效果,實在不行只能去把手機號給換了
二、貸款聯系人可以亂填嗎?
用戶填寫的貸款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因為不排除貸款機構會撥打聯系人的電話進行審核。如果說用戶聯系人姓名、電話都是亂填的,貸款機構抽查到用戶,要對用戶的聯系人進行電話回訪,這時候電話打不通就會直接影響到審核結果。因此,貸款聯系人的相關信息必須認真填寫,否則可能會導致貸款審核無法通過。
三、貸款緊急聯系人為什麼要到場提供身份證?
正常情況下貸款緊急聯系人只要留下聯系方式就行了,不需要和貸款人一起到現場辦理貸款的。但也有特殊情況,就是貸款人讓緊急聯系人給自己做擔保,緊急聯系人就必須帶上本人身份證和貸款人共同前往,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而一旦貸款緊急聯系人變成了擔保人,並且是作為連帶責任擔保人,則貸款人的欠款也會變成緊急聯系人的隱性債務在徵信報告上顯示,必須要和貸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㈤ 手機號碼被朋友在平台上借錢亂填,怎麼辦
手機號碼被朋友在平台上借錢亂填,怎麼辦,手機號碼被朋友在平台上借錢亂填,自己應當趕緊和平台客服說清楚情況,表明貸款非本人申請,而自己無需承擔還款責任,可以要求平台清除賬單。如果平台想要收回款項,應當去找冒用身份的人還錢。
電話被別人填網貸聯系人避免騷擾方法
直接說打錯了,很多人可能認識借款人,但是不熟,或者確實不清楚對方的聯系方式,直接說打錯了,反正裝作不認識借款人的樣子,千萬不要透露兩人之間的關系,否則一旦你說認識,催收在聯系不上貸款人的時候,天天會打騷擾電話跟你報道。
聯系借款人,要是認識借款人,並且有對方號碼,最好不要給催收人員,但是自己可以打電話問下情況,可以的話讓對方去還款,不過雖然作用不大,但是事實也無妨。
投訴維權,如果催收打電話的時候,語言惡劣,出現恐嚇行為,你也不要跟對方杠起,直接把電話錄音,然後去舉報。比如打12321這個電話到網路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舉報,還可以去聚投訴、黑貓投訴等平台發帖舉報。
㈥ 別人貸款寫了我的手機號怎麼辦
寫你的手機號沒多大問題,只要他不按時還款的時候會一直打你電話,其餘沒啥問題,祝你好運!
㈦ 手機號被別人用來貸款了怎麼辦
手機號如果被別人用來貸款了,客戶可以及時與相關的貸款機構聯系說明情況,要求貸款機構及時處理。在正常情況下,客戶的手機號基本上是被別人用來當做了聯系人,或者是前任號主申請了貸款,這些對於客戶來說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如果客戶擔心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被別人盜用,導致自己背負了債務,其實可以不用過於擔心,想要成功申請貸款,以下信息缺一不可。
1、客戶的身份證。
2、客戶的驗證碼。
3、客戶的銀行卡。
4、需要經過人臉識別。
以上一些信息都需要是同一個人才能夠借款成功,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客戶不太需要擔心自己的信息被人冒用來貸款,因為想要達成的條件是比較苛刻的,當然就算是這種情況,客戶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隱私。
㈧ 手機號被朋友填成貸款聯系人,銀行會打電話問你身份證嗎
不會打電話問你身份證的
因為你手機號是有實名認證的,可以查詢到你手機號的實名認證,所以不會打電話給你問你身份證的
你朋友貸款用你的手機號去貸款是貸款不成功的,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手機號,人臉才可以通過的
㈨ 別人貸款把我的號碼留作緊急聯系人怎麼辦
如果對貸款緊急聯系人正常生活造成干擾的,貸款緊急聯系人可以報警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br>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a>的;<br>
(四)對證人,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