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隱形」富豪公司,老闆從不向銀行貸款,賬上隨時存有1千億現金
在企業的經營活動當中,貸款是很正常的行為,有些企業由於要擴大經營規模急需一筆資金,或者是在進入房地產這樣高門檻的行業時需要大量的初始資金,甚至有些企業即使不差錢也會選擇向銀行貸款來進行擴張,為的就是積累公司的現金流。在負債成為普遍現象的市場中,卻仍舊存在一些企業堅持不向銀行貸款。
有底氣不向銀行貸款的一般時這樣兩種公司,第一就是公司很穩定,經營活動受市場影響比較小,正常情況下很難擴張但是也不會經營困難,這種企業並不少見比如王守義十三香。十三香是很多家庭必備的調味品之一,而品牌也都首選王守義,這種公司就很穩定,無需向銀行貸款。
第二種不需要貸款的公司則是因為有錢,或者說公司持有大量的現金。比如我們今天要說的格力,而將格力推向零負債時代的正是有「商界木蘭」之稱的董明珠。
董明珠已經無數次出現在熒屏上以及各大采訪節目中,之所以會擁有這么高的關注度不僅是因為她是格力的董事長,而是因為董明珠走向董事長的這條路就是一個極其勵志的故事。
家庭還算殷實的董明珠在70年代很幸運地成為了當時少見的大學生,畢業後在研究院里有著一份穩定的工作。她很享受那種安穩平靜的生活,直到36歲的時候一切都變了。她的丈夫去世了,而此時她的幼子才兩歲,雖然自己的工作待遇還算不錯,但是也只能勉強維持家庭的生活,而不能讓自己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於是董明珠毅然辭職,來到了珠海的格力去做銷售員。
在大學董明珠學習的是統計學,或許這個專業並沒有給她提供太大的幫助,但是讓她擁有了較強的學習能力,而且對於市場上的各種數據很敏感。很難想像,從最基層的一名銷售人員開始,僅用了兩年的時間,董明珠憑著堵客戶門口的毅力和勇氣,以及對銷售天然的敏銳,她就創造了3650萬元的銷售額,占據了格力總營收的八分之一。
無論是當年格力高管的大面積離職還是你內部出現矛盾,能力出色的董明珠一直堅守在公司,最終在2012年成為了格力電器的董事長。而董明珠透露,早在1997年,格力就開始停止從銀行貸款,那個時候她已經是公司內的高管,一直都很支持公司增長凈值的做法。
由於貸款的現象極為普遍,所以就有一位領導在去格力視察的時候,絲毫不相信董明珠從不向銀行貸款的說法,而當看到公司賬戶上竟然有一千多億的現金時,卻再也說不出懷疑的話。
在2018年的時候,格力的估值進一步提升達到了3000億,經歷了互聯網浪潮的格力不僅沒有受到負面影響,並且僅僅抓住了機會在電商方面大力投資,在渠道方面就能做到先人一步。而在別的公司都對電商持觀望態度的時候,董明珠敢進場就是因為手上有充裕的現金。
其實格力能擁有這么多的現金還和它的質量以及經營模式有關,由於格力在電器這方面就是高質量的象徵,所以很多商家從格力訂購產品的都是錢款到賬,然後格力才會發貨,這也保證了企業的現金流不會出現問題。同樣這么做的還有宗慶後的娃哈哈以及貴州的茅台,毫無疑問他們都是這一領域的老大哥,才有底氣這么做。
㈡ 老闆要用我的名字貸款做公司流動資金怎麼辦
老闆這樣的借用會涉及到你個人信用的問題,請慎重考慮。
老闆用你的名字辦事兒的時候,肯定是要用的身份信息,如果用的是你的身份信息,而你是知情的,那後續因貸款而發生的一系列問題的責任都是你的。
如果不想借用,建議推掉,理由可以是,比如你近期身份證正在補辦,當然這個只能短期。還有一個理由是你的父母或者孩子要用身份證辦理比較重要的事情,比如購房、出國等。只要你的理由能夠證明你的身份證明不在身邊就好。或者能夠證明你的身份證是有信用問題的也是可以的。
㈢ 老闆貸款2千萬辦企業,企業破產了,還不起銀行貸款,會被去坐牢嗎
會。
貸款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㈣ 為什麼很多大公司老闆都向銀行抵押貸款
大公司經營需要很多資金,例如製造業,生產需要購買原材料和設備等,而銷售出去下游企業,下游企業要壓數期,不會那麼快支付貨款,從而形成資金的不平衡。所以需要從銀行貸款。而抵押貸款是因為抵押貸款額度才高,利率低。銀行也願意抵押貸款,安全有保障。
㈤ 公司董事長私自以公司名義在外高額借款
對於您提問的問題,謹慎的為您出具以下法律建議
第一問題非常明確,我國公司法在公司資本制度上實行認繳資本制度,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這里注意的是實繳資本與認繳資本,你看下公司營業執照即明。
第二個問題,你要區分公司對外投資還是公司對外借款。
其一,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並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修訂後的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這里注意的問題,假定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對外投資2000萬,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四倍,屬於公司的重大事項,按照公司法董事會的職責由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並由股東「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即使公司章程沒有約定,董事長依法亦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假定董事長為借款,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拆借行為在現實中大量存在,其合法性一直存疑。從金融法角度衡量,《貸款通則》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並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認為「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利息應當收繳」。另從公司法規定和公司治理的實踐看,具體理由可以參考「其一」的理由。董事長具有惡意,該借款應由個人負責。
我國公司法對於小股東利益保護的機制尚不成熟,這里要注意的是董事長可能的抗辯,收取利息差作為公司的收入其他股東沒有明示反對,視為或者推定其他董事、股東的默認,這是案件的難點與法院審理過程中的焦點問題,建議先進行取證,在完備的證據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再決定以何種方式進行維權,訴訟策略和證據分析往往能決定成敗。
㈥ 公司老總以個人的名義向銀行貸款用於公司業務,這個稅務賬可以不做嗎
你好,以個人借款名義入賬
1、收入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老總
2、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現金
但存在以下問題:
1、所得稅稅前列支問題: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現在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執行,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允許稅前扣除;
2、個人所得稅問題:企業支付給個人借款的利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應以股息、利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支付利息的企業應該在支付時依法代扣代繳。這個是必繳的。
3、營業稅及附加問題: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業」,按5%稅率代扣代繳營業稅以及隨營業稅計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這個規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樣,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徵收,稅法沒有明確規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順祝一切順利~!
㈦ 公司貸款 老總卻大手花錢為什麼
不是自己的錢~~~~~~~~~~~~~~~~~~~~~~~~~~~~~~~~~~~~~~~~~~~~~~~~!!
㈧ 老總用我的名作為公司法人代表,老總貸款,讓我做擔保人,沒有能力還貸,我會負責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資產承擔償還責任,公司法人並不承擔償還責任。但是你作為擔保人,需要按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候,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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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㈨ 公司老總用本人身份向銀行貸款100W,最後幾期還不上會受刑事處罰嗎
很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因為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是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犯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